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条串讲班叶小川法制史讲义 - 图文(7)

2019-03-01 09:44

公证员的任免 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②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应予以免职的情形:丧失国籍;年满65周岁或者健康原因;辞职;吊销资格。 【真题提示】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1/90)答案:BD

A、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②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①正确、②不正确

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①正确、②不正确

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①正确、②不正确

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②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①正确、②不正确

第三节 公证程序和效力

一、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 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 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 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应当终止公证的情形 【真题提示】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2008/1/49)答案:C

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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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

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二、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1、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七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办理现场监督类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活动规则、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当即时要求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2、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

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3、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取得证据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4、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执行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5、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并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调解不成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公证的效力

1、证据效力。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强制执行效力。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办理公证的法律行为,在办理公证后方具有法律效力;未办理公证的,该法律行为不能成立,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节 公证员职业道德

公证员职业道德,是指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务、履行公证职责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时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依据是2002年3月3日中国公证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通过的《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12月28日中国公证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会议修订)。该基本准则除序言和附则外,共分为忠于法律尽职履责、爱岗敬业规范服务、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廉洁自律尊重同行四个部分,共29条,对我国公证员的职业道德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第五节 公证职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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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员的纪律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记过、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 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机构 行政法律责任 公证员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 警告、罚款、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 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是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过错行为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了损失。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 承担民事责任的顺序是公证机构在先,公证员在后。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真题提示】

关于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甲、乙、丙、丁四人的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1/96)答案:CD

A、甲说,依我的意见,律师做广告、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的,都应开除出律师队伍,情节恶劣的要严打

B、乙说,法官就应该深居简出,高薪高福利,终身任职,任凭自己内心确信去独立判案 C、丙说,新的《公证法》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和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处罚款可高到10万元,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吊销公证员执照,有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D、丁说,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总的要求就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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