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时清洗值班室及病房被单、被套。 3、注意衣、布、被单等清洁卫生。 病房棉被保管员
1、一定要勤洗、勤晒棉被及被单。
2、保证病人用时能及时发放,早中晚同样保证随叫随到。
3、严格执行借被价格,不得多收。 急救车司机
1、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在接诊后15分钟内出车。 2、不准饮酒及私自出车,否则,出现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3、要对车辆经常检修,做好车辆养护,保持车辆完好状态。 4、如果车辆出现问题或需检修时,需马上报告院领导。 5、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收费、不准外借,如果发现违规行车,将处200元罚款。连续违规三次者,可辞退。
6、医院救护车的行驶、调动、维修权等,由医院负责。 公共卫生科
公共卫生服务按方案执行,保健、儿保按合同要求执行。 三、各项规章制度
1、职工大会、集体活动等实行签到制,均由门诊部、住院部、后勤部正、副主任轮流值班负责此项工作,包括考勤统计、登记等工作;职工均不能为他(她)人代签,如发现代签,代签者和被代签者每次均罚款30元。
2、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医院不定期抽卡、查岗,并由考勤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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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牵头,汇同班子成员实行查岗,同时做好查岗记录。查岗内容为:(1)在岗人员的情况:(2)穿工作衣、挂胸牌情况;(3)科室环境卫生情况;(4)本院其它工作和解决查岗中所发现的问题,如发现擅自脱岗者按<<考勤制度>>执行。
3、本院职工不准私自出卖药品和节孕环等(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收费标准为:人流80元;上环38元;引产192元;结扎224元,药品除外),不准私自行医、私自收费;不准私自出卖防疫疫苗;如发现每次以十倍罚款,同时报局作出有关处理,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或事故与单位无关,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调动工作单位或辞退者,应将本人原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产(包括医疗器材、房间用具、工作服等)按原物如数交还,由保管员验收,不得遗失,失去者按现价赔偿,否则不开出工资、行政介绍信、不予支付各种款项。
5、各科室的财产、仪器等,均应妥善保管,警惕失盗,及时维修,加强爱护,如有损坏或失盗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责任事故,赔偿进价的三分之一。
6、出具假证明,如属计划生育问题的按有关政策处理,属其它问题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纠纷,由出具假证明者负责。 7、未经院领导批准,随便拿公共财产到私人房间或家中去,每件罚款50一100元,并将原物追回。
8、对待病人态度粗暴,乱发脾气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在科室会议或全院职工大会上作自我检查,同时由院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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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落实罚款金额。
9、工作中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敷衍了事,粗心大意,工作打折扣,出现差错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包括脱岗)等,按<<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执行。
10 、早、中、晚值班人员一定要在岗,晚上超过l0时后方可休息,早上天亮后一定要起床并在岗,其他员工不准在值班场所和病房吵闹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违者一次罚款30元。
11、收款和财务人员未能做到日清月结,手续不全,存款不及时等,每次应罚款20元,若挪用公款,轻则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从重惩处。
12、待令值班(含早中晚)人员一定要保证15分钟内能到,经查岗或有事不能到者,又事先未委托代班者,一次罚款3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本科室负责人要挂好值班牌,否则由负责人承担后果。
13、住院部交班会一定要执行好,虽然签到无误,但不参加交班会,同样受罚,除休假、接待急诊病人或接生外,一律均得参加,违者罚款30元。
14、上班穿工作衣、挂胸牌是我们医务人员文明服务的体现,如违反, 第一次提示, 第二次提示,第三次执行罚款。即违反一项, 每次罚款5元。
15、医务科负责对不合格的病历发回重写,合格病历存档后,每份奖医生5元,护理1元,私毁病历每份罚款10元,24小时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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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病历书写者每份罚款5元;有登记资料的科室如未登记,每次罚款10元,分管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16、凡医疗纠纷中发现医护人员在诊疗中服务不尽责、医疗文书等相关记录不全,给予直接责任人赔偿额的1%处罚、间接责任人赔偿额的0。5%处罚。
四、几个具体问题 1、医务人员进修有关规定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进修学习,凡同意进修者医院一律全额支付进修费及住宿费,进修后应继续在本院工作满3年,进修期间享受在岗人员的工资比例及全院平均奖金。有关进修报销规定是:进修费、住宿费、水电费全报,文艺活动类不报,不给予伙食、夜、误餐补助;进修一年者报销往返路费2次,半年者只报销往返路费一次;进修开始及结束时均要到科室负责人及财务科报告,结束后整休5天上班;进修期间回家次数频繁者,院方将通知其终止进修;脱产学习者需提交学习通知书复印件,便于掌握脱产学习时间安排好工作。 2、职工患病借款规定
一般疾病院方不解决借款,危及生命急重病者速转上级医院诊治,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借款累计不超过四千元,癌症患者若需手术或转外省治疗,借款累计不超过五千元,无需手术及不转外省治疗借款累计不超过二千元;出院后医药费应去医保局结算,未参加医保的责任自负,借款要在半年内从工资中扣除付清;危重病人旅差费按财务制度执行,其它病人不予享受,职工家属患病只限借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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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工资,且要在下月工资中扣还。
3、有关晋级、执业考试等费用,一律按局规定的自费原则执行,给予假期。
4、政府要求下达的如防洪基金、教育基金等个人承担的摊支任务,一律按规定个人承担的原则执行。
5、病人借租棉被每套只收20元,每件只收5-10元作为洗晒费。押金每套200元,但要如数退还。 6、烤火费、降温费按实际上班日发放。
7、严禁转换医保处方提取现金,违者按处方金额罚款。 8、号费均要收取(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除外),否则由本处方医师赔偿。
9、下乡补助,本镇及各村补10元 , 县外20元, 交通费除外。 10、妇保医师院方每月补贴劳务费100元(含下乡往返车费),儿保医师每月补助劳务费50元(含下乡往返车费),但必须搞好此项工作,否则扣除补助。 11、材料领用奖惩
各科室人员在确定项目、金额、开支范围内,实行按项目领用及实际完成任务数与所确定领用开支比例核算开支金额,结余者按结余金额奖励其50%,超支者也按超支金额惩罚50%,核定开支的比例按往年规定执行20%,妇产科10%。
12、如开有手术收费的证明,须提交手术收费处方,方能盖章,处方由盖章科室收集,月底交统计计算到其个人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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