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A.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联系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
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B.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
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在实践中尽可能地把握事物各方面的联系,特别是本质的、
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才能真正认识和驾驭事物。
(4)联系的条件性。
是指任何具体联系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条件改变了,联系的性质、方向也随之改变。
原理:A.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
B.条件是可以改变的;
C.改变条件也是要有条件的,只有有条件这点才是无条件的。
方法论意义:一切以条件、时间地点为转移。人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
条件、具体分析条件的基础之上,才能做好工作。
(5)联系与系统。
系统指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最基本的特征或本质属性是整体性。整体性揭示系统和要素或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原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A.整体和部分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具有各部分所不具有的新性质新功能;
B.部分依赖整体,脱离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它原有的性质和功能; C.整体和部分可以相互渗透、互相转化。
方法论意义:坚持系统的观点。整体性观点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着眼于有机
整体,整体的功能和效益是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在总览全局的前提下,认识和处理好局部性的问题,以实现系统的最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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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的观点
发展是指事物向上的前进的运动变化,指事物不断有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1)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关系。 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在运动变化中体现出来;变化可以是上升运动,也可以是下降的运动,而发展则是前进性的变化。
(2)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新事物:合乎事物发展规律的、具有远大前途和强大生命力的事物; 旧事物: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事物。 新旧事物区别的根本标志: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
(3)发展的过程性 ▲
原理: A.事物是作为过程而发生和发展的。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
B. 过程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统一。 C.发展的前进是世界总过程的主导方向
方法论意义:A. 要用发展的观点来考查事物,
B. 要求我们要用历史的观点来看问题,把事物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
19.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规律: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的特点: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和重复性(是指规律作用的重复)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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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的客观性:规律是物质世界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
意创造或者消灭物质,也就不可能创造或消灭规律,只能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人的自觉活动与规律的关系:(2007多)
A.规律是客观的,即不以人的意识、意志为转移的。
B.规律是人可以认识的,人可以通过自觉的活动发现和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
C.规律是可以为人所利用、驾驭的。人们虽然能利用规律,改变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实现的形式,但决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创造、改造和消灭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认识质是认识事
物的起点和基础。——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量: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不具有直接同一性。认识事物的
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度: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93/97/01/11单)
意义:在实践中要掌握“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即连续性的中断。
原理: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
①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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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
的扩张。
③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方法论意义:
①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反对把量变和质变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
②在实践上既要重视量变又要重视质变。因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防微杜渐”,反对拔苗助长、急于求成,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发展是硬道理,这些都体现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二)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单选)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③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 ④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 ①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A. 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a.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b. 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B.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反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
区别: 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联系: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
性也离不开同一性。
方法论意义:坚持矛盾的观点,坚持相对与绝对相统一的观点,就要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
同一中把握对立。
(3)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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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②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
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
③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推动事物的量变和质变。 (4)矛盾的转化
含义:矛盾双方走向自己的对立面,促使事物具体矛盾的解决,新矛盾代替旧矛盾。
矛盾转化是有条件的,任何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自然界的矛盾转化及其条件
是自发的,而在人类世界中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解决事物矛盾的转化,都需要研究矛盾转化的条件并创造一定的条件。
(5)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
原理: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是事物发展的依据,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
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影响着事物的发展。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意义:在理论上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统一的观点,坚持内因论,反对外因论。 在实践中,坚持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统一
(6)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二者的相互关系。(选择、大题)★★★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处处有矛盾: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时时有矛盾: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个性):矛盾之间或矛盾诸方面之间相互区别的特点和特殊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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