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和有关赛区组织开展全国的专题性竞赛,同时积极鼓励各赛区和学校根据自身条件适时组织开展赛区和学校一级的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分赛区组织的方式,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竞赛期间学生可以查阅有关纸介或网络技术资料,队内学生可以集体商讨设计思想,确定设计方案,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竞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员讨论商量。参赛学校应将参赛学生相对集中在实验室内进行竞赛,便于组织人员巡查。为保证竞赛工作,竞赛所需设备、元器件等均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2.竞赛规则
为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严格遵守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颁布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竞赛规则与赛场纪律》。竞赛期间,各赛区组织巡视人员,严格执行巡视制度。
3.竞赛命题与相关规定
①参赛学生应是高等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或专科学生。 ②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各赛区组委会须按时收回学生的答卷(报告和制作实物)并及时封存,然后按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
③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但不得与队外人员讨论,教师必须回避。
④竞赛期间,各赛区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正常进行。 ⑤在竞赛中,如发现辅导教师参与、队与队之间讨论,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卷,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4.竞赛题目
竞赛题目是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应由全国专家组制定命题原则,赛前发至各赛区。全国竞赛命题应在广泛开展赛区征题的基础上由全国竞赛命题
专家统一进行命题。全国竞赛命题专家组以责任专家为主体,并与部分全国专家组专家和高职高专学校专家组合而成。
全国竞赛采用两套题目,即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凡不符合上述选题规定的作品均视为无效,赛区不予以评审。 竞赛报名、评审和评奖工作
5.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每个报名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开始竞赛时不得更改。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报名工作,填写全国统一格式的赛区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6.评审工作与要求
根据竞赛评奖模式,竞赛评审分赛区和全国两级评审,按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的相应标准分别开展评审工作。赛区的竞赛评审工作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赛区专家组执行,需严格按照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执行,并在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基础上制定赛区的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每个测试组至少由三位赛区评审专家组成,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测试记录必须保留在赛区组委会,赛区向全国组委会推荐申请全国奖代表队时,必须将报奖队的设计报告、有赛区评审组每位评审专家签字的各项详细原始测试数据及评分记录、登记表和推荐表一并上报,否则不受理评奖。各赛区评分及测试细则需要上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以备全国评审时参考。
全国竞赛评审工作原则上由一个专家组在一地完成。全国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全国竞赛组委会负责组成全国竞赛评审专家组,对各赛区按比例推荐上报的优秀代表队的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参考赛区评审原始记录进行初评。全国一等奖候选队一律集中在一地参加复评,
原则上不再另行命题,以原竞赛题目为基础,由专家组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参加复评的代表队名单以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公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赛区和全国对参赛规模进行统计时,一律以实际参赛队数量为准。实际参赛队是指已经正式报名并按时向赛区组委会上交参赛作品(含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的参赛队。在赛区评审、评奖的基础上,赛区组委会应按时向全国组委会推荐本赛区的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国评审,推荐的队数分别不得超过当年本赛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实际参赛队数量的10%,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7.评奖工作
①评奖工作采用“校为基础、一次竞赛、二级评奖”的方式进行,即竞赛建立在学校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每次全国竞赛后,经赛区评奖(第一级评奖)后再推荐出赛区优秀参赛队参加全国评奖(第二级评奖)。
②各赛区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赛区评委会,评选本赛区的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参赛队数的三分之一。此外,对参赛成功者,赛区也可酌情颁发“成功参赛奖”或“成功参赛证书”。
③由于各赛区采用的是全国统一制定的竞赛命题和测试评分规则,赛区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等冠名原则上为“XXXX年XXX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XX赛区(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
④全国分组设立一、二等奖。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获奖队数量分别不超过当年实际参赛队的8%,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为3:7。竞赛颁发全国统一的获奖证书。全国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等冠名为“XXXX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
8.异议制度
为保证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奖工作的公正性,对全国和赛区的评奖初步结果坚持执行异议制度,“异议期”自公布评审初步结果之日起为期15天,过期不再受理。异议期间,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受理参赛队有关违反竞赛章程、竞赛规则和纪律的行为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赛区竞赛组
委会和全国竞赛组委会必须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全国竞赛组委会充分尊重各赛区的评审及评奖结果,赛区评审中出现的异议由各赛区组委会协调解决。 9.竞赛经费 关于报名费
全国竞赛组委会不向参赛单位和参赛队收取报名费。赛区竞赛组委会应积极办理收费许可,适当收取报名费。参赛单位统一向赛区竞赛组委会交纳报名费,每队的报名费金额由赛区竞赛组委会根据组织工作的需要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0元。报名费只限用于当年竞赛的组织工作。
十二、数控技能大赛
一、竞赛概述
分组: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
工种: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含四轴、五轴); 依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二、竞赛说明
(一)竞赛形式。职工、教师和学生在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四轴)竞赛中以单人形式参赛;加工中心(五轴)竞赛中采取2人组合形式参赛。其中,职工组由2名职工组合;教师、学生组,每组分别由1名教师与1名学生组合。
(二)竞赛成绩构成。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竞赛的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成绩组成。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80%。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分软件应用操作技能和实际机床加工操作技能两个环节,其中软件应用操作技能成绩占总成绩的15%,实际机床加工操作技能成绩占总成绩的65%。
(三)竞赛内容。每位参赛者必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含软件应用)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裁判组负责。
1.理论知识竞赛内容:相应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理论知识与相关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2.实际操作技能竞赛内容:包括软件应用操作技能竞赛和实际机床加工操作技能竞赛两个环节。
软件应用操作技能竞赛内容:零件造型、数控编程和数控仿真加工。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实际机床加工操作技能竞赛内容:按图样要求完成试件加工,试题提前10~20天公布。
(四)裁判员配备。理论知识竞赛与软件应用操作技能竞赛每个赛场配备2名评判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竞赛每机位有2名裁判人员执裁,每个工种的赛场另设裁判长1名,竞赛监督2名,工程技术人员3名。
(五)竞赛时间。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软件应用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120分钟;实际机床加工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不超过420分钟。
三、参赛要求 (一)职业道德要求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4.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生产;
5.着装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做到文明生产。 (二)相关知识与技能要求
1.数控机床及工作原理(组成结构、插补原理、控制原理、伺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