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价格持续上涨,生产成本不断加大,利润逐步减少,而劳动力价格很难有较大的上调,导致劳动者不愿进企业工作;同时企业的大量涌现,造成了同行之间互相“争夺”,“挖墙角”现象愈演愈烈,造成熟练劳动力的相对短缺。
10、企业开工不足,造成工人流失。现有企业当中有大部分是近年内开工的,一些企业因季节性生产明显或订单不足,不能正常开足马力生产。工人在开工不足情况下,企业不能保证他们正常的生活来源,导致这些工人跳槽和流失。
11、劳动者缺乏专业技能。有的企业技术工种岗位招不到人,除了工资待遇低的原因外,还存在劳动者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达不到要求的因素。大专以上劳动力少之又少,大多数是初中及其以下学历;从技能水平看,绝大多数劳动力没有一技之长。因此,尽管企业有维修工、钳工、电工、焊工等诸多待遇较高的岗位,对于没有学历和专业技能的打工者来说只能是望而却步。
12.生产集中度和产业聚集度低,规模效益差 我省民营企业中私营企业占65.84%,其中,大部分中小企业分布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企业布局分散,生产集中度低。目前,我省民营企业进入的行业主要分布在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业、煤炭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加工和制造业、饮料业、纺织和服装业、基础化学原料及日用化学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劳动强度大的行业,而且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利润率低,部分行业对环境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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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外向型企业较少
我省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不高,设备陈旧,工艺和技术落后,产品单一,加之资金紧缺,用于科技研发投入少,技术开发能力低,很难适应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需要。因此大多数企业的产品市场定位主要在省内或国内,能在国内市场占据一席之地,或能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企业和产品很少;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更少,并且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处于起步阶段。
14、企业管理模式落后,职工整体素质偏低
从总体情况看,我省民营企业程度不同地存在管理模式落后,职工综合素质偏低,自主创新能力弱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经营者也存在着文化、技术素质普遍不高,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与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对规范化管理,市场游戏规则不熟悉,与合格的企业管理者的要求还有比较明显的差距。如一些企业管理者忽视企业的管理,生产经营随意性很大,没有严格的核算和管理制度,没有健全的财务、统计报表制度,制约着企业良性发展。特别是有相当一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在管理模式上仍然沿袭着传统的、落后的家族型管理模式,缺乏创新意识,企业制度改革滞后、组织机制落后。当前,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很多企业从未对职工进行过专业或岗位技能培训,职工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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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分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相关配套措施不力。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有一些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仅只停留在文件上,一些具体政策处在难以落实的境况。如对企业的有关奖励政策、优惠政策,有的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兑现。由于一些政策措施不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整体信用形象,挫伤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16、部门收费过多过乱。有的部门全部靠收费发工资,把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收费作为第一位的目的,尤其是把一些不按行规要求办理的企业,稍不如意就加以经济处罚。致使一些管理部门误入多收费多进人、多进人多收费的恶性循环的怪圈。
17、行政执法检查过多过乱。有的企业每月基本上要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收费和检查。有许多行业涉及多头管理,管理部门又各自为阵,轮番到企业检查,办证如此,收税收费都是各顾各的,搞得企业无所适从。 18、执法不公。有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不出示证件、不宣传文件、不公开收费标准的办法,收费标准说在嘴上,全凭企业法人的态度和执法人员的好恶而定,收费标准随意性很大,乱用自由裁量权时有发生。不少企业法人对此意见颇大。
19、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待完善。不少企业业主反映很多部门在服务中心虽然摆了位臵,但申办各类手续仍然要按照原来的程序到各自的单位去办理,大部分手续没有简化,时间没有缩短,收费没降低,搭车收费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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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行业团体管理有待规范。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行业团体有的是由原政府职能部门改变名称但其职能未改变的行业协会,有的是挂靠政府职能部门的名为协会的二级单位,有的协会利用行政权力收取会费,有的企业法人要加入几个协会,违背协会自愿加入的原则,导致了一些会员被迫重复交纳会费。
21、社会治安、市场经营环境及正常工作关系需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全市各个层面、各个方面,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有一个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和工作关系。但不少企业反映,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现象。有不少企业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产生矛盾,大部分是由于职能部门对执法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不了解,但又缺乏沟通交流机制,有的企业只站在自身立场上,直接找市领导反映,不少执法职能部门感到委屈,导致矛盾突出,还有的企业不走正道靠拉关系,享受优惠,致使其它企业纷纷效仿,形成不公平竞争,从而滋生一些腐败。
当前我省民营经济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现象
22、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够规范。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中小民营企业中“有劳动无合同”的现象较严重。有些企业只是将合同当作留住人才的工具,只与掌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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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技术的骨干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却不与一线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企业还普遍存在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只与“包工头”订立口头协议的现象,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签订质量不高。有的企业在订立、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时,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全面,待遇不平等,个别条款违反法规,甚至随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三是部分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不规范。没有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无法解决协商不充分、条款不完善、标准不合理、履约不到位的问题。 23、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够积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均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能为职工上全“五险”的企业微乎其微,有的企业只参加其中的一项或两项保险;有的企业只为管理层缴纳社会保险,其他职工不予缴纳;有的企业虽然履行了申报程序,但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企业不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仅造成社会保险基金减少,支付能力下降,更重要的是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缺乏生存安全感和企业归属感,而且保险基金长期的来源不畅必将给今后的保险正常运转和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24、协商工资分配制度不够到位。不少企业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但运作不规范,不能严格按工资指导价确定职工工资,存在相当程度的随意性。甚至个别企业还存在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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