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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C10 考核分值 6 自评分 考核要点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查有关规划。 1.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撤并学校,经县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3分)。 2.稳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新建学校应当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3分)。 ☆经核实,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未完成,城乡办学条件未能达到基本均衡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考 核 要 求 自 评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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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C11 考核分值 4 自评分 考核要点 按照国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查有关工程进度、听取汇报。 1.制定并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逐校逐栋改造方案(1分),并得到落实(2分)。 2.新建或改、扩建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1分)。 ☆经核实,未采取积极措施,按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消除D级危房,仍使用D级危房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考 核 要 求 自 评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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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C12 考核分值 5 自评分 考核要点 按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教师。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需求。 查阅有关编制、教职工名册、教师录用文件。 1.按省定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教师(2分)。 2.义务教育教师学科结构合理,满足开足开齐课程的需要(2分)。 3.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需求(1分)。 考 核 要 求 自 评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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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C13 考核分值 5 自评分 考核要点 建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新进教师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主要从资教生、特岗生或免费师范生中招聘录用。 查有关教师招录文件。 1.县(市、区)政府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3分)。 2.资教生、特岗生或免费师范生政策得到落实(2分)。 ☆经核实,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尚未建立或运转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 考 核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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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C14 考核分值 10 自评分 考核要点 考 核 要 求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城乡之间定期轮岗交流,确保师资均衡配置。 查有关校长聘任文件、教师交流文件、访谈校长、教师。 1.实行校长聘任制(1分)、任期制(1分)、交流制(1分)。 2.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10%,计3分;占5%,计2分;否则计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