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塔位中心桩高程指中心桩顶面的高程。 16.3基础标高指基础地面高程相对塔位中心桩处地面高差而言,即中心桩处地面标高为±0.00m,正值表示接腿的基础顶面高于中心桩顶面,负值表示接腿的基础顶面低于中心桩顶面。图纸中施工基面指杆塔最长腿端到塔位中心桩的垂直距离,而非中心桩降基高度。 16.4因为是根据具体地形配置了不同长度的接腿,因此须逐基复核塔基断面,塔位高低腿配置情况、地形、地质、地貌等情况,若与设计不一致时,应及时报项目部工管科待书面通知书后方可施工。 16.5平、降基之前先将中心桩顶面标高引至某一固定不变的位置,作为校验柱顶标高、基础埋深的参照标志,并清理表面覆盖层如杂草、风化粒石、露出基岩等。 16.6根据设计图纸降基高度杆塔基础根开、基础底阶宽、基础边坡最小距离、现场地形等确定平降基范围(如下图)。为保证基础的出土高度及塔腿不埋在土中,图中阴影部分作为清场土方挖去。 降基高度定位高差中心桩基础出土高度 放坡系数内边坡保护范围 16.7对于需要降方的塔位,要校核内、外边坡保护范围是否满足,地形变化较大和杆塔间有重要跨越的,应复测杆塔中心桩处、地形凸起点、跨越物高程。风偏对地可能不够处应复测其距离及标高,并与《平断面定位图》核对。 第21页,共26页
16.8平、降基时须注意不要将基坑四周土石松动。 基础稳定边坡坡度值 表16-1 容许坡度值(高宽比) 边坡岩土类别 风化程度 坡高8m以内 未风化 微风化 硬质岩石 (灰岩、花岗岩等) 中等风化 强风化 全风化 未风化 微风化 软质岩石(页岩、砂岩、千枚岩) 中等风化 强风化 全风化 密度或状态 碎石土 密实 中密 稍密 粘性土及粉土 硬塑 1:1.00~1:1.25 1:1.25~1:1.50 注:花岗岩残积土归在碎石类土中,按碎石类土对待。 16.9施工基面平整后,根据付桩补钉塔位中心桩,并根据引出的标高操出中心桩新的标高,然后再检查新中心桩是否在线路中心线上,标高是否与原标高一致,以防在平基时付桩误动产生偏移。 16.10平基过程中若发现塔位上方有危石对塔位有危险时,必须清理掉。 16.11高低腿斜柱式基础有多组控制桩,应注意根开尺寸的变化。底板中第22页,共26页
坡高8m~15m 1:0.10~1:0.20 1:0.20~1:0.35 1:0.35~1:0.50 1:0.50~1:0.75 1:0.75~1:1.00 1:0.35~1:0.50 1:0.50~1:0.75 1:0.75~1:1.00 1:1.00~1:1.25 1:0.00~1:0.1 1:0.10~1:0.20 1:0.10~1:0.35 1:0.35~1:0.50 1:0.50~1:0.75 1:0.20~1:0.35 1:0.35~1:0.50 1:0.50~1:0.75 1:0.75~1:1.00 1:1.00~1:1.50 (1:0.50~1:2.00) 坡高5m以内 1:0.35~1:0.50 1:0.50~1:0.75 1:0.75~1:1.00 1:0.75~1:1.00 坡高5m~15m 1:0.50~1:0.75 1:0.75~1:1.00 1:1.00~1:1.25 1:1.00~1:1.25 坚硬 心、立柱顶面中心、角钢顶点的半根开桩,必须用不同颜色的油漆作明显标记,以免混淆。且要妥善保存,保证其稳固性,必要时用沙浆固定,施工时严禁碰撞,以便施工和质量检查。 16.12分坑后应校核基础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够时通知工程管理科,以便会同设计研究处理。按照《基础配置表》要求,将需施工的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位置测量定位。 16.13岩石基础开挖:位于无地下水的基坑一般以“坑壁成型”开挖,即按基坑底板尺寸开挖,以坑壁代替底板侧向模板,使基础底板嵌入原状土或岩石中。要求用浆砌块石回填的基坑一定要按“坑壁成型”的要求开挖 。对于非“坑壁成型”的基础,基础底板的模板采用标准模板与三角形的异型拐角模板相拼接的方式,以保证基础底板的良好成型。 16.14对于“坑壁成型”的基坑,开挖至底板上平面深度尺寸时,一般不允许采用爆破的方法,而采用人工开凿的方法,将基坑底部开挖成型,以保证坑壁的完整。对位于强风化岩、砂岩的基坑,开挖时一般只用少量炸药松动爆破,然后人工开凿。凡设计规定“严禁爆破”的塔位,只能以人工开挖。 16.15对坑壁成型的半掏挖基础,开挖时既要保证基础拐角的尺寸又要保证不能偏心,待开挖至立柱埋深2/3时,应测量画出基坑底板轮廓线然后竖直向下开挖至比设计深度浅50mm,最后用自制的木三角板沿坑壁周围随测随修整。具体方法是:在基坑底部定出基坑中心桩,边挖边检查开挖尺寸,然后人工掏挖修整坑壁,坑底岩渣要清理干净。 16.16 开挖出的土石方须堆放合理,若条件限制,须用彩条布装盛,边坡较陡侧严禁弃土。同时注意保护植被,严禁随意弃土或向坡下弃土。 16.17对立柱较高的情况,为确保模板在浇制或振捣过程中不变形,对立柱模板采取加强固定措施,立柱模板高度每隔约1米时,在模板四周用短钢管及夹具进行固定。同时为防止模板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偏移,必须用圆木或钢管在模板与坑壁之间四周围进行支撑固定,其间隔高度约1米。 第23页,共26页
16.18立柱基础较高时,可预先在立柱模板的一侧每隔1m左右,留出一块模板暂不安装,作为振捣孔,待浇至此位置时,再将模板安装上。 16.19基坑开挖后应当天浇制,不能当天浇制砼时,坑口应设置高出地面约0.2m的防水土坎并用防雨水工具加以覆盖,以防坑内积水。 16.20对于地形坡度较缓的塔位,当个别塔腿的埋深不能满足要求的时候,须按设计培土至规定高度。 17.环境保护 17.1保护塔位区域的自然环境,是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施工时需要维护自然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量,减少原始地貌和植被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严禁肆意或故意人为破坏动植物。 17.2对位于斜坡的塔位,严禁将弃土置于塔位下坡方向,以避免破坏自然地貌、植被和坡体的稳定性,危及塔基的安全。 17.3回填后的余土要妥善处理,不允许就地倾倒,可用编织袋将余土装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的专门堆放场所堆放,且不影响农田的耕作,也可用于砌块石、保坎等。 17.4塔基内须作好自然散水,确保塔基内排水畅通,排水坡度3~5%,有层以上的塔基面时,要防止上层基面汇水向下流。塔基内的汇水排放点要选在靠山根侧面处,不得使汇水流向外侧边坡。基础浇制完毕,按设计要求对开挖处做好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防止塌方造成水土流失和由此引起的农田和水利破坏。 18. 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18.1 施工前应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品要按制度控制,要派专人保管。 18.2 进入施工现场内的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带相应职位的工作胸卡,现场应有人员配置第24页,共26页
表,施工混凝土配比应插牌注明。各施工作业点应设安全监护人,并配戴安全监护证,施工场地四周应设安全围栏,并有安全、质量标语 。 18.3土石方开挖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进行放坡,先清除上山坡浮动土石,严禁上下坡同时撬挖,土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并设专人监护。人工开挖基坑时,应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土坡,向坑外抛扔土石时,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18.4坑底开挖面积超过2m2时,可以二人同时作业,但不得面对面作业。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人员上下基坑应用梯子。 18.5开挖基础时,坑口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基础周围不能有过高堆土,以防土压力过大造成塌方。 18.6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扒料。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搭设在坑口边的下料平台一定要牢固可靠,受力横梁一定要伸出坑边1m以外。 18.7搅拌机、发电机、砼振动棒等大件及关键设备要由专人操作。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开关要便于操作。施工用电源按规定接线并架空,发电机外壳和振捣器外壳要可靠接地;并要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移动时电源线不得受力。 18.8预制基础吊装抱杆根部要视土质情况与坑边保持适当距离,并采取防止抱杆倾倒及坑口塌落的措施,设置安全监护人。吊件设控制绳,吊件接近坑口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人员不得随吊件上下。 18.9 桩式基础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它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工作。 18.10施工要做好防火措施,特别是林区,严禁有乱扔烟头和林区烧火取暖现象,必须杜绝火源。 18.11防止病虫害及蛇、野兽等的侵害,施工队必须配备必要的预防药品。 第25页,共26页
18.12应对运输车辆和器具进行检查,车况必须良好。 18.13施工后认真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8.14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并严禁与其它易燃物品同车运输。严格执行领、退、用制度。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爆破作业参见爆破作业指导书。 18.15 遵纪守法,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与当地群众、干部搞好关系。 18.16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掘出化石、硬币等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以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它遗迹和物品,应被视为国家绝对财产,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被移动、损害,并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按其指令处理这些物品。 18.17应参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500922-9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3-90)及有关基础设计图纸执行。 第26页,共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