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7.2负责与设计单位业务接口,设计文件审核,盖章签发变更图纸,并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
7.3负责接收、汇总、审核施工单位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营销策划部(销售代理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顾问公司)的变更要求。
7.4负责不断完善保证图纸质量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情况引发的设计变更发生。
7.5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发放(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
8.1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结构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8.2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安装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8.3负责工程指令的发起,并对指令发起的必要性、及时性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除特急指令外严禁事后补单。
8.4负责对设计变更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
8.5负责出具工程方案或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方案进行初审。
8.6负责组织对签证工程量收方以及签证工程完工验收,负责并同造价管理部签认返工、隐蔽的工程量,审批《工程签证单》。
8.7负责《工程指令通知单》的发放(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造价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是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
有)进行日常业务的接口部门,是与各参加单位往来公函的收发部门(除设计变更文件和工程签证文件)。
8.8配合造价管理部对签证做结算工作。 第九条 造价管理部
9.1负责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审批过程中的成本估算,确保估算及时和准确。
9.2负责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工程量收方以及签证工程完工验收工作。负责并同工程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产生工程量的审核。负责签证单费用核算并对签证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管理建议。
9.3负责核定施工单位报送的签证单,审核签证结算资料完整性,并对签证办理的及时性、内容准确性负责。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签证单结算价款。对有争议的结算可联同监理单位(如有)或申请造价咨询机构、定额办公室共同核定。
9.4负责《工程签证单》的发放(造价管理部、行政人事部、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负责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存档。
第五章 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流程
第十条 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工作管理流程
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或本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设计管
理部 →;
②设计管理部发起设计变更审批,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附表1),并初步判断
是否影响销售承诺与政策法规、设计规范等。→
A:初判结果否定,返回提请单位或部门:←
B:初判不能确定,转交营销策划部、销售代理公司或法律顾问判定是否影响销售承诺与政策规定;→
C:初判结果肯定(与设计单位初步沟通设计变更技术可行),签署初步意见后转工程管理部审批 ;→
③工程管理部阐明现场情况,明确变更可行性,签署审批意见转造价管理部审批。
工程实际已不可行,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 (←);审办时限0.5工作日;→
④造价管理部对变更内容进行费用预估及与施工单位约谈议价并签署审批意见后呈
报副总经理(工程)审批。审办时限2.0工作日;→
⑤副总经理(工程)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变更对工期的影响或索
赔。签署审批意见后转副总经理(造价)审批。评估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审办时限0.5工作日;→
⑥副总经理(造价)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经济性,评估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或合同索赔。签署审批意见后承包主管董事审批。评估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审办时限0.5工作日;→
⑦主管董事对变更事项进行综合审定,签署意见转设计管理部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审定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审办时限0.5工作日;→
⑧设计管理部见审定意见后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附表2)(原件5份),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发并加盖本公司“设计专用章”后发设计管理部原件1份、造价管理部原件1份、工程管理部原件1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原件各1份。其他抄送单位或部门按需发放复印件。审办时限2.0工作日。审定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变更申请 (←)。
本次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工作管理流程执行完成。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申请审批流程方法和控制
11.1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全部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执行网上审批。审定完成后,设计管理部负责打印审批表单,与《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合并卷宗留档。
11.2设计变更审批单、通知单流水单号编排规则如下。设计变更审批单与通知单流水号应对应、相同,以便按单位工程分类、检索和查档。
设计变更审批单:SJSP-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年份+流水号;例如:“仕
府大院”
项目8#楼01号变更审批,编号为:SJSP-SFDY-8#-201601。
设计变更通知单:SJTZ-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年份+流水号;例如:“仕府大院”
项目8#楼01号变更通知,编号为:SJTZ-SFDY-8#-201601。
11.3设计变更审批各环节审办总时限为不超过6.0工作日。
11.4设计管理部在发起设计变更申请时,若单一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同步变更的(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应同时调整相应设计内容。涉及项目行政许可、重新报建的变更内容须知会项目开发部;涉及对客户销
售承诺的变更内容须知会营销策划部。
11.5设计管理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应无歧义并表述完整,以便于造价管理部费用估算、公司决策以及施工单位实施。造价管理部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或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单退回,要求提请部门表达清楚,不致引起歧义。
11.6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工程量,并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11.7对于估算造价调减或存在责任扣款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应建
立专项台帐并共享,以便签证结算时扣减。设计变更内容涉及责任扣款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责任单位,并抄送责任扣款部门(单位)。
11.8所有设计变更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单,并明确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下发单位、抄送单位(特别是存在责任扣款时)等。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只能作为《设计变更通知单》附件。
11.9《设计变更通知单》须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发、加盖本公司“设计专用章”方能生效。本公司自行提出的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技术方案须加盖本公司“设计专用章”方能生效。
11.10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施工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设计管理部、施工单位应做收发文记录。交付对方变更文件、函件时不得拒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