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一千两百多万、港币 149 万、美金 2 万多元,涉及犯罪人员多达 41 人,包括广东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向雷、总工程师文发明、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三戒,以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前后三任经理在内的厅级干部共 3 人、处级干部是 13 人、科级干部、 16 人,还有行贿的包工头,一共 9 人。这个案子办得很成功的,但同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也很多。近几年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对交通系统的资金投入量非常大,犯罪分子看到了其中的利润,因此大肆行贿,打通了从省交通厅副厅长、总工程师,包括我们建委主任,以及底下具体的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为他们获取巨大的利益。而各级有关领导在收受贿赂之后慷国家之慨,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2.4.2 土地管理系统
土地管理系统,以前查出的这类案件应该是比较少的。但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这个领域犯罪案件的查出量也在增加。根据我们统计, 2003 年一年全国共立案侦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城镇拆迁和农村征地等土地管理领域的犯罪案件 765 件,这个数字是不小的,而过去这类的案件我们很少接触。
2.4.3 建筑工程领域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也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多发区域,或者叫重灾区,职务犯罪现象也较为普遍,这个领域权钱交易的色彩是最浓重的。在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中,贿赂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主要集中在招标及投标环节中。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工程项目的发包权索贿受贿,受贿数额往往与他们主管工程的造价成正比,主管工程的造价越高受贿金额越大。另外,受贿次数也跟他们主管工程的数量成正比的,管的项目越多受贿的机会越多,受贿的金额越多。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给工程质量带来了严重的隐患,直接导致了一个个令人深恶痛绝的豆腐渣工程。因为他们收受贿赂之后,实际上就是放弃了职权,放弃了监管的职责,而置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一案就是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造成的直接恶果,虹桥的垮塌夺取了四十多名无辜百姓的生命,直接经济损失达 600 多万元。
2.4.4 金融证券领域
金融证券领域由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监控存在着盲区等一些原因,贪污贿赂犯罪的诱发因素也比较多,犯罪案件也是触目惊心的。
如河南金融第一贪的马江平案件。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分行解放路支行管委会分理处原主任马江平和郑州市城市合作银行正名路支行原行长董亚光,联手贪污、挪用、侵吞公款达两亿多元,主要用于炒股等盈利性的活动,同时还大肆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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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郝某伙同他人采取收入不入帐、伪造帐单利息单等手段进行贪污,将八千九百多万元转往他们指定帐户,然后提出来用于个人购买轿车、别墅和进行盈利性活动。
南京中山集团财务公司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刘利民,挪用 29 亿公款在股市上炒股以谋取暴利,最后受到查处。
国泰证券总公司昆明营业部原总经理徐惠与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云南南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云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朝昆共谋,采用以假抵押贷款、证券回购、透支申购等作案手段,通过徐惠将国泰资金 21 亿元提供给刘朝昆用于经营和炒股。
从这些案子可以看出由于金融证券领域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非常巨大,其中监管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是造成这些犯罪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2.4.5 医疗卫生系统
另外,近年来医疗卫生系统的贪污贿赂案件也有明显增多的趋势。从我们统计的数据来看, 2001 年到 2003 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贪污贿赂案件共 3397 件,涉案人员 3574 人。
2.5 、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增强,贪污贿赂手段多样化、智能化。
第五个特点,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在增强,贪污贿赂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 从我们的侦查实践来看,随着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加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明显趋于多样化,犯罪分子规避法律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作案手段也在不断变化,对抗党纪、国法的程度有了新的增强,这一些情况给使我们打击和防范贪污贿赂的工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如有的受贿犯罪钻法律空子、走政策边缘、制造模糊行为,企图使犯罪手段从非法型向合法型转变;有的借合法报酬,如劳务费、介绍费,开张剪彩、礼仪庆典等名义收受贿赂,使之合法化;有的通过鉴定、试用、帮助宣传等形式收受大件物品、名贵字画、股票;还有的利用认亲结友、婚丧嫁娶等传统民俗,包括打牌下棋等一些娱乐形式变相收受贿赂;现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性贿赂,这种非物质型的贿赂犯罪也是屡见不鲜的。
有的行为人出于先投资后收益的动机,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法,有意跟我们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掌握权力、握有实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交往、接触,进行大量的感情投资,给以金钱和利益而不提出任何要求,建立长期的感情。实际上他是在转换策略,通过这种形式把过去由短期投资,我求你一件事给你多少钱,变为一种长期的投资,采取这种形式,借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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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工作人员的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实际上就是备而不用,待需要的时候再向你提出来,到那个时候,我们这些已经跟犯罪分子建立了感情关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恐怕在得到这种请求的时候也很难拒绝了。
随着金融、股票、证券、房地产行业以及高科技的发展,犯罪分子利用新兴的一些行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施犯罪,使这种犯罪具有比较大的隐蔽性和专业性。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办公室自动化的广泛运用,现在银行内部利用计算机实施的案件也出现增长趋势。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他们精通电脑业务、掌握程序的特性,包括他们能够破解密码,利用他们这些专业技能,同时也利用他们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如有的利用电脑采取多次大额透支、透支支票,或者是将电脑中储户的存款转移到自己虚设的帐户中,提取出来供个人挥霍,然后再把电脑中的一些作案痕迹删除,这类案件是比较典型的利用他们的高科技、专业技术作案。
另外犯罪分子对抗侦查的手法也越来越高明。有的犯罪分子为了对抗侦查、逃避惩罚,作案的时候,包括案发以后,订立攻守同盟,一旦事情败露,他们采取立即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所以现在我们追缴、扣押赃款赃物的难度也非常大。 再有,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把他们获取的不义之财想方设法转变为合法财产,这种洗钱现象也非常严重。
以上这些情况给我们司法机关查处这一类职务犯罪案件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2.6 、贪官外逃,赃款转移境外的现象增多,贪污贿赂犯罪跨区域化、国际化。
第六个特点,贪官外逃,赃款转移境外的现象增多,贪污贿赂犯罪跨区域化、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跟国际上的交往逐渐增多,贪污贿赂犯罪随着这种形势的发展而发展。跨地区、跨国境、跨边境的趋势日益明显,犯罪手段不断国际化。我们发现一些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和制裁,在案发前就通过各种途径将他们聚敛的巨额不义之财偷偷转移出境;或者通过留学、移民等方式把子女、配偶先行转移出境,同时自己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办好出国手续,感到万无一失,一有风吹草动,一旦他们的犯罪行为被有关机关发现马上出逃境外,有的还选择逃到与我们国家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那些国家,这些都给我们的侦查、缉捕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近年来我们查处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件: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和余振东利用职权,盗取银行资金达5亿多美元,案发后潜逃境外。其中,余振东逃到跟我们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我们有关部门通过多方努力,最终被遣送回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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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于1997年因贪污公款,案发后潜逃到柬埔寨长达7年,到今年(2004年)5月份才被引渡回国。
广东中山市原实业发展公司经理陈满雄、陈秋园夫妇,1999年因挪用公款七个多亿,案发后潜逃到泰国,在五年之后才被临时引渡回国(因为我们跟泰国有个协议,所以叫临时引渡)。
根据我们的统计,从98年到现在,全国检察机关共抓获潜逃到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1人,应该说这是通过不懈努力的结果。
总之,随着经济进一步全球化,国际化,跨国境作案、与国外犯罪分子共同勾结作案、或者牺牲国家利益而换取个人好处,作案后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潜逃到国外的现象日益突出、数量增加。
2.7 、贪污贿赂与社会犯罪交织在一起,犯罪形式更加复杂化。
第七个特点,贪污贿赂与社会犯罪交织在一起,犯罪形式更加复杂化。
有的党政干部、政法干部、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黑恶势力贿赂,进而充当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他们的保护伞,双方互相勾结,共同渔利。如我们前面谈到的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都是建国以来走私数额最大、涉及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人员最多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这两起案件中最让人震惊的不是走私犯罪分子,而是躲藏在走私犯罪分子背后的、为他们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这样一批党政干部。湛江、厦门海关、边防这些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他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收受贿赂,利用手中职权护私、放私,已经达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甚至直接参与走私,其结果使得我们湛江和厦门的海岸监管严重失控、走私猖獗、权钱交易横行,给我们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沈阳市的刘涌黑社会组织先后用金钱收买了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和市长慕绥新。刘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求得保护,他在第一次接触慕绥新的时候就向他行贿十万美金。这两个市长和副市长在收受了黑社会的贿赂之后,人民的市长变成了黑社会的后台和保护伞,利用他们的职权为这些黑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刘涌这些黑社会组织为什么能够做大成事、横行一时,是跟我们党政领导干部为他们充当后台、提供保护伞有着直接的关系。 广东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江强在广西柳州中山大厦开设赌场,他明知违法,为了保护自己经营的不法生意用两万美金打通了柳州市公安局长于丁的妻子,从此我们的公安局长就成了江强的保护伞,每当公安机关查赌禁赌的时候,只要一采取行动,事先这位公安局长就给他暗中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使我们几次查处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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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国家干部与黑社会势力相勾结,其危害不仅是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秩序,更直接危害到我们党的政治稳定,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3 防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第二个大问题,防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对付贪污贿赂犯罪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分析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非常迫切解决的现实课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特别是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贪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的深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同时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这些举措无疑为我们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指明了奋斗的方向。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角度,要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大政方针需要采取以下的一些对策和措施:
3.1 、履行好法定职责,保持惩治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
第一、进一步履行好法定职责,始终保持大力惩治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 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态势,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保持和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把打击重点、把办案重点放在大案要案上,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下场。只有这样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反腐败不可动摇的决心,才能消除腐败现象带来的消极影响,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也才能教育一大批干部,使他们不至于重蹈覆辙。实际上,我们打击本身就是一种预防工作。从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来讲,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大惩治力度,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1 进一步明确反贪污贿赂部门的定位。
(一)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定位,这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我们的理解,惩防腐败体系就是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种多层次、多主体、多措施、相互结合而又相互运作和协调的一个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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