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条 变电所配电线的出口和配变站的进、出线应有配电线名称、编号和相位标志。架空配出线的标志设在出线套管下方(或构架上)。电缆配出线的标志设在户外电缆头下方。
第7.3.3条 每基杆塔和变压器台应有名称和编号标志,标志设在巡视易见一侧,同一条线路标志应设在一侧。
第7.3.4条 导线的三相用黄、绿、红三色标志,下列杆塔应设有相色标志。 1、每条线的出口杆塔 2、分支杆 3、转角杆
第7.3.5条 配电站(包括箱式)和变压器应有警告牌。
第四节 电压管理
第7.4.1条 配电运行人员应掌握配电网络中高压线路和低压台区的电压质量情况,运行部门要采取技术措施,为提高供电电压质量而努力。
第7.4.2条 供电局供到用户受电端(产权分界点)的电压变动幅度应不超过受电设备(器具)额定电压的下列指标范围。 1-10KV用户 ±7% 低压动力用户 ±7% 低压照明用户 ±5%--10%
第7.4.3条 配电线路的电压损失,高压不应超过5%,低压不就超过4%。 第7.4.4条 低压网络每个台区的首、末端每年至少测量电压一次。 第7.4.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测量电压: 1、投入较大负荷 2、用户反映电压不正常
3、三相电压不平衡,烧坏用电设备(器具) 4、更换或新装变压器 5、调整变压器分接头
第五节 负荷管理
第7.5.1条 配电变压器不应过负荷运行,应经济运行,最大负荷电流不宜低于额定电流的60%,季节性用电的专用变压器,应在无负荷季节停止运行。
第7.5.2条 变压器的三相负荷应力求平衡,不平衡度不应大于15%,只带少量单相负荷的三相变压器,零线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25%,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将负荷进行调整。不平衡度的计算式为:
第7.5.3条 变压器熔丝选择,应按熔丝的安一秒特性曲线选定,如无特性曲线可按以下规定选用。
1、一次熔丝的额定电流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倍数选定,10~100KVA变压器为1~3倍,100KVA以上变压器为1.5~2倍。
2、多台变压器共用一组熔丝时,其熔丝额定电流按各变压器额定电流之和的1.0~1.5倍选用。
3、二次熔丝的额定电流按变压器二次额定电流选用。
4、单台电动机的专用变压器,考虑起动电流的影响,二次溶丝额定电流可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3倍选用。
5、溶丝的选定应考虑上下级保护的配合。
附录1 架空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附录2 变压器试验标准 一、绝缘电阻测量
使用额定电压为1000-2500伏的兆欧表进行测量,其值不低于出厂值的70%。(附表2-1为换算到同一温度后比较)。
附表2-1 绝缘电阻换算系数
变压器绝缘电阻测量工作,应在气温5℃以上的干燥天气(湿度不超过75%)进行,测量时断开其他设施,擦净套管,测量变压器的温度,绝缘电阻值不就低于附表2-2规定。 二、工频耐压试验
1、绝缘电阻值低于允许值时,不得进行耐压试验。 2、新产品和大修后的变压器按附表2-3规定值试验合格。
附表2-2 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允许值(MΩ)
附表2-3 工频耐压试验值
注:运行中非标准的变压器,如需做工频耐压试验,可按大修后规定值进行。括号中数字为1965年以前的产品的规定值。 三、直流电阻试验
1、检查变压器分接头位置是否正常,回路的连接是否良好。 2、三相线间直流电阻的不平衡度按下式计算不大于百分之二。
四、绝缘油简化试验
1、绝缘油的标准按附表2-4规定。
2、为使试验值正确反映绝缘油状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取油样的专用瓶必须用白土洗净,进行干燥后才可使用。 (2)取油样必须在干燥天气进行。
(3)取油样前应将变压器放油栓上的污秽擦净、取样后应将瓶盖严,保持干净,防止受潮。
附表2-4 绝缘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