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采用玻璃钢或涂层防护的槽、池,在受冲刷和磨损的部位宜增设块材或树脂砂浆层。
6 污水处理池的伸缩缝构造,应满足防腐蚀和变形的要求。
表6.1.5 槽、池的表面防护 腐 蚀 性等级 强 侧 壁 和 池 底 储 槽 1.块材 2.水玻璃混凝土 3.玻璃钢 (厚度≥5㎜) 1.块材 2.玻璃钢 (厚度≥3㎜) 污水处理池 1.块材 2.玻璃钢 (厚度≥3㎜) 1.玻璃钢 (厚度≥2㎜) 2.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3.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20㎜) 钢筋混凝土 顶盖的底面 1.玻璃钢 (厚度≥3㎜) 2.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1.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2.玻璃鳞片涂层 (厚度≥250μm) 3.厚浆型防腐蚀涂层 (厚度≥300μm) 中 弱 1.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2㎜) 2.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20㎜) 1.玻璃鳞片涂层 (厚度≥250μm) 2.厚浆型防腐蚀涂层防腐蚀涂层 (厚度≥300μm) (厚度≥200μm) 3.聚合物水泥砂浆 (厚度10㎜) 注:表面防护层的种类,可根据腐蚀性介质的性质和作用程度以及槽、 池的重要性等因素选用其中一种。 6.1.6 槽、池地上部分的外表面和地坑的内表面,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作用条件,按本规范第3.1节确定腐蚀性等级,按本规范第5.2节采取表面防护措施。
6.1.7 槽、池与土壤接触的表面,应设置防水层。
6.1.8 管道出入口宜设置在槽、池顶部。当确需在侧壁设置时,必须预埋耐腐蚀的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填封。
6.1.9 腐蚀性等级为强时,不应埋设钢制预埋件。储槽的栏杆和池内的爬梯、支架等,宜采用玻璃钢型材或耐腐蚀的金属制作。 6.1.10 当衬里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时,槽、池顶盖宜采用装配式或设置不少于两个供施工通风用的孔洞。
31
6.2 室 外 管 架
6.2.1 室外管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6.2.2 对钢的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不宜采用吊索式、悬索式管架。
6.2.3 钢筋混凝土管架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宜采用矩形截面,也可采用离心管柱。
2 管架纵向跨度等于或大于15m时,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梁或桁架。
3 混凝土构件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6.2.4 钢管架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桁架、梁宜采用H型截面和管型截面的钢材。 2 圆钢吊杆或拉杆的直径不应小于20㎜。
3 钢构件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6.2.5 防腐蚀地面范围内的管架,其下部与地面接触的部位,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和第5.2.5条的规定设置踢脚板或墙裙。 6.2.6 当管架的检修走道或平台有腐蚀性液体作用时,应加强防护。
6.3 排 气 筒
6.3.1 排气筒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放的气体中含有酸性冷凝液时,宜采用套筒式或塔架式排气筒。
2 排放的气体或粉尘对钢筋混凝土的腐蚀性等级为弱时,可采用单筒式排气筒。
6.3.2 单筒式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壁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厚度不宜小于160㎜,抗渗等级不宜低于S6;钢筋混凝土的结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筒首20m范围内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5㎜。 2 筒壁可能结露时,应沿筒壁全高设耐腐蚀材料的内衬,
32
筒壁内表面宜预先涂刷厚度不小于100μm的防腐蚀涂料或树脂胶料。
3 当筒壁不可能结露时,筒壁内表面应沿全高涂刷厚度不小于200μm的防腐蚀涂料。
6.3.3 套筒式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筒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厚度不宜小于160㎜,抗渗等级不宜低于S6;钢筋混凝土的结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筒首20m范围内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5㎜。外筒内表面及所附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2 内筒应根据排放气体的腐蚀性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6.3.4 塔架式排气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塔架应采用钢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
2 塔架结构构件应选用钢管、方钢等封闭截面。
3 塔架顶部10m范围内的钢材厚度,可增加腐蚀裕量1㎜。 4 内筒应根据排放气体的腐蚀性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5 钢塔架基础应高出地面500㎜。
6.3.5 气体进口、转折及出口部位,应加强防护;可能产生气体结露的部位,应采取防止冷凝液积聚和沿筒身流下的措施。 6.3.6 单筒式筒壁的外表面、套筒式外筒的外表面和塔架,应根据排出气体和周围大气中气态、固态介质的类别,按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进行防护。筒首部位10m范围内应加强防护。 6.3.7 排气筒内部和外部地面受液态介质作用时,应根据介质的种类、浓度,按本规范第5.1节的规定设置防腐蚀地面。 6.3.8 爬梯、平台和栏杆宜采用耐候钢制作。表面防护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00μm耐候性优良的防腐蚀涂层或喷、镀、浸金属层上再涂防腐蚀涂料的复合面层。预埋件和连接螺栓宜采用耐候钢或不锈钢制作。
有条件时,爬梯和栏杆可采用不锈钢制作。
33
7 材 料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材料的选择,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性质、浓度和作用条件,结合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和物理力学性能、使用部位的重要性、施工的可操作性、材料供应等因素综合确定。
7.1.2 常温下,常用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宜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常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宜按本规范附录D确定。
当材料受多种介质混合作用、交替作用及非常温介质作用时,其耐腐蚀性能除确有使用经验外,应经过试验确定。 当采用新型材料时,应经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证明行之有效。 7.1.3 耐腐蚀材料的配合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的规定。
7.2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
7.2.1 水泥品种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有条件时可在水泥中掺加矿物掺和料;地下结构或在弱腐蚀条件下,也可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当选用硅酸盐水泥时,宜掺加矿物掺和料。
2 受碱液作用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应选用铝酸三钙含量不大于9%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不得选用高铝水泥或以铝酸盐成分为主的膨胀水泥,并不得采用铝酸盐类膨胀剂。
3 受硫酸根离子介质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地下结构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应选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或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中掺抗硫酸盐类防腐剂;当腐蚀性等级为中时,也可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中掺加矿物掺和料。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不得用于干湿交替作用的部位;当硫酸根离子浓度大于8000㎎/l时,尚应进行耐腐蚀性能的复核试验。
4 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宜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中掺加矿物掺和料。
34
5 矿物掺和料的品种、质量和加入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的规定。
抗硫酸盐类防腐剂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JC/T1011的规定。
7.2.2 受氯离子作用的钢筋混凝土,宜掺入钢筋阻锈剂。
7.2.3 掺入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对混凝土的性能应无不利影响,对钢筋不得有腐蚀作用。
7.2.4 混凝土的砂、石应致密,可采用花岗石、石英石或石灰石,但不得采用有碱骨料反应的活性骨料。
7.2.5 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和1:2水泥砂浆,可用于浓度不大于8%氢氧化钠作用的部位。
抗渗等级不低于S8的密实混凝土,可用于浓度不大于15%氢氧化钠作用的部位。
7.2.6 聚合物水泥砂浆的品种可选用氯丁胶乳水泥砂浆、聚丙烯酸酯乳液水泥砂浆和环氧乳液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可用于盐类介质、中等浓度的碱液和低浓度的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
7.3 耐腐蚀块材
7.3.1 耐酸砖可用于酸、碱、盐类介质作用的部位,但不得用于含氟酸、热碱和熔融碱作用的部位。
7.3.2 耐酸砖应选用素面砖,其吸水率不应大于0.5%。当用于受高温气态介质作用时,应选用耐酸耐温砖。
7.3.3 耐酸石材宜用于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并可用于碱、盐类介质作用的部位,但不得用于含氟酸、热碱、熔融碱和骤冷骤热介质作用的部位。
7.3.4 耐碱石材可用于碱性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酸性介质作用的部位。
7.3.5 碳砖可用于含氟酸作用的部位。
7.4 金 属
7.4.1 铸铁和碳素钢常温时可用于氢氧化钠或硫化钠溶液作用的部位。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