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通渭制梁场 拌合站验收材料
3.机械设备
拌合站选用的拌合设备均应为强制式搅拌机,并配有相应的自动计量设备、混凝土运输设备;拌合站的生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混凝土浇筑数量的要求。
拌合站计量设备均应有合格证,计量系统应定期检定,并有检定证书原件。
拌合站有备用电源。 4.原材料储存场地
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不同品种、规格的材料按“待检区”、“合格区”分别设置,不同“区”之间用三七砖墙隔离,采用砂浆抹面。“待检区”、“合格区”砂子、碎石采用牢固的棚架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冬季施工时,“合格区”全面封闭保温,采用锅炉供热,地暖、暖气片加热升温。
砂石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 料场和行车道路已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的通行要求。
5.产品标识
各种原材料应按标准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拌合站已建立健全完整的设备、材料、混凝土生产台帐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6.原材料质量控制 ? 源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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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部门根据料源供货情况,到各料源头进行了解材料的生产能力、质量状况,保证有充足合格的材料供应。必要时派人进驻料源地,杜绝不合格材料装车。
? 进场控制
试验室负责对混凝土的所有原材料按照技术要求,对材料实施进场检验。待检区检验粉尘含量、含泥量不合格的材料采用清洗设备清洗,复检合格后进入合格区。
① 材料员对原材料的控制责任
材料员负责材料统计工作并按生产计划制定材料需求计划。根据台帐中材料消耗情况,报设备物资部,由设备物资部统计材料需求情况,安排材料供应;负责材料进场初验,明显不合格的责令退回。针对地材经目测合格后可先卸货并标识,索取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达到一个检验批时30分钟内通知试验室进行抽样检验,根据试验室反馈的试验结果,材料员对材料进行重新标识或处置。
材料员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环节是否到位的责任追究由拌合站站长负责监督、检查。当发现擅自接收明显不合格材料、标识不及时,将视情况给以50-10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更换岗位。
② 试验员质量责任
试验员负责原材料的取样、送检(检验)、检验结果反馈等工作。试验员接到材料员的原材料进场通知后,对每车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并形成自检记录,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及时送检,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拌合站材料员。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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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试验员不按要求取样或先使用后送检或工作马虎造成误用不合格材料的,识情节严重与否对其实施100~200元罚款,对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将调离。
③ 拌合站站长质量责任
拌合站站长是拌合站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拌合站工作,监督材料员、试验员及负责质量的相关人员的工作,对进场材料质量负行政管理责任。因其工作不到位,致使他人不能完成工作时,由站长接受相应处罚。对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的责任追究由技术质量部实施,根据工作失误情节每发现一次处以300~500元罚款,累计3次调离岗位。
④ 拌合机司机岗位质量职责
a. 接受高性能混凝土的培训,参加技术知识学习,熟悉本工种的工艺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b. 对混凝土拌合质量负直接操作责任。
c. 坚持按拌合站操作规程、严格按混凝土生产通知单及配合比通知单要求进行操作。
d. 接受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报告真实情况。
e. 按规定认真做好自检和必备的记录。
f. 不使用不合格材料,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
⑤质检员岗位质量职责
a.参与编制质量控制方案和措施,制定工序质量标准、检验方式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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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b. 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c. 对送检产品、零部件批次不清、数量不符、审批手续不完全的产品,有权拒检,并发出拒收通知。
d.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工艺制度,检验工作不应受生产进度及行政领导的影响,检验人员有权否定不合格工序,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e. 对因报验不及时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浪费等问题负管理责任,并可处50~200元罚款。
7.混凝土生产 ? 拌合计划责任
混凝土应在有计划的状态下组织生产,生产安全部应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拌合站报混凝土需求计划,内容包括混凝土类别、数量,要求等。拌合站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混凝土供应。
拌合站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并落实。由于计划、调度不周造成供应不及时(超时)或浪费,站长承担相应责任。
? 拌合质量
拌合站试验员负责混凝土拌制前及拌制中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并验证各种掺入料的合格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提出施工配合比,使混凝土配合比和水胶比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有见证要求时,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拌合站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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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上述规定操作,致使混凝土水胶比超限,每发现一次对试验员处以200元罚款。
拌制混凝土时,拌合站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合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拌合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负责人、站长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纠正,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和程序。拌合机司机应密切注意所生产混凝土的配料误差情况,确保各种材料计量误差,不超过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1%,粗细骨料2%的规定。
拌合司机不按施工配合比做或拌合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解决、不汇报,由站长对其处以50~200元罚款。
在每次开拌之始,试验员和拌合站司机应注意监视和检测前2~3盘混凝土的和易性。如有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并处置,直至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方可持续生产。当施工配合比调整后,亦应注意开拌时的监视与检测工作。
试验员负责拌合站混凝土的和易性检测并作好记录,和易性包括坍落度、坍落流动度、含气量和温度。发现失控将由技术部对试验员处以200元以内罚款。
8.搅拌质量控制措施
? 拌混凝土前,应严格控制测定粗细集料的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引起的粗细集料含水量变化。按实测计算每盘混凝土实际需要的各种材料量。水、水泥、外加剂的用量准确到±1%,粗细集料的用量准确到±2%(均以质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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