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0万吨/年)需煤1000万吨/年;准东煤电、煤化工基地煤制油(2×160+100万吨/年)需煤2000万吨/年;库—拜煤炭、煤电、煤焦化基地,阜康煤电、煤焦化基地,伊犁尼勒克矿区的煤焦化项目等。详见《项目法预测表》。
项 目 法 预 测 表
序号 一 1 二 1 2 3 4 三 1 2 3 四 项 目 煤电 哈密大南湖矿区 煤化工 呼图壁白杨河等矿区 乌鲁木齐矿区 深加工和转化规划规模 2010年煤炭 需求量(万吨) 900 900 4800 1500 300 1500 500 1000 425 150 200 75 30 6155 备注 3600MW电厂 120万吨/年PVC塑料 60万吨/年甲醇 2×160万吨/年煤制油 准东煤电、煤化工基地 100万吨/年煤制油 伊犁煤电、煤化工开发保护基地 2×180万吨/年煤化工 煤焦化 库-拜煤炭、煤电、煤焦化基地 100万吨/年 阜康煤电、煤焦化基地 150万吨/年 伊犁尼勒克矿区 50万吨/年 托克逊黑山矿区 10万吨/年 小 计 第四节 需求量推荐值
通过弹性系数法、产值耗煤法和项目排列法,对自治区传统煤炭市场和煤炭深加工转化市场需求分别进行了预测。规划确定以产值耗煤法预测值+项目排列法预测值作为煤炭需求量的推荐值,即2010年新疆煤炭市场的需煤量预测推荐值为11455万吨。
第四章 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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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工业发展工作,统筹自治区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煤炭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新疆煤炭工业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协调发展。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支持国内外及区内外大企业和大集团参与新疆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煤电、煤制油、煤化工、煤焦化、煤气化和煤层气等优势产业,坚持调整结构,加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建设国家能源接替区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级特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和组建大型能源企业集团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宏观调控,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把实施“十一五”规划与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煤炭工业的整体水平。坚持以资源勘查为先导,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坚持自主创新,实施科技兴煤、科技兴安战略,走科技含量高、安全和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转化程度高、洁净煤充分利用的发展道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自治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加强调控,强化监管,合理有序发展;
强化勘查,查清资源,统筹规划,有效开发利用;
加强资源保护、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规范“三区”(开发区、规划区、储备区)管理,依法办矿;
调整结构,技术创新,集约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供需平衡的原则;综合治理,清洁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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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第二节 发展战略和布局
一、发展战略
坚持以资源勘查为先导,煤炭开发为主体,满足供应为前提,煤炭转换为中心,煤电、煤制油、煤化工、煤焦化和煤层气开发及煤炭清洁利用多元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围绕全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接替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煤电、煤化工基地建设,逐步实现能源、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战略布局
我区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两翼,各地、州(市)行政区域内分布不均衡。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煤炭工业发展布局既要考虑发挥资源富区的优势,又要考虑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主要原则是依据资源分布和传统市场分布状况及发展趋势,合理确定资源转化和供应方向,兼顾南疆、北疆,东部、西部,缺煤地区和富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开发、生产、转化、运输和消费的合理配臵,实现协调发展,逐步构成以天山北坡经济带为中心,以东疆为出口,以西端为储备,以库—拜为支撑的南北协调、以东带西、全面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国家级特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现代化矿井为骨干,依托煤种分布建设煤电、煤制油、煤化工、煤焦化、煤气化和洁净煤基地,形成开发、转化和利用为一体的发展格局。
三、规划重点
1.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突出重点勘查项目,研究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实现资源的有效保障和储备。
2.强化资源保护。根据资源分布和开发现状,合理划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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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和资源储备区(三区)。制定保护政策,规范“三区”资源管理。加快煤田灭火步伐,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3.突出煤炭开发的主体地位。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国家级特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国家煤炭资源战略接替区。
4.强化供应保障。实现煤炭资源开发的合理布局,兼顾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5.以资源转化为中心,根据我区煤炭资源的种类和分布,明确资源转换方向和转换项目,延伸产业链,培育资源转换基地。
6.加大煤层气勘查开发力度,培育新兴的煤层气产业。 7.强化规划调控。研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资源合理配臵和集约化生产。
8.加强环境保护。研究提高洁净煤利用水平的政策措施,推广煤炭清洁利用;充分考虑煤炭资源制约和地区环境容量,研究减轻煤炭开发与转换对环境影响的途径和办法。强化综合利用,发展煤炭循环经济。
9.加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研究扶持科研、设计、勘查、咨询、评价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四、煤炭深加工和转化方向
目前我区煤炭资源深加工和转化水平较低。特低灰、低灰—中灰、特低硫—低硫、特低磷—低磷、高挥发分、高热值的长焰煤、弱粘煤、不粘煤等优质煤,主要是作为电力、建材等行业和居民生活动力煤。据统计,全疆民用(含城市集中供热用煤)煤量占总耗煤量的30%,火力发电耗煤量占总耗煤量的35%,其余为建材等其它工业所消耗。
自治区煤焦化行业发展较快。焦炭主要用于炼钢、翻砂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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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合金生产等,也有少量作为发电、其它工业及民用的燃料。焦化厂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八钢)、阜康、后峡、拜城、伊犁、艾维尔沟等地,所产焦炭除区内使用外,还销往内地及哈萨克斯坦等国家。2004年自治区产焦炭179万吨,其中机焦占56%,改良焦(属土焦)占33%,土焦(小土焦池)占11%。除机焦对炼焦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煤气、煤焦油等副产品进行回收利用外,其余焦厂(池)均全部烧掉或直接排入大气。
新疆煤层气资源赋存较为丰富。吐—哈盆地、乌鲁木齐矿区等地具有较大开采价值,发展前景广阔,但目前我区仅处在初期勘查和研究阶段。
煤炭深加工和转化的主要方向是:
1.煤变电。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西电东送”战略。在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同时,配套建设大型坑口电厂,支撑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联网,实行煤电联营,变运煤为输电,逐步把新疆建成我国重要的煤电基地。
2.煤焦化。依托我区焦煤资源优势和现有焦化企业的基础,大力发展煤焦化产业,提高科技含量,发展循环经济,彻底淘汰土法炼焦,以现代化的煤焦化产业支撑新疆钢铁工业的快速增长,努力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3.煤炭液化、气化和煤化工。以煤制油、煤炭气化作为石油天然气的补充和接续气源,为“西气东输”提供后续资源保障,为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洁净能源。制定优惠政策,积极进行煤炭液化和气化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广泛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来疆建设煤炭液化、煤炭气化项目。
大力发展煤制甲醇、二甲醚、活性碳等高附加值的煤化工项目。加大对自治区稀缺和稀有煤种矿区的保护力度,禁止稀缺和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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