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舆论工作做得多,降职、撤职、罢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对执法违法行为监督和处罚力度偏软偏轻,使一些干部放松了法律素质的提高,造成一些领域执法混乱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提高我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一体化建设
提升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一项宏大而又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它需要调动宏观和微观、组织和个人等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合力,统筹规划,把握重点,逐步推进。要把握“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机关”的良好时机,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1、努力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更高目标,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区领导干部必须根据新时期的工作特点,深入领会依法治国战略方针,从思想上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2、继续深化普法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学法是基础。不可能要求领导干部都来自法律专业院校,因此继续深化普法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普法工作中,凡是要求群众学会的,领导干部自己首先要学好。不光要学好,还要吃透,真正领会法治精神,理解法的内涵。组织人事部门也应向干部提出这方面的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学法,而且要依法管理,并要在依法治事中强化法制观念,在实践中学习和提高依法管理的本领。同时,应该丰富学法形式,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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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络课堂在线学习、继续教育、手机报纸等学法模式,方便领导干部学法,提高学法效果,增强学法实用性。
3、结合领导干部培训,强化法制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在内容上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个别法律法规的了解上,而应尽可能地让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全面了解我国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在数量上也要给与充分的保障,增加法制课在领导干部培训中的分量,让领导干部有机会、有时间学法用法尊法普法;在深度上应注重从法制的教条运用变为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法治方式的养成,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高的问题。
4、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建立完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执法纪律,对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化检查,落实考评制度,以确保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把法律素质列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条件。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时,把干部的法律素质列入考察内容。对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不强的干部,小心使用,甚至不能进领导班子。这一点应该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多方位保障
1、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要更加注重法律观念的培育。目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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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学法工作开展地如火如荼、有声有色,方式手段层出不穷,以我区为例,上至建立区委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下至普通各级干部学法考试工作等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尚未深入人心,法律知识“工具化”仍在一定范围内盛行。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的精义,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法治观,则是提高干部法律素质的关键。所以我区下一步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要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注重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的培育,并且持之以恒。要注重培养领导干部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角色意识,不滥用职权,从而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2、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发挥带头作用。要把我区各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使其对各级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真正重视这项工作,从组织、制度和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的保障。要把提高各级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对民主法治建设勤研究、勤部署,及时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的宣传者、组织者,还要成为主要实践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的学风带动全体各级干部的学法工作。
3、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人、财、物保障。我区组织、人事、普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长寿、实现富民兴渝为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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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干部队伍法律培训。要把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有部署、有载体、有落实、有成效。要加大财政对各级干部法制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结合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开辟建设与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相配套的宣传阵地,增强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自主选择性,使科室与科室、机关与机关之间实现资源共享。要不断创新制度,如完善各级干部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基层各级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等,形成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通过制度制约行为,使各级干部的行政行为由被迫遵守制度到形成习惯,再到自觉遵守制度,最后使遵循制度成为各级干部行政行为的自然组成部分。
4、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要更加注重实效性和灵活性。知法是正确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必须在加强法律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上下气力。前期,我区已大胆尝试,设计并且实施了各级干部学法的各种措施,如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各级干部学法和考核工作、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下一步,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此类活动,增强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一是要确保各级干部集中学法的课时,要继续发挥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干部培训等各种载体的作用,根据各级干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由宣传、组织、人事等部门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并将干部的集中学法情况放入干部档案中;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在确保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谋划策充当“智囊团”的同时,将法律顾问的力量渗透到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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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职能部门,为部门的依法行政提供意见建议,并有效提升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三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开辟咖啡吧、聊吧等休闲学习区域,建立法律专题QQ群等,注意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迅速、生动、直观的优势,寓法制宣传于新闻事件、现实生活、文艺节目之中,提高学习的覆盖率和吸引力;四是灵活开展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采取闭卷、开卷、撰写调研报告、提交论文等形式,检测各级干部的学法成效;五是制订一套科学的评估奖励机制,把各级干部的学法守法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考核的范围,并把法律素质与奖惩挂钩,增强各级干部的学法积极性,力求各级干部对于群众知道的法律做到“懂”、对本部门业务工作涉及到的法律做到“通”、对涉及本职岗位的法律做到“精”。
5、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要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工具,又可能成为侵害公民权利的手段。要把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抓牢做实,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有效的制约机制,确保各级干部法律素质的系统性工程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这是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要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和明确各具体行政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法定职责、执法责任等,促使各级干部养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一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习惯;二是要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证年检工作,对不符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的各级干部进行再培训、再考证;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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