后 勤 主 任 工 作 职 责
一、协助主管校长做好学校总务后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后勤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二、当好领导的参谋,后勤工作坚持科学定编、合理设岗、择贤定员的原则,抓好后勤人员的队伍管理。
三、负责组织后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生活,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使工作达到积极、主动、高效的目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负责制定学校总务后勤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分工合理、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完成和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五、定期召开后勤会议,下达各时期的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并负责总务后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六、主持编制年度经费、学校基建、水电使用计划、房屋修缮等计划和日常的维修改造调配工作。
七、负责学校校产、校具的管理,定期检查清查,登记造册,并管好用好,努力为学校教学提供优良的物质条件。
八、负责签定学校后勤有关协议、合同,协助分管校长对后勤服务协议、合同的审查和履行工作的监督。
九、负责收集、整理后勤各种资料,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十、熟悉学校总务后勤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后勤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和落实考勤、考核制度。
十一、重视学校后勤安全工作,妥善处理一切偶发事件,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执行学校制定的财务计划,严格财经纪律,节约使用经费。 十三、抓好食堂和校园超市管理,搞好师生的生活和保健工作。 十四、认真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
十五、保证学校教学用品、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十六、负责维护校园环境的管理,有计划的搞好校园绿化、美化,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十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团 委 工 作 职 责
校团委在学校党总支领导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在校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全校团的建设工作,拟定学校年度共青团工作计划、总结。
二、配合党组织和行政领导,通过各种形式,在团员青年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团员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青年教职工、学生进行党团知识教育、理想教育、爱国教育、传统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国情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及道德教育等。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
三、教育青年团员积极发挥党的助手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团员青年圆满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的\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员鉴定工作,建立和管理团的档案。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保管和使用。
五、向党组织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组织培养发展对象。 六、做好团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检查、指导基层团支部的工作,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校园文化和形成优良校风。
八、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坚持标准,掌握政策,及时表彰先进,奖优罚劣,负责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和教育工作。 九、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总结和改进团的工作。
十、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栏、广播、刊物等宣传工具,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指导和协调学生会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政治、文化、娱乐及体育活动。
十二、积极协助德育处、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 委 书 记 职 责
1、引导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围绕党和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制定团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3、抓好团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在班级中的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
4、抓好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切实发挥各级团干部的作用。 5、做好团的日常工作。执行团的奖惩制度。 6、协助德育处、教务处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 7、做好教工团工作。
8、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 9、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共青团工作。
综 治 办 工 作 职 责
综治办在学校党总支、行政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公安部门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师生员工中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
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和校园环境的稳定,负责调查处理各种有碍校园环境稳定的事件,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三、不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和交往,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案件,查处一般治安案件。
四、严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建立健全重点要害部位档案。
五、积极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培训学校教职工义务消防的工作。
六、负责对校卫队的领导,加强对校卫队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校内24小时的巡逻和门卫制度。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综 治 办 主 任 职 责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校园治安秩序,保护师生员工人身与公私财物安全,为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学校的稳定、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2.负责指导、协调办理各种调查取证及证明材料;负责综治办工作协调及督办落实等工作。
3.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校内治安案件、交通事故;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负责技术报警设备的安装、检查、保养和维护;负责外来人员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管理;维护公共场所、集会、重大节日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
4.督促检查保安、校卫队员实行 24小时巡逻值勤,承担义务消防工作。
5.做好校园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园交通、停车规划和管理、交通秩序整治、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等工作。 6.负责学校防火安全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学校各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7.负责指导校园综治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工作,及时和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沟通情况,保证校园的政治稳定。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