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高速运行服务平台过渡系统建设设计 竞争性谈判文件
1 概述
目前浙江省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到2020年将建成“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的高速公路主骨架,总里程约5000公里,其中:两纵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和沪杭及杭金衢高速公路(含金华支线);两横为杭宁、杭甬和舟山大陆连岛高速公路(含岱山支线)和金丽温高速公路;十八连包括上三高速公路、乍嘉苏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杭徽高速公路、台缙高速公路、杭新景高速公路(含淳安、龙游支线)、黄衢南高速公路、杭浦高速公路(沪杭复线)、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公路(杭甬复线)、沿海高速公路(甬台温复线)、诸永高速公路、天仙高速公路、龙丽温高速公路(含泰顺支线)、丽龙庆高速公路(含至武夷山支线)、杭长高速公路和临金高速公路;三绕为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和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含洞头支线);三通道为杭州湾宁波通道、杭州湾绍兴通道和杭州湾萧山通道。
1.1 任务依据
浙江省“智慧高速”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依据有: 1、设计单位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书 2、《浙江省“智慧高速”建设实施方案》 3、项目组对“智慧高速”过渡系统建设要求
1.2 总体设计思路
以浙江省高速公路路网为主要控制区,以机动车为关键点,依托现有资源,通过建设全新平台,改善信息质量,整合各业务系统,加强智慧交通综合运用,形成“一个平台、两套支撑、三大服务,四级协同”的服务体系。
“一个平台”即: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网的几何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以及公路两侧状况等信息的实时监测,依托云数据服务技术、SOA应用体系技术、流程管理技术等,为浙江省各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实时提供高质量的路网运行信息,为获取路面运行状况、疏导交通、研判车流、设置预案、辅助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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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等提供必要的支撑。
“两套支撑”即:一个是以实时获取各类数据的综合数据交换体系,在一个平台上实现浙江省高速公路指挥高速信息中心与区域高速路段管理中心、其他业务系统、省应急指挥中心、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路政监控指挥中心的数据交换;另一个是多业务集成体系,将路网监控管理业务、收费管理业务、通信业务等集成在一个统一平台之上。
“三大服务”即:基于两个支撑应用体的系统应用,生成为“智慧高速”运行管控服务的相关数据,实现服务于辅助决策分析、服务于业务管理和服务于社会公众,依托平台建设,整合现有系统;突出综合应用,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从而全面提高公路运输系统的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传统的公路运输系统向以数字化、信息化、感知化为基础的智能化方向发展。
“四级协同”即:实现省与省、省与区域中心、区域中心与路段中心和其他部门四级协同,统筹资源、实现信息、资源业务和管理决策的协同,提供管理效能。
1.3 规范和标准
浙江省“智慧高速”收费、监控、通信、机房设备系统的设计使用下列标准和规程:
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B01-2003)
3、《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 4、中国公路协会编制的《交通工程手册》 5、国家现行的建筑、结构、电气专业设计规范。
6、《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7、《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 5024-2005) 8、《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37-2005) 9、《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 5003-2005)
1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 509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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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要求》(YD/T 1099-2005) 12、ITU-T系列标准
13、《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1) 14、《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 15、GB/T 16680-1996《软件文档管理指南》
16、GB/T 14085-93《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与约定》 1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18、《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GB 23826-2009) 19、《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GB/T 23828-2009)
20、《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747—2009)
21、《浙江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技术要求(试行)》(浙江省交通厅2008.10) 22、《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2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2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4 设计范围、内容及设计界面
1.4.1 设计范围和内容
根据《浙江“智慧高速”建设实施方案》及项目组对“智慧高速”过渡系统的建设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本次初步设计内容为:包括收费、监控、通信、机房设备四大系统的初步设计及项目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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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设计界面
1.4.2.1 收费、监控、通信系统设计专业与机房设计专业的设计界面
1、机房的相关设计界面
机房内设备供电:由收费、监控、通信系统设计专业提出配电技术要求,机房设计专业负责设计从配电所配电柜到机房配电箱的主空开,并考虑在配电箱内的出线管,配电箱的分空开由三大系统设计专业设计。
2、监控中心、通信机房:由收费、监控、通信系统设计专业提供面积、布局、室内装修要求等,由机房设计专业统一设计。
3、机房接地:机房设计专业负责机房的联合接地设计,并负责从接地极沿电缆竖井至机房的母线设计,母线至机房的连接设计由收费、监控、通信系统设计专业设计。
4、防静电地板:监控中心、机房内的防静电地板、电缆线槽由收费、监控、通信专业设计。
5、沟槽管洞:监控中心、机房内的电缆竖井、爬梯、以及各机房之间缆线连接所需的管洞由收费、监控、通信系统设计专业提供功能要求,由机房设计专业设计完成。
6、供电电缆:机房空调和照明等供电线路由机房设计专业设计。
1.4.2.2 收费、监控、通信系统之间的设计界面
1、收费站、收费分中心信息传输通道:收费站至收费中心的数据传输通道由通信系统设计专业负责。收费系统与通信系统的数据传输设计界面划分在通信机房的设备接口处,从接入网到收费机房的电缆和连接设计由收费系统设计专业负责。收费分中心数据到收费中心的数据通道界面划分在路由器,通信系统负责将数据配线从通信机房到收费机房路由器处,路由器到收费系统服务器的连接为收费系统设计。
2、外场监控设施数据、图像传输通道:外场监控设施数据、图像传输通道由通信系统设计专业负责设计,两端设计界面划分在监控分中心监控系统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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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通信系统负责将数据配线从通信机房到监控机房路由器处,路由器到监控系统内部局域网。
3、监控中心与收费中心:如果收费中心与监控中心之间有数据传输要求,收费中心至监控中心的连接由监控系统设计专业负责设计。
4、监控中心内,通信系统与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的界面划分在通信机房内的光配线架(ODF)上,通信系统负责将主干光纤接入光配线架(ODF),监控系统、收费系统负责将尾纤由光配线架(ODF)接至相关设备。
1.5 系统设计目标
本设计本着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管理水平、提高为公众服务能力的宗旨。立足于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努力挖掘现有系统设备潜力,注重新建设的原有系统资源的有机衔接。
具体设计目标如下:
1、统一高速公路监控管理软件,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管控。
统一高速公路监控管理软件,使之方便快捷地与高速公路网上监控系统已有的各种硬件设备相连接,而无须增加硬件投资,即可使现有设备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中来,实现信息共享与集中。
2、实现移动办公应用系统与业务系统整合
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具体需求,部署基于Android与IOS平台的移动智能终端,分别与监控管理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决策辅助支持系统以及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整合,实现基于移动终端信息服务系统。
3、通用性强,便于快速连接全省路网。
目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高速公路监控、收费、通信等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一般以一条路作为独立运作单位,各路段的信息管理为封闭式运行模式,无法实现全路网的信息交换与共享,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不仅不适应现代化路网管理的需要,而且也无法及时掌握整体运营状况及相关的业务信息,更无法作出科学的决策。
4、具有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功能。
在该系统的设计过程中,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发展变化,通过对其业务需求的深入调研和分析,确定系统的功能,并适当考虑未来的发展变化。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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