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及准备材料指导
2016年
月
2※
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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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签证所需材料指引
《共同事项》
- 民族区分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要求提出身份证原件。
- 只有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家属关系等内容属于签证审查的重要因素,要求提户口簿原件。 ※ 按照事项要提交的原件有所增减.
■ 1. 外交、公务 (A-1, A-2, A-3) ■ 3. 短期访问 (C-3) ■ 5. 留学 (D-2) ■ 7. 取材 (D-5) ■ 9. 企业投资 (D-8) ■ 11. 会话指导 (E-2) ■ 13. 居住 (F-2) ■ 15. 在外同胞 (F-4) ■ 17. 结婚移民 (F-6) ■ 19. 访问就业 (H-2)
■ 2. 临时采访 (C-1) ■ 4. 短期就业 (C-4) ■ 6. 一般研修 (D-4) ■ 8. 驻在 (D-7) ■ 10. 求职 (D-10) ■ 12. 访问同居 (F-1) ■ 14. 同伴 (F-3) ■ 16. 永驻 (F-5)
■ 18. 医疗观光 (C-3-3 或 G-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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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交, 公务 (A-1, A-2,A-3)
1-1. 短期外交,公务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3个月,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1. 外交、公务、因公护照持有者,前往韩国进行公务活动,出席国际比赛或国际会议者 2. 政府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最高负责人邀请的与其所主管业务有关的人员 3. 中央行政机关的下属机关、下属团体及地方议会议长、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教育厅厅长因工作需要邀请的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 1. 邀请函原件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职证明 5. 省外事办公室的公文 申请人
1-2. 外交机构、领事馆的驻在员及其家属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申请人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无 4. 外交部长官的协助公文或证明派遣、在职情况的证明材料 * 同行家属请补充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中国驻韩外交机构人员或领馆人员及其同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 免手续费 ※ 临时访问请申请短期访问签证(C-3)(参考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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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时采访签证(C-1)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3个月,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1. 由中国的有关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及其他媒体单位派遣,前往韩国进行短期采访 、报道活动者 2. 根据与外国媒体的合同,前往韩国进行短期采访报道活动者 3. 为准备外国媒体分社的设立,前往韩国进行短期访问者 1. 邀请函原件 2. 事业者登录证 3. 纳税事实证明 ※ 政府机关及其下属团体,政府投资机关,各级学校等公共团体发出邀请时,可以免交第4项材料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职证明书或记者证 5. 所属公司派遣证明 申请人 3. 短期访问(C-3) 【短期签证】
3-1. 短期商务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3个月,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1. 为准备外商企业国内办事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前往进行业务联络者 2. 应国内公共或私人机关的邀请,前往签定购买合同或进行市场调查或业务商谈等活动者 1.邀请函原件 (无需公证) ※ 法人:盖法人印鉴章 申请人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 个人:盖邀请人个人印鉴章 件) 2.法人印鉴证明或个人印鉴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 3.事业者登录证(法人登记簿藤本)或固有编号证(非营利团体) 4.纳税事实证明(事务所张发给- 3 -
4. 在职证明及在职相关材料(以下任选) ①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②社会保险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