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天立能源有限公司庐山项目区集中供汽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7.2信息公开
7.2.1环境信息公示
为了便于公众了解拟建工程的有关情况,同时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对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分两次进行公示。第一次于2013年5月3日环评开展初期将项目的初步信息和开展环评的有关信息在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网站和村委宣传栏进行了公示,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的有关信息并反馈于环评单位。第二次公示于2013年6月27日报告书基本结束阶段,将报告书的部分内容在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公示,便于公众了解环评报告的内容。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在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中还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主要通过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现场了解公众对项目的认知和态度。 7.2.2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根据《暂行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公开公众便于理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于2013年6月27日将报告书简本存放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通过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和环境信息,使公众对本项目情况的了解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及其预期效果也有了一定认识,为下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7.3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7.3.1问卷调查
本次公众调查采用发放问卷方式,调查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的干部和群众,包括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的公司员工、开发区干部及周围居民等。共发放问卷175份,回收175份,其中有效问卷175份,占被调查公众人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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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统计结果,92.6%的公众对厂址周围环境质量满意或基本满意;42.9%的
公众最关心空气污染问题;100%的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好、较好或一般;100%的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区域河流水质状况好、较好或一般;100%公众认为厂址周围的环境噪声状况好、较好或一般;98.3%的公众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96.6%的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与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有关;99.4%的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如果以上措施得到落实,100%的参与调查者认为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接受;综合利弊,100%的公众赞成拟建工程的建设。
8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区域化工企业集中供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将不可避免的对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同时,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只要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沂水天立能源有限公司庐山项目区集中供汽中心项目 2、联系人:赵经理 3、联系电话:15054930999 环评单位
1、单位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联系人:公工
3、联系电话:0539-7206307 4、E-mail:lyhks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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