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范本(6)

2019-02-16 13:53

b)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6.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属于进度控制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5)合同纠纷的调解

  1.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a)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b)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c) 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d) 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承包合同的期限内作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决定。 e)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承包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2.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决定之后,业主或承包单位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前提下,此决定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3.在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之后,项目监理机构仍可接受合同争议的一方或双方的要求进行调解。

  4.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合同的解除

  1.当业主违约导致施工承包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几方面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和业主:

a) 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b) 为订购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单位所支付的款项。 c) 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d) 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e) 合理的利润补偿。

2.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承包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以下工作:

a)施工承包合同终止之时,承包单位已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b)施工现场尚未使用完的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c)确定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d)项目监理机构在查清上述费用之后,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还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款项的证明。 3.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业主、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承包合同依法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处理施工承包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7)工程验收及质量评估

1.分部工程需进行分阶段验收(如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各设备安装工程等),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提前三天报请监理组会同设计单位进行验收(某些分部工程尚需经质监站核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2.包单位在单位工程竣工时,应先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自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向监理组申报初验。

理组在接到总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技术档案资料后,对工程进行初验,发现有施工漏项、工程质量等问题时,应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并限定处理时间,处理完毕后,监理组再进行复验。

3.工程完工时,监理组要对工程质量作出全面地评估,特别是对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要有确切的意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除送业主存查外,还应抄报市质监站作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的参考。

工程初验或复验合格后,监理组协助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竣工报告,由业主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正式验收。

4.承包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按现行有关档案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列表报监理组,经核准后及时累积和整理。工程竣工时总承包单位将完整的工程档案报送业主,凡资料不全(竣工图允许在竣工后二个月内提交)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8)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1.工程进入保修期,将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的确定监理工作范围和工作深度。

2.保修期间将按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安排监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工作,对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质量予以确认。

3.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监理人员应对修复工程做出费用估价和支付证明,并报业主。

4.监理人员将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协助业主结算保修抵押金。

5.在保期期终止且承包单位完成保修工作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2) 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

1.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单位已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完成了工程保修期的全部工作,且保修期内发现的工程缺陷已进行修复并经检查认可,则将与业主商定,签发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2.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审查保修期工作的单位,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保修期终止日期,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签字。

(9)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归档要求

1.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 2.监理资料的管理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3.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具体人员进行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监理业务和档案管理工作,并能够应用计算机进行资料管理。

4.监理的移交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并移交业主。 5.监理档案的组卷方法应按竣工验收和有关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 2) 监理资料内容

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类 ●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及监理委托合同; ●勘察设计文件; ●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总包及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开工令;

●测量核验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试验资料;

●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停工复工指令;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通知 ●监理工程师联系单 ●报审表 ●报验单 ●会议纪要; ●来往函件; ●监理日记 ●监理月报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竣工验收资料 ●索赔文件资料;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工程项目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监理工作总结。

2.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本月工程概况;

b)形象进度照片; c)工程进度:

l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l 对进度完成情况的分析。 d)工程质量:

l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l 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e)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l 工程量审批情况;

l 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l 工程款到位情况分析; l 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f)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l 设计变更与洽商; l 工程延期; l 费用索赔; g)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l 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l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l 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3.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基本概况;

b)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 c)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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