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众合重点学科班马明亮刑诉讲义(4)

2019-02-15 12:04

(1)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2)开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的审判人员必须始终在庭,参加庭审的全过程。 (3)所有证据包括法庭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收集的证据,都必须当庭出示,当庭质证。证人出庭作证应作 为一般原则,不出庭只能是例外。

(4)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的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和时间。

2009/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三)辩论原则

1.含义 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2.适用 除了在法庭辩论阶段集中进行辩论以外,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控辩双方也可以围绕某一证据的合法性、相关

性问题进行辩论。 法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有平等、充分

的辩论机会。

(四)集中审理原则 1.含义 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它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 连续进行。

2.意义 有利于实现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 有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迅速审判权

2010/73.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二、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

三种例外:1.最高院审理的案件;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复核程序;3.法定刑以下的判决,必须经 过核准程序。

2009/32.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 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 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 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三、审判组织

(一)独任制:基层法院、一审程序。陪审员不能独任。 (二)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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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议庭的人数、组成 一审(纯粹或组合) 二审:3-5 人(纯粹) 死刑复核:3 人(纯粹)

基层、中级是 3 人; 高级、最高是 3—7 人。

2009/74.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三)审判委员会

1.审判委员会的启动程序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

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

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与合议庭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一、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 1.庭前审查的内容:程序性审查,不解决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

2003/66.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盗窃案,在庭前审查阶段,下列哪些事项 不属于审查的内容?

A.本案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B.本案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实 C.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D.是否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50 条的规定移送有关材料 2.庭前审查后的处理:决定开庭审理与特殊情况的处理。

(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2008\\71.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A.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检察机

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

(3)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 予受理;

2004/92.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诉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又对该案重新起诉 的,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依据新的事实重新起诉 B.提出新的证据材料重新起诉 C.对同一事实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 D.依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起诉 (5)对于符合刑诉 15 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 (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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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三、法庭审判

1.阶段“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2.判决类型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 判决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5)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 依法不予认定

(6)被告人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 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8)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9)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 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总结:分为四类:判决有罪;判决无罪;终止审理。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四、判决、裁定和决定

(一)判决 我国刑事案件的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法庭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就被告人

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什么刑罚的问题所作的一种结论。

(二)裁定 1.适用情形

(1)程序问题 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准许自诉人撤回自诉

(2)实体问题——减刑、假释; 2.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

不同点 判决 裁定 裁定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 问题。 (1) 适用对象不同 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只适用于审判程序终结时 (2)适用范围不同 适用于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 头形式 (3)适用的形式不同 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10 日 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5 日 全国服务热线:4006-13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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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

1.适用情形 回避申请;延期审理;不起诉等等。

2.决定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如下:

不同点 (1)适用对象不同 (2)适用机关不同 决定 判决和裁定 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程 序问题,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 序 问题 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 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分别作出 决定无论由哪一级,哪 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机 一个公、检、法机关作 关和人员依法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并不立即发 出,均立即发生法律效 生法律效力 力,不得上诉和抗诉。 但有些决定可以申请 复议,如对驳回申请回 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 复议一次。 (3)效力不同

2010\\35.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 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第一审人 民法院尚束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判所应遵循的程序。

一、二审审判的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

(1)上诉不加刑的含义: A“上诉人”:被告人一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 B “刑”的含义:刑种,刑期,刑罚的执行方法。 C 仅变更罪名,允许。

(2)共同犯罪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A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它同案 被告人的刑罚;

B 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它第一审被告人不 得加重刑罚。

(3)禁止变相加刑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

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 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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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审的审理结果

(1)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改判分为应当改判、可以改判。

A 应当改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

B 可以改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3)发回重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 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它违反法律规定 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应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全部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二、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报请程序

1.自动性: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期满后 3 日内报请上 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2.层层上报性:必须逐级上报,不能越级

3.独立的复核权: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期满 后 3 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4.一案一报与材料全面原则:报请复核死刑(死缓)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报请复核的 报告、死刑(死缓)案件综合报告和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报送全 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 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 1.各级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它上级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它上级人民检察院 总结:二审的抗诉程序与再审中的抗诉程序不同。 1999/34.某县人民法院于 1997 年 11 月以盗窃罪判处章世平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判决生效后,1998 年 3 月, 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章世平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 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

A.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B.由县检察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C.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D.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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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6.甲因犯贪污罪经一审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发现本案第一审的合议庭成员乙在

审理该案时,曾收受甲的贿赂。对于本案,下列哪些机关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审判该案的第一审中级

人民法院

.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C.该省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B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

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

为:“对判处管制的犯

罪分子,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十三、将刑法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 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涉外刑诉程序与刑事司法协助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 1.涉外案件 涉外刑事案件是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

案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 刑法 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 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3)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 使管辖权的案件。

2.某些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的

(1)发生在中国境内的犯罪(2)外国司法机关请求中国司法机关协助的案件 2010/79.下列哪些案件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在公海航行的我国货轮被索马里海盗抢劫的案件 B.我国国内一起贩毒案件的关键目击证人在诉讼时身在国外 C.陈某经营的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携款潜逃国外的案件 D.我驻某国大使馆内中方工作人员甲、乙因看世界杯而发生斗殴的故意伤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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