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 四、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仅限于政府投资项目);
5、企业投资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投资的,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6、环境影响报告;
7、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中心城区内)、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8、规划设计成果或经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9、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1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核定用地图; 11、大配套证明;
12、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集体土地的,提供征地补偿协议;
13、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需出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置补偿的书面承诺;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1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办理流程: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查,提出初审意见; 3、需要听证的,组织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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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审审定,提出审核意见; 5、上报市政府;
6、市政府批准的代市政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的同时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测、鉴
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上报市政府时间不包括在内。
八、费用名称:手续无费用。
需要征地的有费用需交: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最新号、《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字[2002]93号,对收费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土地所在地的等级,按相应标准征收。十五等至一等为5元/平方米至20元/平方米(根据天津价格)
2、耕地开垦费;根据《当地市耕地开垦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收费。
3、征地管理费;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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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 四、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让金票据及契税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中心城区内)、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6、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7、大配套证明;
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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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单位:辖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事项名称:建设用地权属审核登记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当地市土地管理条例》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用地审核登记申请表;
2、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6、《规划设计方案》(总平图)复印件; 7、1:500现势地形图四份(标明规划路红线、地界及界外30—50米范围);
8、规划地界坐标图、建设项目核定用地图、核定用地相关图; 9、年度投资计划;
10、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11、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五、办理程序:
1、受理土地确权申请;2、地籍调查;3、科长初审意见;4、局长审核批准;5、核发《建设用地审核登记通知书》。
六、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七、收费名称:审核不收费。(原收取土地登记费,06年10月以后不收费)
消防设计审核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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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单位:市公安消防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二款;《当地市消防条例》第十八条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五、所需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同时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上级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设计单位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4、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施工图、消防设施系统、灭火配套设计图纸及说明;
5、与防火设计有关的采暖通风、防排烟、防爆、变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6、其他图纸资料及说明。 六、办理流程:
1、窗口审核受理; 2、承办人员现场勘察; 3、图纸审核;
4、签发消防审核意见书或修改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有自动消防设施的10个工作日,重点的项目15个工作日。
人防审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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