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
4.0.1 模块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表4.0.1 Ⅰ型模块和Ⅱ型模块性能指标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表观密度,kg/ m3 kg/ m MPa 压缩强度,MPa 导热系数, W/ (m·K) W/ (m·K) % 尺寸稳定性,% ng/(Pa·水蒸气透过系数,m·s) 吸水率,V/V,%% 熔结 性能 断裂弯曲负荷,N N mm 弯曲变形,mm 燃烧性能等级 垂直于板面方向抗拉强度,MPa ≥0.20 B2级 ≥ 0.30 ≥ 30 3Ⅰ型模块 20 ≥ 0.14 ≤0.037 30 ≥0.20 ≤0.033 Ⅱ型模块 20 ≥0.14 ≤0.032 30 ≥0.20 ≤0.030 试验方法 GB/T 10801.1 GB/T 29906 ≤ 0.3 ≤ 4.0 ≤ 2.0 ≥ 40 ≥ 30 B1级 ≥0.20 ≥ 0.30 ≥ 40 GB8624 GB/T 29906 ≥ 20
4.0.2 泡沫玻璃模块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表4.0.2 泡沫玻璃模块性能指标 项 目 密度,kg/ m3 导热系数, [W/ (m·K)]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抗拉强度 体积吸水率,V/V,% 尺寸稳定性,% 燃烧性能等级 匀温灼烧性能(750℃,0.5h) 线收缩率,% 质量损失率,% MPa 技 术 指 标 120±10 ≤0.048 ≥ 0.40 ≥ 0.30 ≥ 0.10 ≤0.5 ≤0.3 A级 ≤ 8 ≤ 5 JC/T 647 试 验 方 法 4.0.3 胶粘剂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表4.0.3 胶粘剂性能指标
项 目 拉伸粘结强度 原强度 MPa (与水泥砂浆) 浸水48h,干燥7d 拉伸粘结强度 MPa (与模块) 浸水48h,干燥7d 可操作时间,h 原强度 性 能 指 标 ≥0.6 ≥0.6 表观密度20 kg/ m时≥0.2 表观密度30 kg/ m时≥0.3 破坏界面均发生在模块中 同原强度指标 1.5 ~ 4.0 33试验方法 GB/T 29906 4.0.4 抹面胶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 抹面胶浆性能指标 项 目 拉伸粘结强度 MPa (与模块) 浸水48h,干燥7d 同原强度指标 耐冻融强度 柔韧性 压折比(水泥基) 开裂应变(非水泥基),% 抗冲击性 吸水量,g / m2 不透水性 可操作时间,h ≤3.0 ≥1.5 10 J级 ≤500 试样抹面层内测无水渗透 1.5 ~ 4.0 GB/T 29906 原强度 性 能 指 标 表观密度20 kg/ m3时≥0.20表观密度30 kg/ m3时≥0.30 破坏界面均发生在模块内 试验方法 4.0.5 连接桥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表4.0.5 连接桥性能指标 项 目 抗拉承载力,kN 抗压承载力,kN 抗剪承载力,kN 技 术 指 标 ≥ 3.5 ≥ 2.0 ≥ 1.0 试 验 方 法 GB/T 228.1、GB/T 232 4.0.6 玻纤网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6的规定。
表4.0.6 玻纤网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单位面积质量,g / m2 g/m2 耐碱断裂强力(经向、纬向),N/50mm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向、纬向), % 断裂伸长率(经向、纬向), % 性 能 指 标 ≥130 ≥750 ≥50 ≤5.0 GB/T 29906 试 验 方 法
4.0.7 胶粉聚苯颗粒胶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7的要求。
表4.0.7 胶粉聚苯颗粒浆料的性能指标 项 目 干表观密度,kg/ m3 抗压强度,MPa 软化系数 导热系数,W/ (m·K) 线收缩率,% 拉伸 粘结 强度(MPa) 与模块 燃烧性能等级 与水泥砂浆块 原强度 耐水强度 原强度 耐水强度 A级 GB 8624 ≥ 0.10 JG 158 性 能 指 标 ≥350 ≥ 0.30 ≥ 0.6 ≤ 0.075 ≤ 0.3 试 验 方 法 JG 158 GB/T 5486 JG 158 GB/T 10294 JGJ/T 70 4.0.8 电焊网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0.8的规定。
表4.0.8 电焊网性能指标 项 目 丝径 ,mm 网孔大小 ,mm 焊点抗拉力,N 镀锌层质量 ,g/㎡ 技 术 指 标 2.0 ~ 2.2 ± 0.04 50×50 QB/T3897 >500 ≥122 试验方法 4.0.9 外墙柔性腻子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墙柔性腻子》GB/T23455-2009的规定。
4.0.10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外墙无机建筑涂料等材料的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0.11 面砖饰面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本构造和性能指标及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2013的规定
4.0.12 锚栓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 366的规定。
4.0.13 系统所采用的其它材料及附件如密封膏、密封条、包角条、包边条、盖口条、护角等材料的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5 设 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复合墙体传热系数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设计值不应超过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限值。 5.1.2 模块厚度计算取值应为10mm的整倍数,且与附录A相吻合;当房屋外围护结构是按被动式低能耗的热工性能设计时,模块厚度应根据房屋 “负荷”的需求,经计算确定。
5.1.3 建筑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5.1.4 外墙粘贴系统和外保温现浇系统的饰面若需要粘贴面砖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 现场检验面砖与防护面层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2 符合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99-2013中第5.1.7条的规定。
5.1.5 薄抹灰防护面层的外墙粘贴系统和外墙现浇系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的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厚抹灰防护面层的外墙粘贴系统和外墙现浇系统,可取消防火隔离带,但除应按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99-2013第5.1.3条的规定执行外,尚需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不燃保温材料,按外墙粘贴系统的技术要求(无空腔粘贴),将门窗上口内侧复合墙体的外露端头覆盖。 5.1.6 房屋首层的外墙粘贴系统和外墙现浇系统,应采用厚抹灰防护面层。防护面层表面不设分隔条(缝),若建筑确需要设置分格条(缝)时,缝内应填塞不燃密封材料。
5.1.7 外墙现浇系统和夹芯保温现浇系统应选用表观密度30kg/m3的模块做保温层。室外地面以下的外墙粘贴系统或外墙现浇系统,若模块外侧不设置砌体防护墙时,应选用厚抹灰防护面层防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