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

2019-03-02 23:27

湖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调 查 报 告

共青团湖南省二○○六年四月

课题组成员:

课题主持人: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 吴奇修

成 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1

邹文开 陈成文 李华军 王泽淮

湖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

在本调研报告中,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这一社会问题,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以社会调查、文献调查所取得的实证材料为依据,根据党和政府的现行政策与治国理念,进行剖析、论证与诠释,以探索解决我国、我省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对策与社会对策。

第一部分,分析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第二部分,报告调研观察到的留守儿童问题的若干表现;第三部分,论证留守儿童问题的特点;第四部分,提出课题组对缓解留守儿童问题的一组建议。

本课题组在团省委的组织下进行了这一项调研工作,实地调查可以代表湖南省的情况,文献调查佐证了这一社会调查。由于留守儿童问题的全局性,在提出建议时,则采取了全国性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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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

“留守儿童” 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其中80%左右是农民工)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体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

据国家统计局估计,目前全国15岁以下的留守儿童人数约有1000万人左右,而且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数字也大有逐年增加之势。(《经济参考报》,2005年1月8日)另外网上多个材料中的数据估计2000万之多。如果以农民工的规模概算,恐怕这两个数字均属于较保守的数字。

留守儿童的生存与教育状况,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一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学者、舆论界与社会的高度关注。如何解决或缓解这一问题,首先应该了解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

留守儿童是农民工的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问题是农民工问题的一部分,或者说,留守儿童问题是农民工问题派生出来的一个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个环节存在缺陷所导致的。

一、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根源: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他们为什么让子女留守?为什么当留守儿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别无良策?根本原因是他们本身面临种种生存的压力。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必先关注农民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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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的概念

李培林是这样界定“农民工”的:“农民工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去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生活文献出版社北京2004年版,第307-308页)李培林以这个定义,概算出中国共有2亿农民工,其中占第二产业工人57.5%,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7%,是中国产业工人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第309页)这个概念较宽,它包括了离农不离土,即在本地乡镇企业打工的农民。

我国政府是这样定义的:“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时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二)农民工的出现

1949年以后,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以户籍制为核心的人口政策在50年代中期成型,政府强制性地控制着人口流动。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方面产生的所有制多元性、区域发展的差异性、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性、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原有劳动力的过剩性、城市化的加速性等一系列发展态势,引起了20世纪80年代人口流动规模迅速扩大,1989年第一次出现了“民工潮”。

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原有劳动力的过剩性是一个前提性的因素。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仅存18亿多亩,按农村现有劳动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进行推算,仅需1.5亿劳动力,而现在农村约有劳动力4.98亿,剩余农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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