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借书证违章使用的处理 1、读者的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丢失等造成书刊的损失,拟由领证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2、凡拾到他人借书证或持已失效的他人借书证借阅书刊者,除没收外并处以罚款,罚款按原借书证中未还的书刊和冒借人准备借走的书刊总价的20倍罚款,并通知其所属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3、凡同时使用多个借书证者,除没收注销多出的借书证外,另处以20元罚款。
4、凡借书证转借给他人使用者,发现后除罚款领证人和转借者各10元外,同时扣留借书证半年,领证人还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
一切后果。 (四)、 挂失和补证 读者如因不慎遗失借阅证,须及时来馆挂失 ,以免被他人冒借书刊而造成自身经济损失。读者借阅证挂失前如已被他人冒借书刊,应由原持证人承担责任。如原证找回,请同时到馆解除挂失。挂失两周后可申请补办新证。补证时须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及补证费15元。
(五)借阅证收回
读者离院时,须还清全部所借书刊,退还借阅证后,方予办理离院手续;如借阅证遗失将收取损失赔偿费15元,以防被他人继续使用而造成混乱。
(六)借书证的失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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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读者的借书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即告失效,无论任何人使用,一经发现按违章使用给予重罚;
1、已经报失者; 2、人事关系已离校者;
3、借书证号码、相片模糊不清,残缺不全以及涂改者; 4、已死亡者。 二、书刊外借规则
1、外借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内部发行刊物、参考工具书、手册等,仅供借阅,一般不外借。
2、外借册数:教师、行管公勤人员限借3册。学生限借1册(专业书或文艺书1册)。
3、外借期限:教职工专业用书限借一个学期(180天),社科、文艺类图书一个月(30天),期刊限馆内阅读,不办外借。学生专业书限一个月(30天),可续借一次;文艺书限借两周(15天),不办理续借。逾期将按每天每册1.00元核收逾期使用费。
三、阅览室规则
(一)教师资料阅览室规则 1、本室资料只供教职工阅览。
2、资料限制外借;如果读者要拿出馆外使用需交两倍的押金并限期归还。读者用完归还时,资料完好无损,方可退还押金。
3、损坏书刊,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刊阅览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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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校师生员工,凭证入室阅览。 2、私人书刊、背包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四、损坏遗失书刊资料赔偿制度
本馆所有资料均为国有资产,图书馆负有监管责任,任何公民均有保护义务。为维护馆藏资料的完整,有利于其他读者的使用,请读者爱护书刊,遵守书刊借阅制度,不得遗失、损坏(包括圈点、涂画、批注、撕毁、烧残、水浸等)。如所借书刊出现上述情况,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读者借阅书刊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现象,应及时向我馆工作人员报告,由工作人员在污损,缺页加盖印记。否则,归还时所发现书刊有上述现象,应由借书人按以下办法负赔偿责任。
1、圈划、污损书刊但不影响其内容完整,能继续使用的,按污损页码计罚,一页按书价的10%赔偿(但最低不少于1元)。
2、图书条形码污损,但仍能辩识者,收取赔尝费2元;条形码丢失或污损不能辩识者,收取赔偿费5元。
3、撕页、剪裁或严重批划,影响书刊完整及阅读,不能继续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原书一律收回。
(二)任何书刊如遗失、损毁,均应赔偿原书刊同一版本,并交纳重新分编、条形码等加工材料费5元。
(三)如确实无法以相同版本书刊赔偿者,则视馆藏情况和出版时间(参考我院书价格上涨幅度),按下列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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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性中文图书,复本量在2册(套)以上,根据不同的出版时间赔偿原价的2—10倍;2册以下分别加2倍赔偿。
2、多卷(册)书、丛书等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书总价2.5倍标准赔偿,其余卷册存馆,赔偿人不得索取。有的虽是多卷集,但各册(卷)均具有独立性,按以上第1条办理。
3、现刊,报刊合订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
4、线装古籍,建国前版本图书、外文原版书等藏书,馆藏仅一册的赔偿原价的十五倍;馆藏二册以上的,赔偿原价的十倍。 (四)单位集体借书如有遗失或损坏,经办人员应查清丢失责任人报告我馆,由丢失责任人负责按相同标准赔偿;如无法查清责任人,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五)赔偿书刊时,由书刊借阅处开具赔书通知单,交赔书款后完清还书手续。
(六)读者赔偿图书后,如在同一会计年度内(每年11月底前),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原书时,可凭书来馆办理退款手续,并缴纳至还书之日的逾期使用费。
(七)图书馆每年将赔偿书款汇总一次,按照财会制度向学院财务处缴纳。
(八)未尽事宜由图书馆负责补充或解释。
第六章 图书馆行政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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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馆务会
馆务会由正、副馆长、党总支书记、综合办主任、和各部(室)主任组成。馆务会的主要内容为:研究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的贯彻落实;讨论全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馆领导认为应提交馆务会研究决定的问题。会议由馆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 2.馆长办公会
由正、副馆长根据分工和工作需要召集,主要内容是:研究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执行办法;研究并协调馆内行政、业务方面的重要事项,布臵和落实馆内工作任务。会议由馆长或副馆长主持。参加人为:各部室主任和有关人员。 3.馆员大会
全馆同志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传达贯彻校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由馆长向全馆通报工作和应由全馆大会讨论通过的事宜,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馆领导主持。 二、请示汇报制度
凡馆内重大问题和主要工作、要及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争取院长的支持、指导、帮助和避免工作失误。 三、学习制度
每周一上午1-2节课为院馆规定的政治与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四次:一次全馆大会;一次业务学习;一次组织生活会。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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