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规范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办公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一个新层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仪表规范
1、 总体要求:得体、协调、整洁、大方。
2、 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公司胸牌,胸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处。
3、 头发干净,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头发整洁,整披肩或捆扎
起,不得做奇异发型。
4、 服饰熨烫平整、挺括、干净整洁,领带正挺。 5、 皮鞋亮净。
6、 女员工上班提倡化妆,饰物佩戴得当。 第二条 办公室规范
1、 办公桌:桌面除电脑、打印机、鼠标、口杯、电话、文具、必备资料纸张外,不允许放其
他物品。
2、 辅桌:放文件夹、少量工具书、工作记录本。
3、 坐椅: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
4、 电脑:桌面呈45°角贴墙放置,横式主机置显示器下,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5、 垃圾篓:罩塑料袋,置于办公桌下右前角。 6、 报刊:必须放上报架,或阅毕后放入办公桌内; 7、 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第三条 语言规范
1、 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麻烦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
拜拜;
2、 电话语言: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先报“您好!祥和园装饰”。请问,谢谢,再见。 3、 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打扰您,好的,行。 第四条 行为规范
1、 坚守工作岗位,不能串岗、脱岗;
2、 上班时间不能看报纸、玩游戏、吃零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为保持地毯干净,不在办公室就餐。
4、 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处或会议室进行。
5、 不利用公司的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做与公司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 上班时间尽量不接打私人电话,紧急或特殊情况,通话时间不宜过长。 7、 吸烟请在吸烟区,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8、 根据《清洁值日轮流表》,值日人员必须按要求打扫办公室清洁卫生。 9、 纸杯是为客户提供的,故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纸杯,饮水者自带水杯。 10、 严守考勤制度,不得代人签到、签退。
11、 节约用水、用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者检查水、电、气是否彻底关闭。 12、 不将公司的烟缸、茶杯等一切公物,带回家私用。 13、 爱护公司花草树木,不得人为损坏。
第五条 自制度自二OO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文件生效、记载的凭证,是权威的象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印章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发行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
的文件,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使用范围:
1、 公司章: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向外发出的公函、文件、资料及介绍信用章。 2、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行政部章:就有关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财务部章:就有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3、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4、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使用规定
1、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
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2、 公司对外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3、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
盖总经理职衔章。
4、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
盖部门章。 第四条 印章保管
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职衔签字章由个人
保管。
2、各类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并由保管人负全
责。
3、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五条 印章使用
1、 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盖印用途,签字后方可用印。 2、 印章一般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经印章保管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第六条 印章的更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合同包括: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 3.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 合同的起草
1.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2.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示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3.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字除标准用二号黑体外,其余文字内容统一用小二
号宋体。
4.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5. 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第三条 所有合同的签定,均应具备以下内容:
1.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
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 合同标的;
4.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 争议解决方式; 8. 违约责任; 9. 变更或解除条件;
10.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 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 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 约定的联系方式; 14. 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5. 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6.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17.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的审查
1. 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定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包括: ②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③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
书;
④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
份证明;
⑤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
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⑥ 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
济犯罪案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
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业务合同的审查,由市场部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工程部副总经
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 ①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②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③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④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⑤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⑥ 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