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3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4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5花饰制作与安装。
12.1.2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12.1.3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2.1.4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施工记录。
12.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2.2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2.2.1本节适用于位置固定的壁柜、吊柜等到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2.2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2.3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级等级能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棒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2.2.4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当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2.5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2.6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2.7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一般项目
12.2.8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2.9橱柜截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12.2.10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10的规定。 表1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3 外型尺寸 用钢尺检查 2 2 立面垂直度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2 门与框架的平行度 用钢尺检查 12.3窗帘盒、窗台板和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12.3.1本节适用于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验收。 12.3.2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3.3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爱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3.4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3.5窗帘盒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2.3.6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3.7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与墙面、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
12.3.8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8的规定; 表12.3.8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0 允许偏关 检验方法 1 2 水平度 用1m不平尺检查。
用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
2 3 上口、下口直线度
钢直尺检查。
3 2 两端距窗洞口长度差 用钢直尺检查 4 3 两端出墙厚度差 用钢直尺检查 12.4癯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2.4.1本节适用于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4.2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4.3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用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4.4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就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4.5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4.6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6 的规定; 12.4.6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3
项目
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3 用1m垂度尺检查。 1 用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
3
尺检查。
12.5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2.5.1本节适用于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5.2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部检查。 主控项目
12.5.3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12.5.4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5.5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5.6护栏高度、栏杆间呀、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5.7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数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2.5.8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5.9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5.9的规定。 表12.5.9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1 3 护栏垂直度 用1m垂度尺检测尺检查。 2 3 栏杆间距 用钢直尺检查。 3 4 扶手直线度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 3 扶手高度 用钢直尺检查。 12.6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2.6.1 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属、玻璃、石膏等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6.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每个检验批应全部检查。
2、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3、 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6.3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12.6.4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6.5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6.6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6.7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6.7的规定;
表12.6.7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拉线和用1m垂直检
1 2 条型花饰的水每米
1 测尺检查
平度或垂直度
3 6 全长
拉线和用钢直尺检
2 10 15 单独花饰中心位置偏移
查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3.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第6章的规定。
13.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
13.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
13.0.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3、 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4、 其中有允许偏差的1.5倍5、 。 13.0.5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达到本规范的规定。
13.0.6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 1、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 应具备表13.0.6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表13.0.6 有关这安全和功能的检测目表 项次 子分部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水性能和雨水渗漏性
1 门窗工程 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
透漏性能
2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的粘结强度
1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 幕墙工程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
性能
13.0.7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本规范第13.0.6条至
3款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3.0.8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3.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0.10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附录A 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A.0.1 制作普通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A.0.1普通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窗棂、压条、门窗
门窗扇的立梃、冒
木材缺陷 及气窗的线脚、通门心板 门窗框
头,中冒头
风窗立梃
不计个数,直径
<15 <5 <15 <15
活(mm)
≤30mm 节 计算个数,直径 ≤材宽的1/3 ≤材宽的1/3 ≤材宽的1/3
≤2 ≤3 ≤5 任1延米个数 ≤3
允许,计入活节总
死节 不允许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数
不露出表面的,允
髓心 不允许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许
深度及长度≤厚度深度及长度≤厚度
裂缝 不允许 允许可见裂缝
及材长的1/5 及材长的1/4 ≤7 ≤5 ≤12 斜纹的斜率(%) 不限
油眼 非正面,允许 其他 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变色,允许
表A.0.2 高级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窗棂、压条、门窗
门窗扇的立梃、冒
木材缺陷 及气窗的线脚、通门心板 门窗框
头,中冒头
风窗立梃
不计个数,直径
<10 <5 <10 <10
活(mm)
≤20mm 节 计算个数,直径 ≤材宽的1/4 ≤材宽的1/4 ≤材宽的1/4
0 ≤2 ≤3 任1延米个数 ≤2
允许,计入活节总
死节 不允许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数
不露出表面的,允
髓心 不允许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许
深度及长度≤厚度深度及长度≤厚度
裂缝 不允许 允许可见裂缝
及材长的1/5 及材长的1/4 ≤6 ≤4 ≤15 ≤10 斜纹的斜率(%)
油眼 非正面,允许 其他 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变色,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