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控制要点一:住宅、地下室说明文件
1、 任务书
正常情况下,甲方需向设计院提供设计任务书,以目前的情况看,多数项目甲方无法提供任务书,那么则需方案阶段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会议纪要等据以为设计依据的资料,以便技术设计之前核实方案设计有无完全落实甲方设计意图。表格中“依据”一栏需填写任务书或会议纪要等文件名称,并建立文件夹存档备查,特殊情况需在备注栏进行必要说明。
2、 程序:是否通过方案评审;是否通过方案阶段的技术评审
方案评审此处仅指总体规划、建筑形象、功能布局等除技术设计之外的评审,包括公司内部方案评审(包括户型布局、立面可实施性、使用功能是否与立面冲突)、甲方认可、集团评审等;方案阶段的技术评审,指由公司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关于技术设计方面的初步评审,施工图设计开始前,方案设计人需提供方案阶段的技术评审记录及答复解决措施。 3、 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各控制线
方案设计前,需甲方提供明确的、带有坐标点的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关于该设计项目的各种控制线。个别地市有根据不同建筑高度分别划定建筑控制线的做法,也有个别地市单独划定地下建筑控制线的情况,应逐项落实清楚。进行地下室设计时,应注意考虑管线排布及开挖放坡对周边道路或已建建筑的影响。
4、 地形图、坐标系统、高程系统
方案设计阶段需甲方提供地形图、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应注意个别城市坐标系统及高程系统较混乱,出现土地管理部门与规划主管部门使用不同坐标系及高程的情况,或者坐标、高程系统版本不同而导致报批手续受到影响。 5、 建筑控制高度
方案设计阶段应明确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关于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中关于建筑高度的要求比较笼统,应特别注意位于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或者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应落实清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控制点以及所规定的高度数值为“海拔高度”还是相对于室外地坪的相对高度,明确建筑物为坡屋顶或平屋顶时各自的控制点为何处,高层建筑高度大于75米时一般不采用无机房电梯,故方案阶段应提前预留机房高度,以及屋顶水箱间的高度。 6、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要求
需明确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原则、面积计算规定,(坡屋顶建筑各地面积计算原则不十分统一,需要格外注意);关于绿地率,有些地市会特别规定地下室顶板覆土达到一定厚度方可计入绿地率,应引起注意(比如在重庆地区,会出现架空绿地和实地绿地的说法,并会根据不同绿地折算率
不同);关于停车位数量,需明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个别地市会规定地上停车位所占比例,应落实清楚。布置地下车库时提前落实位于车库层主楼投影范围以内设停车位还是储藏室,两种情况对于停车效率来讲差别较大,故应提前落实。(在重庆项目因甲方前期情况落实不清,报批过程中才知道住宅的底跃空间面积也算入车位配比内,导致像合院这样低密度住宅,车位数在施工图已完成70%工作量的情况下,突然增加30%停车位数量的被动情况。) 7、 日照计算、建筑间距要求
关于日照计算,目前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当地主管部门会委托测绘部门审核设计院提交的日照计算成果,也有由设计院直接对计算结果负责而不需当地测绘部门审核而直接向主管部门提交计算成果的,应明确当地关于日照计算审核程序上的规定,以便确定设计进度避免漏掉必要的审核程序而盲目进行深化设计。此外,关于日照计算方法以及日照时数,各地常有不同规定,例如个别城市允许拆迁项目仅达到1小时,例如有的地市规定高层建筑间距不仅要进行日照计算,尚应满足建筑面宽的某一倍数等等双控或者多控;另外,应关注当地除了规划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之外是否还有其他部门或者领导颁发的其他文件,比如某地的“市长令”等。当遇到坡屋顶建筑时,各地建筑高度因坡屋顶角度不同,对建筑高度的确定不同,这也需要前期落实情况清楚。
8、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方案阶段应考虑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计。由于现行高规、建规的诸多不明确规定及各地消防局混乱的把握尺度,目前多个主楼以网点相连的形式较普遍,而关于高层建筑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形式的不同规定将直接影响商业服务网点的功能及立面形象,有的地方允许“多楼大环”,有的地方则较严格。故应提前与当地消防局沟通,以便确定消防车道,避免后期因开设消防通道而对格式严谨的商业服务网点造成重大修改耽误时间。关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规定来源于尚未实施的高规建规合订新规范,目前很多地方已提前按照新规范规定执行。由于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都与建筑单体或室外景观设计互相关联、互相影响,故应在方案阶段落实清楚。另外,以前为不影响景观效果而采用的所谓“隐形车道”的做法,目前大部分地方(山东、重庆等)已明令禁止。(在重庆项目,还出现了前期咨询的当地消防局意见与扩初专家评审小组的意见不统一的情况,最终要以扩初专家评审的意见为最终意见。由于我们前期不清楚这样的情况,导致后期消防车道的设置比较大的变化。)
9、 是否为拆迁安置项目,户型比例落实情况
拆迁安置项目在套型面积、套型比例方面由于当地安置政策的不同而有其比较严格的要求,应要求甲方对此提出明确的书面的要求,避免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反复修改,甚至
到了施工图阶段仍在调整户型。 10、 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介入的早晚会对建筑设计产生不同的影响,越晚影响越大。目前大部分项目在方案设计时甲方尚未委托景观设计,后期景观介入之后通常会对消防车道、消防车当高场地、区内道路、场地竖向等产生影响,所以应在方案设计之初提醒甲方及时委托景观设计同步进行。 11、 竖向设计
按照公司的习惯做法,基本小区内部室外地坪均做同一标高,目前有些项目因原始地形起伏较大,习惯做法导致沿街商业网点与市政道路高差较大造成商业价值降低,或区内道路与市政道路衔接坡度过大等问题;此外竖向设计还影响地下车库的设计、室外管线排布等,故方案阶段应考虑到位。(在竖向设计中,大家梳理室内外高差和场坪处理的时候,要从方案阶段对无障碍重视起来,平面布局上,立面处理上,都应该考虑这件事的存在,出入口、坡道、出入口雨棚等等。不能做平坡出入口的时候就要考虑这个无碍坡道对立面的影响,把这件事情彻底扔给环境设计实际是不太负责任的做法。)
12、 是否设计人防;地下车库坡道数量、位置确定;坡道长度初步
计算、开口范围初步确定
人防地下室通常层高大于普通地下室,有些项目是否设计人防迟迟没有敲定,导致施工图阶段仍在大改地下车库。方案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