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漳县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手册
(1)做好本部门环保工作。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管理制度。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登记。
(4)依照职责分工协助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3.2.8 信息化中心
(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环保信息化工作。 (3)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3.2.9 各单位的共同职责
(1)负责识别本单位的排污节点,制定污染控制措施。
(2)传达、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水处理厂规章制度。 (3)完成污水处理厂制定的年度环保目标指标,实施相关环保重点项目。 (4)确定培训需求并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培训。
(5)定期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对环保隐患实施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评价整改效果。 (6)妥善管理本单位的文件与环境记录。 (7)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调查、处理。 (9)做好体系的定期评审工作。 3.2.10 企业环境监管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同步投入运行。
(2)实施本单位污染减排和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3)对废水、和厂界噪声等污染物实施监测,负责排放达标。 (4)开展车间、班组、岗位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 (5)负责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要求及应急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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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车间环保现场管理工作。
(7)负责班组、岗位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效果评价。 (8)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 4 相关文件
4.1 企业环保责任制
4.2 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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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与评价
1 目的
及时获取、识别适用于本污水处理厂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有效降低企业环境风险。 2 职责 2.1 办公室
负责将上级直接下发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后传递到污水处理厂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2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负责获取并识别与污水处理厂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进行适用条款摘要、清单编制及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对新获取或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及符合性评价工作。
(3)负责修订和完善污水处理厂级环保管理制度,与新环保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4)负责对各岗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3 各班组
负责及时获取污水处理厂发布的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培训,修订本班组制度和工艺规程,并执行。 3 控制要求
3.1 法律法规获取与发放 3.1.1 适用法规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
(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 (3)地方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4)行业要求或污水处理厂上级机构文件。 3.1.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发放。
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可从国家、省、市环保主管部门、ISO14000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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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行站、书店、互联网、环保报纸、期刊等获取。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获取并识别与污水处理厂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摘录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条款,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更新。
应指定专人负责法规的获取,内部要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渠道,做好获取和传递记录;应将适用法律法规的培训纳入年度环保培训计划中,将法规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3.2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污水处理厂应每年组织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工作,将污水处理厂生产经营活动与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比较,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判定,提出改进建议。
(1)组织人员对法规符合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污水处理厂环保组。 (2)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企业进行法规符合性判定工作,对存在问题组织制定改进方案,上报污水处理厂环保主管副厂长并组织实施。 4 相关文件
4.1 法律法规获取与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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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件与档案
1 目的
以《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试行)为指引,对体系主要管控要素及其相互作用进行描述,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并规范建立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档案。 2 职责
(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体系手册,负责体系文件制度的管理发放和修订,负责指导建立环保档案。
(2)负责编制、修订与本单位相关的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等三级文件,负责档案的管理。 3 控制要求 3.1 文件与控制 3.1.1 文件体系
(1)自律体系文件的构成
a)第一层次文件——自律体系运行手册: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对体系的总描述,主要对职责和途径进行确定。
b)第二层次文件——污水处理厂级环保管理制度,是指为完成各种环保工作的方法,是企业内部指导具体工作的管理性文件。
c)第三层次文件——内部为管理需要所编写的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各种工艺规程等,详细说明生产岗位某一过程或活动的具体操作方法。
d)环境记录、监测报告、评价报告等,对体系策划和运行的记载。 (2)文件格式
a) 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的运行是与企业内部的其他管理体系运行相融、相通的,各层级文件的编制格式可参照各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SA8000、ISO14001或安全标准化等体系的文件要求编制即可,本体系不做其他要求。
b)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手册和环保管理制度的编制,按照污水处理厂级管理制度格式编制,下属其他各班组的管理制度及岗位按照本单位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即可。 各单位三层文件的编制,由主管环保副厂长负责组织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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