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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院负责人将与合格的分承包方,签订分承包合同。
(6) 分承包合同签署后,分承包方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其设计成果及设计文件, 必须经我院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审定人验证和会签,然后作为设计院正式设计成果及设计文件加盖有关印章交给顾客(业主)。
(7) 定期对分包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再次评价分包方。 5 记录
序号 1 2 记录名称 《合格专业设计供方名册》 《设计分包合同》 填写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备 注 报设计院办公室 报设计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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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记 录
6.1工程设计记录表格(见附件) 1.项目要求评审表 2.项目组人员组成表 3.项目设计计划表 4.项目设计输入表 5.专业设计输入表 6.工程设计互提条件单 7.设计评审记录单 8.校审、审定记录单 9.设计文件交付清单 6.2 工程设计项目记录本
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应使用《工程设计项目记录本》记录项目进展情况,主 要包括以下项目: 1.工作日志;
2.工程记事; 3.收文记录 4.发文记录; 5.发图记录; 6.变更记录; 7.通讯录。
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将《工程设计项目记录本》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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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支持性文件
7.1 委托设计任务书提纲 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兹委托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本委托书已经过甲、乙双方沟通,对要求的内容意见一致,作为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
1) 面积;(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2) 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3) 建筑用途;(如:办公、商用、住宅、公寓等) 4) 建筑规模;(如:座位数、床位数等)
5) 停车位数量;(如:总计 个,地下 个,地上 个) 6) 人防要求; 7) 分期建设要求; 8) 集中空调要求; 9) 热源情况; 10) 绿化要求;
11) 用地范围内有无文物保护要求,古树、古建人文景观; 12) 环境对建筑的美学要求; 13) 总图要求; 14) 外线要求;
15) 装修要求;(如:粗装修、精装修的界线) 16) 其他要求; 附件: 1) 立项文件; 2) 规划条件;
3) 地形图(1:2000和1:500,最新有效的); 4) 人防任务书; 5) 工艺流程图;
6) 顾客(业主)提供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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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文件。 7.2 各专业设计输入提纲
7.2.1 项目(含建筑专业)设计输入提纲
1 方案设计阶段 1) 设计依据:
(1) 设计任务委托书;
(2) 政府有关批文(计委立项批文、规划部门规划意见等);
(3) 用地红线图(四至坐标或钉桩成果、退红线要求等。方案阶段可能不齐
全,但应督促顾客(业主)尽快办理);
(4) 场地现状测量图(场地四周道路及场地内高程、保留建筑位置、保护树
木位置以及其他影响设计的信息。方案阶段可能不齐全,但应督促顾客(业主)尽快办理);
(5) 市政接口位置图(方案阶段可能不齐全,但应督促顾客(业主)尽快办
理);
(6) 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法规、规范及标准; (7) 政府有关通知;
(8) 与顾客(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协议(方案阶段可能没有)。 2) 质量特性要求:
(1) 功能及性质(除满足顾客(业主)明确的要求外,应注意连带功能的解
决,如交通组织、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停车、);
(2) 重要性(建筑分级、在城市或所在地区地段的重要性或性质,包括政治、
历史、文化、经济、地理等方面);
(3) 文化及美学特性(与建筑的功能、性质相协调,体现建筑在文化及美学
方面的内涵,并适应所处地域或地段在文化、审美方面的要求,使建筑在造型、空间、布局、材料、色彩、夜间形象及细部等形式语言方面表现适当);
(4) 适应性(是否符合设计依据之要求。功能是否有转换要求、是否需随市
场变化做调整;是否有分期建设要求;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条件等。涉及平面布局、结构形式、柱网间距、净高及层高要求等);
(5) 经济性(建设标准、造价等,经济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法规及顾客(业
主)要求);
(6) 技术的合理性及先进性(结构形式、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自动扶梯)
的数量和形式、供热采暖方式、空调方式、各专业间的协调性-如层高、柱网尺寸等);
(7) 其他要求:人防、环保(噪声、眩光)、绿化、节能、生态、卫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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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遮阳、方便残疾人)、环境设计(道路、铺地、绿化等)。
2 初步设计阶段 1) 设计依据:
(1) 设计任务委托书;
(2) 政府有关批文(计委立项批文、规划部门对方案的批准意见及其他部门
如交通、园林、人防、消防、节水办、节能办等的初步意见); (3) 用地红线图(四至坐标或钉桩成果);
(4) 场地现状测量图(场地四周道路及场地内高程、保留建筑位置、保护树
木位置以及其他影响设计的信息); (5) 市政接口位置图;
(6) 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法规、规范及标准;
(7) 政府有关通知(如禁止使用某项产品或建材等); (8) 与顾客(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协议。 2) 质量特性要求:
(1) 功能及性质(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功能设计。应从心理学、行为
学、人体工程学等方面考虑更多的细节上的合理性);
(2) 文化及美学特性(在方案的基础上,在造型、空间、布局、材料、色彩、
夜间形象及细部等细部进行更深入的设计,必要时应有简略详图和大样);
(3) 适应性(对方案在该方面的要求做进一步验证);
(4) 安全性(防火等级、抗震等级、地下室及屋面防水等级、防洪等); (5) 经济性(建设标准、造价等,经济技术指标应确定。设计深度应能用于
编制概算);
(6) 技术的合理性及先进性(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并确定结构体系、确
定主要材料及基本构造做法、确定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自动扶梯)的数量、容量、速度等技术参数、供热采暖方式、热源种类、空调方式、供水水源、是否分质供水、是否需中水系统、是否需燃气、是否需自备发电系统、智能化等级等。各专业间的协调性-如结构构件的基本尺寸、机电系统的协调性等);
(7) 其他要求:人防、环保(噪声、废水、废气、垃圾、眩光)、绿化、节能、
生态、卫生(日照、遮阳、方便残疾人)、环境设计(道路、铺地、绿化、围墙或围栏等)。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1) 设计依据:
(1) 设计任务委托书;
(2) 政府有关批文(计委立项批文、规划部门对方案的批准意见及其他部门
如交通、园林、人防、消防、节水办、节能办等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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