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 控制对策
业主 资金投资不足,并不能及时到位 应及时汇报,研究对策使资金及时到位 图纸未及时到位 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把设计图纸按时交于承建单位
甲供的工程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 协助业主做好提前采购订货的计划,并督促实施 承建单位 人力、技术力量不足 增加施工人员,增强技术力量 施工方案欠佳 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提出整改意见 出现施工质量问题 狠抓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返工
所采用的工程材料、产品质量差 加强质量检查,采购好的优质产品 工程材料不足 每月制定的材料计划应做到正确无误 资金调用失控 资金应专款专用
设计单位 未及时向业主提交设计文件 督促设计单位及时出图 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有矛盾 派驻现场设计人员
现场发现配套专业设计与土建设计有矛盾 加强设计工种之间的相互协调 变更设计较多 及时提供设计变更通知
C经济措施:a.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b.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c.确保资金的及时供给; D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各有关方的进度,确保形象进度。 2.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见附 )
3.进度控制动态比较 (1)进度目标分解值与进度实际值的比较;(2)项目进度目标值预测分析。 4.进度控制表格(见附 ) (5)投资目标控制手段、方法及措施 1)投资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是监理组的做好施工预算的审核、现场的计量和工程量的签认以及工程的竣工结算。驻地监理组的工作原则是:准确、及时,做到施工的预算审核和工程计量必须符合投标书及合同的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验收手续必须齐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通过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及时签发付款凭证,为业主把好费用关,并力求使工程费用不超过业主的工程预算。
2)投资控制手段
投资控制就是要使工程建设的费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达到不超过合同规定的计算范围,并保证每一个支付都具有公正合理性,虽然承建单位在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都有明确的合同价格,但工程建设中常常会出现超出合同价格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有:
1.施工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超过了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 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重新于业主商讨并确认新的工程项目;
3.施工单位按照业主要求所进行的日常工作超出了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数量; 4.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原材料、人工工资上涨的超出合同价格部分;
由于上述问题在监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因此这些因素是我们投资控制的重点,为此,我们将采取如下手段:
a.了解设计概算,提请业主请人做出施工图预算,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审查施工预算,对不同施工阶段做好投资分割并控制使用;
b.熟悉每一份合同条款的内容,严格把住合同价计算、合同价调整、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c. 审查由施工单位做出的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预算; d.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有关报表,审查施工结算。 3) 投资控制方法
1.在日常的监理过程中做好工程量的复核,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等问题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合同造价控制有关的问题,复核工程付款帐单,做好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定期向总监提供合同造价控制管理报表;
2.在各专业监理组中落实从合同造价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踪。 3.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寻求通过改进设计节约投资的可能。 4.工程付款凭证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后由业主签发; 5.定期向业主提供合同造价控制报 4) 投资控制措施 1.投资控制具体措施
A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B技术措施:a.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材料设备厂家;b.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C经济措施: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比较,判定是否超计划,超支提出补救措施,对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可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比例奖励;
D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资,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2.投资目标的风险分析(见附 )
3.投资控制的动态比较 A. 投资目标分解值与项目概算值的比较;B项目概算值与施工预算值比较;C施工图预算值(合同价)与实际投资的比较。
4.投资控制表格(见附 ) (6)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时应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征求业主意见后签发,或签发后向业主通报,或直接签发。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可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a) 业主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b)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
c) 由于工程施工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 d) 发生必须暂时停工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2.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指出是全面停工还是某一部位的局部停工。
3.如果工程暂停是由于业主要求,且非b)、c)、d)款所示的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工程暂停时由于业主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指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5.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时,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指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指令之间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引发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2)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监督承包单位实施;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洽商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在征得设计单位认可后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2.项目监理机构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要求等应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关于工程变更的协商:
a) 在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业主授权、按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业主通报,并由业主与承包单位在变更协议上签字。
b) 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业主授权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主持并促使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c) 在业主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以便于支付进度款。
4. 工程变更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 工程变更建议应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b) 总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协助收集有关资料;
c)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掌握的文件资料,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完成或指定承包单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作出评估。
l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困难程度; l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数量; l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d)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评估计算及工期等情况与承包单位和业主进行协调。在难以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价格。
e)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变更费用估算、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3)费用索赔的处理
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工作的原则:
a) 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对可能导致索赔的因素应进行评估和防范; b) 对已发生的合同违约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其产生的影响和损失; c) 项目监理机构应公正处理索赔事宜。
2. 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a)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b)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
c)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 3.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依据应包括: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 b) 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c)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d) 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材料;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措施力求避免各类导致工程延期的原因,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公正态度处理工程延期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只有在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后,且符合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才应予以受理。
3.如果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影响,项目监理机构可以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的工期延期报告后,经过审查后先给予临时延期批准,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工期索赔)报告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的全部情况,并作出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但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不应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批准。
4.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同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a)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