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制定职业卫生日常管理措施,如配备沐浴及换洗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随时清理外逸的有害物质,废弃物随时收集、密闭存放等。
b)对工程防护设施,如通风系统、净化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能按设计性能正常运行。
c)工作场所可吸入性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识别。根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及产品的名称、组成成分、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的状况、完好程度,卫生防护设施的配置,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对产生的可吸入性职业性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
d)对产生可吸入性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定期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劳动者。检测周期应依据有害因素类别参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参见GBZ230)结果制定,至少每年一次。
e)如工作场所可吸入性职业性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改进防护措施,并重新进行检测和评估。当生产工艺、原辅料、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也应对工作场所可吸入性职业性有害因素重新识别和检测。
f)制定呼吸保护器正确使用程序,制定对呼吸保护器进行清洗、消毒、存放、检查、修理、废弃和维护的程序及时间表。
g)参照GBZ188制定有害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h)对劳动者进行呼吸保护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存在的可吸入性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待遇;劳动者可理解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呼吸保护器的方法,包括选择、舒适度检验、正确使用、维护及保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i)根据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健康监护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参见GBZ/T229)结果对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如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或同一工作场所或相似作业活动情况下高于以前的检测结果,或劳动者出现相应健康损害,或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增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管理措施,并对改进后的呼吸保护计划进行再评估。
呼吸保护计划实施流程参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