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2)

2019-02-15 17:20

35%;引进培养10个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吸引4万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创业;建设3-4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科技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以上;形成3个规模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2%;建设创新能力较强、产业集聚度高、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10家,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创新支撑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政府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百人国际互联网用户数达70户,万元GDP综合能耗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全国平均水平1.5倍以上,公众基本科学素养大幅提升。

(三)总体要求

按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临港工业集群、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科学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深化改革开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满足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一是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战略基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完善创新平台,健全创新体系,打造开放创新与合作网络,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和创业环境,增强城市的创新中心功能,把连云港建设成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二是把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根本任务。坚持用科技与产业结合的

办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引进和自主创新的方式发展临港产业,用现代科技提升传统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用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的方式推动农业创新发展,把连云港建设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国家新兴临港工业基地和国家现代服务业基地。

三是把创新惠民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将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连云港建设成为全国科学发展先行区。

三、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依托地处我国沿海、长江和陇海兰新线三大生产力布局主轴线的区位优势,探索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有效利用与集聚的新模式,调整优化创新空间布局,打造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一)聚集创新型科技人才

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新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优势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配套支持优秀科研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提高科研人员创新能力。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实训基地,提高在校学生实践能力。实施领军企业家培训计划,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市场、具有广泛国际联系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推动一大批技术型创业者向现代企业家转变。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试点,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

引进和集聚创新型科技人才。深入开展“创新英才聚港城”行动,组织实施“创业创新领

军人才集聚工程”(555工程),采用招聘、调动、特聘等多种引进方式,从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引进5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支以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为重点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定期举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和博士服务团、博士后考察及科技服务活动,为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搭建平台。

健全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政策。设立“市长创新奖”,表彰和奖励为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任用和评价制度,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不断研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境外股权和返程投资、落户、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安置、医疗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二)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在连云港建设研发机构。大力推进连云港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和重点引进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到连云港建立分支机构,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重点建设一批骨干中介机构,支持技术服务设备购置、高水平人才引进和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对接产学研需求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江苏省在连云港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大科学仪器设备和创新基地、科技文献资源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城市创新体系。

完善公共实验服务平台。按照“需求导向,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公共实验平台的公益性、基础性、公共性的特点,构建跨学科、多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完备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

公共服务为重点,建设面向全社会的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以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为依托,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实验平台。

(三)建设开放合作创新基地

建设专业化国际创新网络。依托新医药、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区域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构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支持国家和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连云港实施,加快形成外引内联、协同高效的创新网络。支持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和公益组织等到连云港搭建创新交流合作平台,探索连云港与国际区域、国际组织合作的新模式,塑造有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品牌。

建设东中西部创新合作服务平台。加快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徐圩新区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撑产业发展的实用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打造面向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和人才服务平台,加强东中西科技和人才的合作交流。强化与重点产业聚集区的战略合作,通过共建高技术产业基地,促进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模式的输入,构建区域间产业创新发展协作体系。

建设有效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大力发展虚拟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推动创新和创业协同发展。支持发展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联盟,参与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构建专利池,联合开展研发活动。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成立技术开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建立长期和稳固的产学研合作渠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导企业以多种形式激励科技人员,激发产学研创新活力,促进产学研合作。 (四)增强创新主体发展能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力度,引导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科技开发机构。支持国家、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面向产业技术创新前沿,建设企业中央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新型龙头企业。支持企业申请国家和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提升企业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开发能力。

提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供给能力。加快高等院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组织管理模式,营造更加有利于原始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环境氛围,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设,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完善内部激励分配机制,探索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机制,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

按照重点突出、产业集聚、功能聚合、土地集约的原则,统筹园区功能和产业定位,调整各园区的创新功能定位,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新区升级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

将科教创业集聚区打造成自主创新核心区。以聚集创新要素和健全创新体系为重点,以优化创新和创业环境为抓手,加强高水平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提供研发前沿性技术、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的技术研发平台,以提供检测、试验条件为主的检测实验平台,以提供科技文献、标准、情报等信息服务为主的科技信息平台,以提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主的技术转移平台。综合利用各级人才计划,吸引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从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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