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人”(《吕世春秋》里的故事。“春秋时代,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赎回来,事后可由国家报销。子贡是孔子高徒,经商有方。一次,他赎了一个同胞归国,事后却公开拒领国家支付的赎金。” 鲁国这条法律规定是因为当时地大不是强国,人多才是强国。孔子的学生子贡当时很会做生意,公开拒绝领国家支付的赎金。你对子贡赎人还拒领赎金作何评价?当代中国教师碰到像子贡这样的学生一般会有什么反应?假如你是孔子,作为老师,你会对子贡说什么?又会对其他弟子说什么?从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上说,子贡的行为值得赞赏和推广吗?作为校长你的反应是什么?你们想一想,你觉得子贡值得表杨吗?如果大肆地表扬他,把他的先进事迹公布出去并加以宣传和推广会出现什么后果?如果宣传后普通人不敢赎,不敢去领赎金,道德低标是借钱赎奴,道德高标是赎奴后不领赎金,由于道德高标使道德低标实现没有了保障,道德低标还能实现吗?我们很懂,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就是这样的,对道德高标,学习榜样加以宣传,所谓“圣贤之道”,无论在道德领域还是在非道德领域,倾向于对学生、晚辈、部下提极其严格的要求,即使是明知学生、晚辈、部下做不到,依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我的老师也是一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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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们做不到,仍然提高要求,最后我抗议,他解释时说了一句话,他用唐太宗的话回答我,“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不免为下”。 (唐太宗:《帝范》四),这是唐太宗教他儿子做皇帝的一句话,希望他学其他先德。中国有个习惯就是打折扣,既然知道你会打折扣,所以我就会提更高一些的要求,打折扣后达到的程度我满意了。打折扣的不良后果就是第一执行要求不严肃,大家都打折扣,提要求也不严肃,看谁说得精彩,看谁的要求高,不管能不能做到。有人对此做过解释,秦晖在《自由优先于“文化”》中说,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风斯下矣。”尽善尽美大概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人们根本不想追求尽善尽美,又何来较善较美?人们总是在追求尽善尽美中得到较善较美的。在这个意义上理想主义并无“过分”的问题。这句话最能表达中国人的心态,我也如此,我对学生的要求有时自己也做不到,但我不提高要求,他们会努力吗?我明知他们做不到,但我希望他们做得更好。
我们对道德行为进行评价时,在评价方法上,思维方式上有一句话最能说明问题:“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中国人是很通情达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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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原”是追究的意思,只追究你有没有孝心,不追究你父母吃得好不好,穿得好不好,否则贫困家庭出不了孝子。“万恶淫为首”,这个方面只追究行为表现,不追究你心里有没有想过。凡是坏的东西不追求思想,只追究行为表现,好的东西从动机出发。孔子有个学生质疑孔子提倡的“仁”要求太高了,孔子回答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离我们的要求并不远、强调的是我欲,我有仁的心意,“仁”就在我们身边。这种从动机出发的评价方式自古以来一以贯之,比如说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说:“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毛主席这段话说得很好,一个人并不是要救多少人,或把自己的命捐上,他说的要这种精神,是从动机出发,看有没有努力做的思想。中国传统道德标准高,与西方近代自由主义传统相反,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资产阶级为了推翻没有人道的封建制度时曾高举过三面旗帜,“自由、平等、博爱”,裴多非有一首著名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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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把自由看作比生命更为有价值,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对自由的追求没有这么厉害了,但西方有自由主义传统,有了这个传统说法就不一样,个人自由,以不妨碍他人自由为度;这是自由的基本保障,在遵守起码规则的前提下,个人享有充分自由,既可以选择做道德高尚的人,也可以选择做道德平庸的人。
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重点,在于使人理解并遵守为人的常轨,即起码规则和基本原则。西方道德建设是放在为人的常轨上,为什么会放在常轨上呢?这与他们的自由观有关,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用卢梭和康德的话说,什么是自由呢?“你尽可自由但不可防碍别人的自由,当你不防碍别人的自由时你就有自由”。这导致了什么样的道德规范呢,导致起码的道德规范。我可以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也可以做一个道德平庸的人,自己有选择的自由,别人不能强求,唯一能强求的是不能突破道德底线。西方重点放在为人常轨上,即起码规则和基本原则,这对中国的道德原则很有启发,中共中央的一些文件降低了道德重心,这与西方道德原则是一种契合,西方的东西也有值得我们借鉴的。中国的学校也在借鉴西方的一些做法,道德重心下移,1988年提出了降低道德重心,宋宝权在《从天上回到地面---围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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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经济转变观念》文章中指出:“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否有利于形成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价值观念、舆论力量、文化条件等,应该明白无误地成为学校思想工作的一个出发点和衡量这项工作的一项根本标准。我们从现在起就要着手研究将那些与我国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逐步纳入思想教育的内容中去。学校教育不应该另唱一种调子,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相悖。”当时有人发表文章与宋宝权观点针锋相对,认为即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要对全体学生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经过89年动乱事件后,宋宝权这边调子就低起来了。90年代华南师大发表文章批判道德教育:“长期以来,我国道德教育所推崇是一种 “圣人道德”和“英雄道德”,不切实际地要求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公无私”,“心中只有他人惟独没有自己”,“只讲奉献不讲索取”、“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以及遇到危险就要挺身而出。在普通人心目中,我们所宣扬的这些道德标准就如同海市蜃楼,虚幻飘渺、遥不可及,使人感到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难之又难。原因就在于,这些道德标准没有对合理的个人利益的最起码尊重,缺乏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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