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提高公共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检验资源的整合共享,健全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监测、控制以及处置的技术和装备。推动连云港公共安全监测网络与全国相应监测网络的对接,完善应急救护综合体系,提升连云港公共安全事件的防范与救护能力。
(四)生态环境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和综合管理,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执行环境影响的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解决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重金属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大力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进一步提高产业集约发展水平,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认真抓好城乡统筹,不断改善农村环境,以治理污染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快生态环境监控信息化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加快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在生态环保科研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环保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型经济。
加快生态港城建设。加强生态空间管制,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构建生态网络。加强滩涂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植树造林绿化。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并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十、完善开放创新发展环境
发挥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区位优势,聚集人才、信息、知识、资本等高端创新要素,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强化跨区域开放创新与合作,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把连云港建设成为连接东中西部的开放创新基地。
(一)优化开放创新环境
拓展连云港国际化发展渠道。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实验室在连云港设立研发机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加大对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支持力度。围绕重点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现代化建设等需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大力支持连云港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布局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和产业技术创新合作项目,配套支持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为本地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创造条件。
完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政策。支持大陆桥沿线地区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进行联合研究开发,形成优势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建的体制机制。鼓励国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便捷高效的资金结算、票据贴现、证券发行、信托投资和保险等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向连云港集聚。构筑服务中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技术合作和交易平台,引导科技研发和中介服务机构集聚,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相互转让先进适用技术和专利、商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整合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和培训基地,加大大陆桥沿线地区人力资源合作开发力度,促进人力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
(二)完善自主创新政策
加大国家和省创新政策落实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政策,发挥增值税转型、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建设和引进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攻克和掌握一批事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政策。设立自主创新风险补偿资金,加大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设立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企业快速集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百亿工程,完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准备金补偿机制。壮大市产业发展投资资金,大力争取国家和省产业投资资金,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投资。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建立专利产业化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转化自主拥有、购买、引进的专利技术。
(三)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创造。提高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资助和奖励力度,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贯标示范创建和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县区和园区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培养一批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和实务专家,帮助创新主体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研究、知识产权援助等。 知识产权运用。建立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和专利产业化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扶持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向技术标准转化,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
标准,参与国内外专利和标准联盟,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大对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补助,对放贷银行给予后补贴。
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司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市、县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能力。积极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重要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援助和预警制度,建立专题数据库,组织开展主导产业专题知识产权预警研究,指导企业前瞻布局。
知识产权管理。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职能作用,规划、协调、统领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体系及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品牌战略,逐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
(四)培育发展创新文化
营造激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大力倡导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培育“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创新得益、开放进取”的创新文化。鼓励媒体传播创新理念、创新知识、创新案例。把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和自主创新、创新发展等理念与知识纳入全市学校基础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社区文化科普教育之中,拓宽各类人群的创新视野。推进信用港城建设。
提升公民科学素养。统筹文化、教育、科普事业发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加强科普工作的协调配合,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深入推进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科普工作实效。建立全市科技场馆、场所、基地定期或长期免费开放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
业设立公众开放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科学和文化素养。
加强创新文化载体建设。加大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数字电影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布局建设一批弘扬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以滨海大道和花果山大道建设为契机,建设科技创新大街和科技创新长廊,塑造城市创新文化新景观。增添海洋景观、海洋建筑、海洋雕塑、海洋绘画、海洋文学艺术等文化载体,建设国内一流的海洋馆,丰富海洋文化内涵。举办西游记文化节,做大做强西游记文化品牌,大力发展西游记题材的影视作品,推进以西游记为主题的文化公园建设。大力支持二郎山、淮盐、中华楹联等特色文化产业园发展。
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成立创新型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成员,为连云港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和实施重要决策进行调研、论证、评估,提供咨询服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根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大资金支持
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重点保
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引进、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重点科技合作、重大工程项目科技研发和成果示范应用、战略高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围绕企业自主创新、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支撑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
(三)加强监督检查
按照“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的总体要求,加快制定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建设成效。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本规划实施情况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经验总结,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实施情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