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临时工或从事临时性工作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公司(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材料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
十三、防护用品应经常洗涤,保持清洁,对染有有毒物品的防护用品,组织统一洗涤和消毒,其余由员工个人洗涤。
十四、从事多样工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照其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某些工作确定不能使用,可以供给其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或借用。现场施工员、工长按其所辖主要工种标准发给,其他管理人员按工地施工、质安人员标准发放。配合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按工地施工、质安人员标准发放。 十五、各单位聘用人员按照岗位人员的标准执行,但在合同期满不在续聘时收回所领用的全部防护用品。 十六、本制度实施情况列为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必须全部配套执行;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标准的重要内容。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工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部负责,工程质安部组织协调。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的处罚由工程质安部及项目安全员依法执行,罚款人签发违章罚款通知书,分别由项目部和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通知书进行扣罚。奖励由工程质安部执行。
1.按照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对项目部在年终给予奖罚。
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经公司CI形象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称号的,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安全文明称号的奖励10000元,获得国家级安全文明称号的奖励20000元。
3.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对其所在单位罚款10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对其所在单位罚款3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的对其所在单位罚款10000元。 4.受到上级部门处罚通报、停工处理的工程项目,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
5.工程开工前,未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安全等级认定证书的,处500元罚款。 7.建委安检站、公司工程质安部对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不按规定时间整改反馈的每次罚款200元。
8.酒后上岗者,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现场带小孩的,每人次罚款50元。
9.在2米以上悬空或危险作业时未使用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0.使用水磨石、电夯、电钻、电锤、砂轮机、切割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未戴绝缘手套者,每人次罚款20元。
11.施工和电未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2.未按规定使用标准配电箱者,每处罚款1000元。
13.各种配电箱、盘,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每缺少一个罚款100元。 1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5.工程施工到二层,未搭设外脚手架进行防护的罚款1000元。
16.脚手架未及时设防护栏和立网者,每10米(不足10米按10米计)长罚款50元。
17.脚手架未按规定满铺脚手架,有空洞或空头板的,每处罚款50元。使用钢模板代替竹架板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18.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墙体或建筑物拉结牢固,每少一个拉接点罚款200元,每少一处剪刀撑,罚款200元。外架卸料平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处罚款500元,卸料平台防护不严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19.门字架架体与外脚手架相连接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0.脚手架无验收手续就开始使用,罚款200元。 21.“四口”、“五临边”无防护的每处罚款200元,防护不严的每处罚款50元。 22.建筑物四周人行道或出人口处无防护棚,每处罚款500元,防护不严密者,每处罚款100元。
23.脚手架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罚款200元,每缺少一张网,罚款20元。 24.电焊机一、二次侧无防护罩,每缺少一个,罚款50元,乙炔瓶无安全装置罚款50元。
25.氧气瓶、乙炔瓶在阳光下暴晒,罚款50元,两者间距不合要求或距明火不足10米者,罚款50元。
26.同时使用电焊和气焊时,把子线、地线与气绳之间无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20元。
27.门字架、塔吊、施工电梯无“三防”装置,每缺一项罚款300元,无验收检测手续提前使用的,处2000元罚款。
28.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电动机具,无防护装置或防护罩,罚款50元。 29.在“严禁烟火”地区吸烟或使用明火者,每人次罚款20元。 30.施工现场无安全纪律牌和各种警示标示牌的罚款100元。
31.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事责任。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制度
1.公司任何生产经营场所严禁使用未成年工。
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务。
4.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份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6.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7.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诉。综合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8.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注: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三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以量消耗为1746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四级体力劳动就是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消耗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防止职业危害措施
根据我公司的施工特点,在防止职业危害中,我们重点做好防尘、防止中毒、防止:噪声危害、防止振动危害工作。 一、防尘措施 1.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适用于通风除尘法系统,搅拌机的拌筒出料口处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送人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 2.除尘措施
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以下。 二、防止中毒 1.锰中毒
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应选择上风主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险。 2.苯毒
①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②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
③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措施,不断定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 三、防止噪声危害
按相关规定针对90dB(A)的噪声污染,都要采取改进措施。在施工工程中主要是机械噪声,我们主要采取消声措施。
消声:是防止动力噪声的主要措施,可在各种通风机、压缩机、鼓风机等设备排气口处装置消声器。 四、防止振动危害
手持振动工具,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工人操作进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
五、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 1.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有针对性的发给作业人员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也是防止或减少职业必要措施。如配合电焊作业的辅助人员,必须配戴有色护眼镜,防止电旋光性眼炎;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人员必须配戴护耳塞(器);从事有粉尘作业的人员戴纱布口罩,如达不到滤尘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事苯、高锰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供氧式或送风式防毒面具:从事有机溶剂、腐蚀剂和其它损坏皮肤的作业,应使用橡皮或塑料专用手套,不能用粉尘过滤器代替防毒过滤器,因为有机溶剂蒸气,可以直接通粉尘过滤器等等。
2.对于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应在工地(车间)设置淋浴设施。工人下班必须淋浴后,换上自己服装,以防止工人头发和衣服上的粉尘、毒物、辐射物带回家中,危害家人健康。
3.教育工人不得在有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先洗手、漱口,严防有害物随着食物进入体内。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作到有害作业场所,每天要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4.每年组织一次有害作业职工体检,凡发现有不适用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病症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1)患有各种血液病、继发性贫血(血红蛋白在60%以下)、肝脏病、胃病及十二指肠溃疡、心血管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神经精神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铅、四乙铅作业。
2)患有各种神经精神病、肝胆病、肾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植物神经功能明显紊乱的,不宜从事锰作业。
3)患有各种血液病、严惩神经官能症、肝脾脏疾病及未成年人不宜从事苯作业。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暂时调离苯作业。
4)各种活动性肺结核、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不宜从事粉尘作业。
5)患有各种心血管器官性疾病的,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患有各种听器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噪声作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以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工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
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公司各分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并报公司工程质安部备案,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和指导。
1.3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应急处理对策、原则和要求,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单位部门。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指挥机构
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求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工程质安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质安部兼管。 (一)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求援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 ××× 总工
组员:××× ××× ××× ×××
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组成重大事故应急求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求援工作的组织指挥,指挥部设在公司办公室或发生事故的现场。
注:如果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按顺序)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求援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公司“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求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挥领导人员分工:
(1)组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组织指挥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庆急求援工作。 (2)副组长: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应急求援协调指挥工作, 负责抢险求援物资、设备的供应、运输工作。 技术顾问: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指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3)指挥部成员:
工程质安部经理: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的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计划财务部经理:保证事故救授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
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包括劳务队)说服、教育、整顿工作,防止出现骚乱。
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负责现场灭火、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现场管制等工作。 项目部经理:提供人力,配合公司进行求援。 2.2应急救援组的组成和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应急救援组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公司各类火灾、爆炸、毒物泄露、坍塌、机械伤害等重大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庆刀救援组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1.信号联络组:由综合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
2.治安、消防、疏散组:由综合办公室、项目部组成,负责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