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已设采矿权调整名称及数量 ⑤已设采矿权资源整合名称及数量 (2)已设采矿权调整重置意见 (六)保障措施
结合编制单元实际情况,制定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的方面以保障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顺利实施。
(七)附则
主要说明方案的审批、修改与解释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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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云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附表填写要求
方案包括5个附表:编制单元矿业权设置方案基本情况表、已设探矿权基本情况表、已设采矿权基本情况表、拟设探矿权设置方案表、拟设采矿权设置方案表。
附表是方案重要组成部分,填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方案编制的成果。为了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填报内容,提高编表质量,方便成果报盘登记,对附表有关栏目的填写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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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X X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基本情况表
区域名称 区域类别 拐点坐标 区内主要矿种 涉及开采总量控制矿种情况 面积(km2) 编制机关 批准机关 备注 注:1.区域名称是指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单元的名称。以行政区为编制单元的区域名称应为X X省X X州(市)。以国家规划矿区、整装勘查区为编制单元的区域名称应包含区域所在行政单元名称,如X X省X X县X X区域;跨行政区域的,应列出所跨行政单元共同的上级行政单元名称;
2.区域类别包括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整装勘查区、省级重点矿区(勘查区)和一般矿区(勘查区); 3.拐点坐标应填写方案编制单元各拐点在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的经纬度坐标或直角坐标; 4.区内主要矿种应列出该编制单元的主要矿种或优势矿种;
5.编制机关是指方案组织编制的机关,批准机关是指方案组织审查批准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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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编制单元已设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序号 图面许可项目探矿权 勘查主区块范围 区块面勘查资源储预获资号 证号 名称 人名称 矿种 (拐点坐标) 积(km2) 阶段 量单位 源储量 注:1.已设探矿权采用2011年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探矿权; 2.图面号是指在矿业权设置方案平面图上,该已设探矿权的图面编号,图面编号参照附件2; 3.许可证号是指所列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4.项目名称是指所列探矿权对应的勘查项目名称;
5.勘查主矿种是指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上所列的主要勘查矿种;
6.区块范围填所列探矿权区块各拐点在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的经纬度坐标;
7.勘查阶段主要是指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地质工作阶段,如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
8.资源储量是指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1999)》分类中333级别以上储量和资源量的总和;资源储量单位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中附录一《矿产名称、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的要求;
9.对审批通过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在方案修编前,可暂不填本表。
有效期起 有效登记发证期止 机关 备注 16
附表3 编制单元已设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序号 图面号 许可证号 采矿权人名称 开采 矿山 主矿名称 种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资源面积储量(km2) 单位 占用资源储量 服务登记开采设实际有效有效年限发证备注 计规模 产能 期起 期止 (年) 机关 注:1.已设采矿权采用2011年底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采矿权;
2.图面号是指在矿业权设置方案平面图上,该已设采矿权的图面编号,图面编号参照附件2; 3.许可证号是指所列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号; 4.矿山名称是指所列采矿权对应的矿山名称;
5.开采主矿种是指该采矿权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主要开采矿种;
6.矿区范围填所列采矿权范围各拐点在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的直角坐标;
7.占用资源储量是指该采矿权占用的按照《固定矿产资源/储量分类(1999)》分类中333级别以上储量和资源量的总和;资源储量单位参照《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中附录一《矿产名称、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的要求;已设采矿权占用多种矿产并分别计算了资源储量的,以主要矿产、共生矿产、伴生矿产的顺序,分别填写各矿产的相关数据;
8.服务年限是指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该矿山拟开采的年限;
9.开采设计规模是指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该矿山的设计规模;实际产能是指在矿山生产后,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生产情况,该矿山每年的实际开采量;固体矿产的开采设计规模和实际产能均按矿石量计,计量单位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的标准;
10.对审批通过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在方案修编前,可暂不填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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