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历证明材料(毕业(预定)证明书、学位3.最近3年内在韩国专科大学以上毕业者或在韩 国研究机关等完成进修取得学位者 证、学位取得证明书、可提供一项)及成绩证明 - 求职或研修活动计划书 (以月为单位书写) 4.技术创业准备者 - 学士学位以上(包括将毕业),拥有学位以包括知识产权的技术能力,准备创业的活动者 - 学历证明、技术创业计划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或事实证明(符合者),创业利民综合系统教育课程结业证(符合者) - 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经历证明5.其他在外公馆长官认证的优秀人才 书、推荐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求职或研修活动计划书 [ 签证种类 ] 滞留期13个月的单次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申请人 11. 会话指导(E-2)-原语民中国语助理教师(E-2-2) 中国籍且毕业于中国国内大学,并持有学士以上学位证,及中国国家汉语办公室发给的以外国语取得的中国语教师资格证者 1. 邀请函 (国立国际教育院长或市?都教育监发给) 2. 市?都教育监 写的雇佣协议书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12. 访问同居(F-1) 12-1. 未成年留学生的父母
[ 签证种类 ] 申请人的滞留期间在子女的滞留期间范围内,且为1年以内;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 19 -
1. 签证申请表1张 (需贴照片) 2. 护照 (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以下教育机关自费留学生的同伴父母或2寸以内亲属 5. 外国人留学生的入学许可书或在校证明 6. 家族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陈述书, 出生 证明,家庭照片等) 7.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 -国内外政府机关或银行发给的的代扣代缴收据, 房产证, 房产借贷合同, 存款证明等 ※ 请参照『 签证业务-下载表格样式-亲属关系陈述书』
12-2. 在外同胞(F-4)资格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1-9)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1年,滞留期90的多次往返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申请人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取得在外同胞(F-4)资格的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不限民族 1. 邀请函原件 (F-4)签证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陈述,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家人婚礼合影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等) ※ 请参照『 签证业务-下载表格样式-亲属关系陈述书』
2. F-4居住证复印件或在外同胞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3. 访问就业(H-2)资格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1-11)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1年,滞留期90的多次往返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申请人 - 20 -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取得访问就业(H-2)资格的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不限民族 1. 邀请函原件 2. 外国人登陆证复印件或访问就业(H-2)签证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陈述,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与家人婚礼合影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等) ※ 请参照『 签证业务-下载表格样式-亲属关系陈述书』 13. 居住(F-2) 13-1. 国民的未成年外国国籍子女(F-2-2)
[ 签证种类 ] 有效期为3个月,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1. 邀请函原件 (不需要公证) 2. 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 证明国民的未成年子女关系及抚养权的材料(离婚判决书 等) 4. 如无法证明抚养权关系时,则取得韩国国籍的中国国籍子女等双重国籍以外的情况 提供与未成年子女同一国籍的亲属或监护人的同意书。(如无亲属或监护人,则提供证明无亲属和监护人的材料,或公证材料) 5. 具有抚养权的韩国国民父亲或母亲的身份保证书(如父亲或母亲有配偶,则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保证书) ※ 请参照『 签证业务-下载表格样式-邀请函, 亲属关系陈述书』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陈述书及家族照片等) 申请人 13-2. 永久居住资格者的配偶(F-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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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对象 ] 永久居住(F-5)资格者的中国籍配偶以结婚同居为目的的访韩者 [签证种类 ] 有效期为3个月,滞留期90天的单次签证
※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9条5项,会对中国人永驻权结婚配偶(F-2-3)邀请的精确审查而要
求追加补充材料。
<邀请人提交材料>
区分 所需材料 1. 永驻权配偶邀请函 (必须使用本馆表格样式) 2. 身份保证书 (必须使用本馆表格样式) 3. 外国人登陆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信用信息照会书 (全国银行联合会) 基本 6. 收入金额证明 (国税厅) ※ 注,无法提供2014年‘收入金额证明’时,必须提供‘预提税发票’ ※ 提供同居的直系家属的收入证明时,需再提供关系及一同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地址一致的外国人登录证) 7. 房产登记薄登本,住赁合同书(符合对象) 8. 健康诊断书 (法务部指定医院发行) · 预提税发票,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办事机构发行) 适用个人所得时 : 适用个人所得时必须提交 · 其它个人所得证明材料(如: 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单) ※ 最少存储6个月以上的金额 · 营业执照(国税厅) : 适用企业所得时必须提交 ※ 在税务所申告增值税后提供 · 其它企业所得证明材料 (如: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耕作事实确认书) 选择 · 证明相关事实的材料 : 适用其它所得,财产时必须提交 邀请人 必需材料 择一 适用企业所得时 适用其它所得,财产时 <申请人提交材料>
区分 所需材料 - 22 -
1. 签证申请表(附相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 请 人 必 需 材 料 5.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 结婚关系证明书,家族关系证明书(亲属关系陈述书,家族照片) 6. 外国人配偶的结婚背景陈述书 (必须使用本馆表格样式) * 使用中文样式时需添加韩国语翻译公证书 7. 犯罪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管辖机关签发) (必须公证及认证) 8. 健康诊断书 - 健康检查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 ※ 请参照「 签证业务-下载表格样式- 外国人配偶邀请函,外国人配偶的结婚背景陈述书 ,邀请人的家属所得现况陈述书,身份保证书,健康诊断书 」 ※ 各种材料的有效期为自签发日起3个月
※ 由辽宁省外事办公室代理申请(清参考指定代办机构名单) ※ 由辽宁省外事办公室代理申请(请参考指定代办机构名单)
[ 签证种类 ] 滞留期1年以下的短期签证 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邀请人 1.取材(D-5),企业投资(D-8)资格者的配偶及没有配偶的不到20岁的子女(同伴可入国) 2.D-1,D-2,D-4,D-6,D-7,D-9,E-1,E-2,E-3,E-4,E-5,E-6,E-7属于上述资格的登入外国人的配偶或没有配偶的20岁以下的子女 1. 外国人登入证复印件 2. 在职证明及纳税事实证明 无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婚姻关系证明书?家族关系 证明书或出生医学证明书) 申请人 14. 同伴 (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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