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76个。用地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大托镇,面积39.64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坡子街街道,面积0.59平方公里,且人口密度也最高,人口密度达到3.03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金盆岭街道,为9.44 万人,人口最少的桂花坪街道办事处,为0.5万人。除桂花坪街道、新开铺街道和大托镇以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高于0.5万人/平方公里。
天心区现状的25处农贸市场中,5处为露天市场,3处为独立式棚顶,4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9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现已拆除4处市场。
现有农贸市场25个,其中有19个集中分布在中心区一带,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段,且密度较大,故这一地段居民生活所需的农贸市场数量已能满足,但总体而言这一地段的农贸市场建筑质量与环境都偏差。而在二环线以南,人口分布较少也较为分散的地段,如青园、桂花坪和大托镇等街道现状成形的农贸市场也较少,这就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而且随着南部天心生态新城建设的推进,人口增长是必然的趋势,而这一地段农贸市场总量过少的问题日益突出,规划重点在新建点的规划。
2.3、岳麓区
岳麓区位于长沙市湘江西侧,面积约139平方公里,现状人口39.54万人。主要的建成区分布在湘江沿岸、桐梓坡、荣湾镇一带。现状居住用地12.9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19.7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1个,下辖社区、村委会108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天顶乡,面积41.8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望月湖街道,面积2.0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也最高,达到2.2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银盆岭街道,为5.23万人,人口最少的望岳街道办事处,为1.11万人。除望月湖街道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低于0.5万人/平方公里。
岳麓区现状的21处农贸市场中,3处为露天市场,3处为独立式棚顶,7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7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现已拆除1处市场。
现有的农贸市场分布东多西少,主要是呈带状均质的分布于东侧,西侧基本上没有农贸市场。整体建筑质量不高,环境偏差,其中有一部分农贸市场是与规划相冲突,远期迁址重建。
2.4、雨花区
雨花区位于长沙市市区的东南部;范围是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东,浏阳河以西,面积约114平方公里,现状人口48.81万人。二环以内的砂子塘、东塘、侯家塘和左家塘以及高桥办事处建设趋于饱和,人口密度也相当大;而雨花亭、奎塘、洞井镇和黎托乡的建设开发在火热地进行。现状居住用地20.49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25.82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0个,下辖社区、村委会118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洞井镇,面积42.07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侯家塘街道,面积2.14平方公里,且人口密度也最高,达到2.6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左家塘街道,为12.23万人,人口最少的高桥街道办事处人口为1.79万人。砂子塘、东塘、侯家塘和左家塘人口密度均高于1.0万人/平方公里,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等于或低于0.5万人/平方公里。
雨花区现状的43处农贸市场中,9处为露天市场,6处为独立式棚顶,12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16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
现有农贸市场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中心地段,如侯家塘、左家塘、东塘、砂子塘、高桥和雨花亭等6个街道办事处,且市场的建筑质量和环境都较差;而洞井镇、奎塘、黎托乡面积大,人口分散,现状成形的农贸市场不多;部分农贸市场有单独用地、用房,但是都结构简易、设施不完善。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向周边拓展,环外的人口在未来几年里会有大幅度的增长,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也迫在眉睫,因此在中远期的农贸市场建设中,会重点考虑这些地段的农贸市场新建的问题。
2.5、开福区
开福区位于长沙市北侧,面积约187.01平方公里,现状人口41.03万人。主要建成区分布在浏阳河以南、洪山桥、四方坪一带。现状居住用地36.39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55.34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3个,下辖社区、村委会146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捞刀河镇,面积88.4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清水塘街道,面积0.42平方公里,且人口密度也最高,为4.76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捞刀河镇,为4.6万人,人口最少的是青竹湖镇,为1.00万人。除青竹湖镇、捞刀河镇和新港镇以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高于0.1万人/平方公里。
开福区现状的23处农贸市场中,3处为露天市场,5处为独立式棚顶,5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10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
市场大部分是集中在浏阳河以南,人口分布较为密集的地段,总体而言市场的数量不多,建筑质量和环境都偏差。而浏阳河以北的地段,人口比较分散而且稀少,现状还没有成形的农贸市场,但是随着北城的住宅产业的发展,人口在未来几年里会有大幅度的增长,对于农贸市场的需求也会越来越迫切,因此在中远期的农贸市场建设中,会着重考虑这一地段的农贸市场新建的问题。
2.6、高新区
高新区在规划范围内包括东方红镇以及雷锋镇在黄桥大道以东的部分,面积约49.05平方公里,现状人口12.36万。主要建成区分布在东方红镇,现状成规模的居住用地主要由安置小区构成。雷锋镇目前尚处于大河西先导区核心区的开发阶段,随着开发进程的开展,高新区的人口在几年后会有急剧的增长,所以在进行农贸市场布点的时候,应尽量与正在进行编制的控规统一考虑。
高新区现状存在1处农贸市场(东塘农贸市场),位于枫林路北侧,涉外经济学院的西侧,但由于枫林路的扩建,面临迁址重建的问题。
2.7、小结
——在老城区,室内农贸市场多附设于小区公建,有单独的用地和建筑的极少,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更新与土地出让使农贸市场面临着更为尴尬的境遇,必须尽快通过规划手段为其确址,减少将来有可能出现的用地矛盾等问题。
——现有农贸市场的设施水平还不尽完善,整体档次较低,不仅其自身内部的管理用房、货流通道很少设置,其外部的消防通道、配建停车位也考虑不周,室内市场的建筑形式一般为钢或木桁架加雨篷的简易结构。存在着出入口数量少、通道狭窄、外部消防通道被挤占的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也不完善。
——马路市场的形式对市容影响较大,其存在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城市更新过程中拆除了旧有室内农贸市场,新的室内农贸市场尚未设置,周边居民确有需要而自发形成的;一部分则是由于市场本身的经营、管理问题,使得经营户在路上设摊比在室内设摊更加有利可图。
——布局不均,已基本形成的新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尚未跟上新城建设的步伐。
——农贸市场建设机制尚不明晰,给建设和管理带来相当的不便。由于农贸市场属微利行业,政府既需要保证业主一定的收益,又不能因为租金等成本过高而增加老百姓的负担,目前政府财政不能作为建设主体的全额负担,故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尚需制定相关政策与之配套才可能在今后的建设中得以真正的落实。
第三节 案例借鉴
在本次规划中,借鉴了几个比较例成功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案例,分别是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上海市卢湾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南京市农贸市场规划。
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几点如下:
1)、居住小区级农贸市场,原则上以居住区、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配置。其新建农贸市场,不宜与住宅连体开发,可结合办公、商业、娱乐设施连体开发。区级中心农贸市场、旧城改造的农贸市场,根据用地条件可以采用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为主,建设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拆除450平方米以下的大棚市场,并根据农贸市场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址新建、取消或加固;对450~1000平方米的大棚市场可根据农贸市场布局具体情况进行扩建、改建或转移地址新建;对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市场主要采取改造完善措施,改善其自身设施条件,完善其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档次,有条件的可以新建。
3)、区级中心农贸市场是指服务半径1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5万人的农贸市场。居住小区级农贸市场是指服务1000米以下,服务人口1-3万人的农贸市场。
4)、对于附属建筑内的农贸市场,基本上采取保留完善的方式。对于地下或半地下的农贸市场,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新建改造至地面经营,条件限制的可以完善其相关设施,改善购物环境。
5)、规划新建农贸市场应设于建筑底层和2层,并应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 6)、实施的政策:对于违反专项规划规定要求建设的,应责令其按照规划规定要求建设,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条例要求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的建设要求、建设程序、
建设注意事项,规定建设者、经营者、租赁者等各方面在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的责、权、利及建设、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奖励、处罚政策。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规划原则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通过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城区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建设档次,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更好的发挥市场在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节规划目标
规划力争建设合理布局、完善配套、便于使用、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近期加强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占道市场和规模过小的露天市场的管理,并重点支持一部分新建和条件成熟区域的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中远期则重点新建农贸市场,形成标准化的农贸市场体系。
第三节规划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集约用地、科学布局的原则,结合长沙市人口发展规模和人口分布,设置合理的服务半径,以居住区、居住小区为核心,结合行政区划合理设置规划单元;
3.2、坚持以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改善居民购买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品质为目标;
3.3、按照“面向未来、符合发展、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提高档次、完善功能、配套设施”的总思路;
3.4、突出重点、注重引导与城市建设相同步配套; 3.5、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