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定其应纳税额。各地要根据其雇员人数、营业规模等情况核定其营业额,并根据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从高核定其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 4.对企事业单(1)对经营成果(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位承包经营、 拥有所有 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承租经营所得 权:五级超额累扣除数 进税率。 (2)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 有权: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5.劳务报酬所三级超额累进税每次收入≤4000元: 得 率 (每次收入- 800)× 20% 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 × (1-20%) ×20% 每次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20 000元: 每次收入 ×(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并每次收入≤4000元: 按应纳税额减征(每次收入-800) ×20% 30%。 ×(1- 3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 ×( l-20%)× 20% ×( l-30%) 7.特许权使用20%比例税率 费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 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l-20%)×20%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1)20%比例税率,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暂减按10%。 费用扣除: 纳税人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实际开支的出租财产修缮费用(有合法凭证,以每次800元为限)。 (2)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次序: ①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③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即经上述减除后,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减去20%。 20%比例税率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l-20%)×20%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得 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凭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财产原值,是指售出方个人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凭证为准)。具体为: 1.通过商店、画廊等途径购买的,为购买该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2.通过拍卖行拍得的,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4.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 5.通过其他形式取得的,参照以上原则确定财产原值。 (二)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在拍卖财产时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相关税金及附加。 (三)有关合理费用,是指拍卖财产时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拍卖费(佣金)、鉴定费、评估费、图录费、证书费等费用。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
3.26税法讲解 - 个人所得税(4)
2019-03-09 23:04
3.26税法讲解 - 个人所得税(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