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法律素养(2)

2019-03-05 23:10

此,当人们遇到问题,就不会诉诸于法律来解决。执法犯法是对法治的最严重破坏,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使法律不再被信仰,而一个缺少法律信仰的社会,必然无法形成现代法律意识。公民没有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就无法培养和提高。

在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着种类单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虽然从法理上看,法律监督分为很多种,比如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等,但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而且从法律监督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都是监督的主体,但在实践中,如何让人民监督权力、监督法的运行,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监督体制则是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的关键。

二、“六五”普法以来我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情况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狠抓宣传重点,提升法律素养。

一是通过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着力推进全区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为目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二是认真组织了每年的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全区干部职工法制理论知识考试。2013年,共有2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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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考试,共有1386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区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同时,将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与“法律八进”活动相结合,在全区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加大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丰富学习交流方式。2013年,共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2场,受教育人数4540人。三是建立了干部法治教育基地,成立了法制课程设置领导小组,定期举办普法培训班,将法制宣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课堂。

2、狠抓创新,拓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渠道。

不断拓展普法载体,努力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是创办了

《长寿法治》报刊,从2012年11月开始每月定期向各单位免费发放。二是创办了《与法同行》电视栏目。每月制作播出一期,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的资源优势,提高法制宣传专栏的普及率。三是创办了《长寿普法网》。作为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新生力量,发挥网络速度快、效率高、覆盖广等特点,大大加强了法制宣传力度,扩大了受众面。四是创办了《手机法治报》。在已经建立的手机短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普法形式,面向全区市民开展法制宣传,集法律法规宣传、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一体,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2013年9月3日开始每天一期,目前已制作发送了82期。五是依托移动飞信建立了法治短信平台,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为主要受众,着重将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思维培养相融合,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六是建立了法建QQ群。以工作指导推进法制宣传力度,寓法制教育于法制建设工作中,促进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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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狠抓示范,促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

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指导,开展“五百”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我区创建了“5个5”示范点,其中“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通过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指导,加强了示范单位的硬件建设,突出创建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示范点创建促进各单位,特别是全区各机关部门的法制教育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少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

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部分干部认为普法工作抓了多年,虽然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也有所提高,但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觉得法制宣传并未起到真正的作用。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偶尔抓一抓宣传咨询,发一发宣传资料,开一开宣传会议,工作流于形式,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

2、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领导干部仍存在官本位的思想,要开展好法制建设、服务好依法治区离不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培养。由于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忽视了法制建设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强大的保障作用,导致了在工作中只是单纯注重完成任务,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淡薄也降低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反过来由于群众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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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自己权益的不满也必然导致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问题十分困难。

3、法制教育工作保障情况有待完善。

在经费方面,按照市委法建办工作要求,法建经费应按1元/人的标准保障,但目前我区的经费仅为0.4元/人,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求。区委法建办目前专职工作人员3名,指导全区的法制建设工作人手不够。在街镇、部门没有专职的法建工作人员这种情况较多,对于法建工作的推进显然是不利的。由于在经费上面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很多单位硬件设施没有跟上,妨碍了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在考核上,目前我区法制建设工作没有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因此单位对法制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不配合不积极。

(三)各级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法律素质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影响各级干部法律素质的原因也是多方面,既有外在的因素,也有内在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1、传统文化影响是各级干部法律素质低的思想根源。

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文化影响深远。新中国

建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国家基本上采取制定政策的方法进行治理,缺少崇尚法治的优良传统。受封建思想残余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执法人员尤其是担任一定职务的各级干部的特权观念、权大于法、管民治民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不肯放弃手中权力和既得利益,不愿转变部门职能、实行简政放权。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干扰执法机关办案。

2、缺乏深入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是各级干部法律素质低的直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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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长期以来仍存在着文件、要求出一堆,落实较难的问题;存在着

口号喊的响,工作做不实的问题;存在着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的问题。由于各级干部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难以静下心系统地开展学习。近年来,随着机关文化创建的兴起,忽视学习的情况已得到缓解,各级干部开始注重学习,将学习作为推进个人成长的重要内容,但不得不看到,在工作量有增无减的现实情况下,各级干部往往会将有限的学习时间花在实用性更强的技能性知识上,如重经济理论的学习,轻法律知识的补充;重文化素质的提高,轻法律素质的养成,对法律的研究思考明显不足,影响了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法律素质难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没有受过系统的行政复议法、诉讼法、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规学习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更有的连《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都没有学过,很难要求这些领导干部在行使行政权力的时候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基本的问题掌握的不够透彻,对于一些重点问题的认识仍存在偏差。虽然各级领导干部都认识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但因为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实践中仍存在着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情况。

3、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是各级干部法律素质低的体制因素。

目前,行政权力还比较宽泛,行政权力运作的暗箱化和不规范现

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这样,就导致一些各级干部在行使职权时,往往觉察不到法律的存在。对权力制约的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行政机关内外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置还不够有力,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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