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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布局 第一节 布局原则
1.1、农贸市场属居住区或小区公共设施,可考虑与居住区或小区商业服务设施结合设置,应临小区级以上道路,方便人流、货流集散。从节省用地的角度出发,鼓励与新居住区商业设施统建。
1.2、农贸市场原则上应考虑放在居住类用地中,但因其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新规划的农贸市场应尽可能与小区住宅和小区的教育设施有一定的分隔。并与小区其它商业设施统筹兼顾,严禁占用绿地、道路用地,或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严禁挤占中小学,幼托用地。
1.3、根据长沙市的实际情况,参照国标,按居住小区级和居住区级规模进行设置,每处服务半径宜不大于1000米的设置原则,划分规划单元,布局农贸市场。中心区考虑其人口密度高,且受用地限制,每处规模不大,按照居住小区级的规模,服务半径宜取值500-1000米来布局;新区则按居住小区级和居住区级的规模,服务半径则以1000米为宜来布局,规模适当加大,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1.4、以控规居住用地分布及规划的人口容量为基准进行规划布局。
第二节 规划布局思路
一、以控规为依据,根据规划居住用地分布及居住人口容量结合设置原则标准,首先对现状的147处农贸市场进行用地和规模的分析研究,并对其是否与控规相冲突进行核实,通过调查研究分析结果如下:确定了61处可在原址上提质改造;80 处在规划未实施前作为过渡期使用,暂时保留;6处现已关闭。
二、规划布局是在现状保留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居住用地布局,按照设置标准及原则,考虑规划管理的延续性原则上,在尚未审查总图的新增居住用地中考虑,具体建设方式分:新建和提质改造。
其各类的情况如下:
1、新建
a、根据外围规划居住用地分布情况,考虑到政策实施的延续性,原则上将已批总图剔除,服务半径按1000米考虑;
b、其原址上用地许可,但原市场面积过小,近期仅为过渡,远期翻新扩建; c、对由于与规划冲突,拆除后在附近重建。 2、提质改造
前提是原址建设未与规划相冲突
a、用地规模达到或基本达农贸市场用地要求; b、建筑物已经建好,但还未作为农贸市场使用。 三、过渡农贸市场
过渡性农贸市场是指现址与规划相冲突、占用规划道路、绿地等。规模过小无法向周边扩建或是已有迁址计划,在规划未实施之前,暂时保留或是进行加固,以满足近期周边的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远期拆除或是择址另建。
第三节 建设形式
3.1、农贸市场建设形式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独立式室内农贸市场(指在独立用地内建设的室内农贸市场) 二类:连体式室内农贸市场(指与其他建筑结合而建的室内农贸市场) 近中期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可独立设置或与建筑连体设置;旧城改造配建的农贸市场,根据用地条件以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为主;远期新建的农贸市场不宜与居住建筑连体设置。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式和连体式,在层数、高度、造型、色彩以及与其他用地、建筑的关系上,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棚顶式农贸市场仅作为按规划实施前的临时性过渡使用。 3.2、单体设计
农贸市场按照《长沙“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标准》(试行)通知规定的有关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据调查,长沙市现有室内农贸市场的规模多为600~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左右,用地800~1200平方米左右,建筑毛密度约为60%~70%。内部一般都划分蔬菜、水果、肉类、干杂等功能区。
现有的农贸市场中,较有代表性的是芙蓉区都正街街道办事处的小瀛洲农贸市场,占地面积约2400㎡,建筑面积约2000㎡,其内部功能分区明确,环境卫生条件优良,在排水沟、家禽、鱼类养殖专用池、消防等细节设计方面考虑细致周到,为市民提供了方便、卫生的采购环境。
综上,考虑到原则上每个社区设置1处,服务半径和服务范围较现状减小,布点趋密,设计方认为,长沙市农贸市场的建设规模以每处800~2000㎡建筑面积,1200~2500㎡用地面积为宜。
建议单体示意图总平面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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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贸市场规划布局
4.1、规划总量
根据控规居住用地的布局情况,市区规划居住用地10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 453万,中心区按居住小区级规模设置,按服务半径500-1000米布局农贸市场;新区按居住小区和居住区级规模设置,按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来布局农贸市场。以此计算市区农贸市场总量,控制在145-417处,从集约用地,发挥规模效益考虑,规划取297处,其中原址提质改造71处,规划新建226处。
4.2、规划结构
芙蓉区在全区的建成区所占比重较大,从现状情况来看,现状点已基本满足要求,故以提质改造主,而新城区现状虽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农贸市场,但是距离规划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则新城区形成了以新建为主的规划结构。
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开福区和高新区现状的农贸市场数量与标准农贸市场数量差距较大,所以形成了在近中期以提质改造为主、现状保留和新建为辅,远期以新建为主的规划结构。
4.3、各区农贸市场规划数量推算
市区农贸市场规划个数分别以每个政区为单位进行推算:
4.3.1、芙蓉区农贸市场规划按人口53.62万人,按居住小区级进行配置的规模推算,芙蓉区应设置农贸市场18~54处。
4.3.2、天心区农贸市场规划按人口83万人,按居住小区级进行配置的规模推算,天心区应设置农贸市场28~83处。
4.3.3、岳麓区农贸市场规划按人口62万人,按居住小区级进行配置的规模推算,岳麓区应设置农贸市场21~62处。
4.2.4、雨花区农贸市场规划按人口110万人,按居住小区级进行配置的规模推算,雨花区应设置农贸市场37~110处。
4.3.5、开福区农贸市场规划按人口90万人,按居住小区级进行配置的规模推算,开福区应设置农贸市场30~90处。
4.3.6、高新区农贸市场规划按人口54万人,按居住区级进行配置的规模推算,高新区应设置农贸市场11~18处。
4.4、分期建设
4.4.1、规划2008年~2020年市区共有297处农贸市场,其中原址提质改造71处,规划新建226处。
市区近期(2008年)建设农贸市场43处(包括规划农贸市场36处和近期过渡性市场7处),中期(2009~2010年)规划农贸市场38处,远期(2011~2020年)规划农贸市场223处(其中新建218处,提质改造5处)。
4.4.2、芙蓉区2008~202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42处农贸市场,其中规划新建18处,原址提质改造24处。
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8处农贸市场。中期(2009年~201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15处农贸市场。远期(2011年~2020年)规划建设19处农贸市场。
4.4.3、天心区2008~202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57处农贸市场,其中规划新建45处,原址提质改造12处。
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7处农贸市场。中期(2009年~201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5处农贸市场。远期(2011年~2020年)规划建设45处农贸市场。
4.4.4、岳麓区2008~202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43处农贸市场,其中规划新建35处,原址提质改造8处。
近期(2008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7处农贸市场,另建设1处过渡市场。中期(2009年~201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5处农贸市场。远期(2011年~2020年)规划建设31处农贸市场。
4.4.5、雨花区2008~2020年规划新建和提质改造75处农贸市场,其中规划新建60处,原址提质改造15处。
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9处农贸市场,另建设4处过渡市场。中期(2009年~2010年)规划提质改造6处农贸市场。远期(2011年~2020年)规划建设60处农贸市场。
4.4.6、开福区2008~2020年规划新建提质改造67处农贸市场,其中规划新建55处,原址提质改造12处。
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5处农贸市场,另建设2处过渡市场。中期(2009年~2010年)规划提质改造7处农贸市场。远期(2011年~2020年)规划建设55处农贸市场。
4.4.7、高新区2008~2020年规划新建13处农贸市场。 远期(2011年~2020年)规划新建13处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