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税法讲解 - 个人所得税

2019-03-09 23:04

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主要类型题有三类: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结合出计算题;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和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法结合出综合题。外籍来华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以单选性的计算题出现。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选择题或与计算题相结合。本章难点是外籍来华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股票期权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二、本章考点及例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身份做如下界定

(1)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政策要点】重点掌握住所和居住时间这两个标准;临时离境的时间要把它放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去衡量,再看其是否一次超过30天或累计超过90天。

【相关链接】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而不能理解为任意居住12个月。 【常见题型】本考点常见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的人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而不是任意12个月。

【例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依据的标准有( )。 A、境内有无住所 B、境内工作时间 C、取得收入的工作地 D、境内居住时间 【答案】AD

【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1年1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注意要点,是将收入分解在各月计算税款,这是和以前的区别)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要点】内部退养费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不免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确定应纳税额。 【相关链接】

个人所得税的十一项应税所得,应当全面掌握;其中,“财产转让所得”中除个人转让房产外,其余内容出题率较低;“其他所得”出题率也较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之间的区别应特别加以掌握。在个人取得综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通常会有八、九项应税所得、免税所得同时出现在一道计算题中,所以要全面掌握十一项应税所所得的特点与计算方法。

【常见题型】本考点常见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计算题。 【例题】某企业职工甲2009年1月,办理了内退手续,每月退养费3000元,一次取得补偿金24000元;2009年6月,甲在另一单位受雇每月工资2000元;2010年1月,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注意是在2011年以前) (1)甲某2009年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3000-2000=3000(元),据此确定税率为15%及125的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3000)-2000]×15%-125=3625(元)

2009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2000元。 (2)甲某2009年2~5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0%-25]×4=300(元) 内部退养费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不免税。 (3)甲某2009年6~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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