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配套区项目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八、混凝土的养护
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草帘,并浇水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天。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之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施工振动。柱、墙带模养护2天以上,拆模后,用棉布包住,浇水在棉花布上养护,以确保立面结构表面保持湿润状态。
3、每日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足够的润湿状态。
4、冬期施工采用综合蓄热法进行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冬期施工方案》。
九、混凝土试块留置
1、地上部分普通混凝土每一施工段(柱、墙及梁板混凝土量均小于100m3)制作一组抗压试块,试件尺寸l00×l00×l00mm,一组3块,养护条件20±5℃,相对湿度90%以上,养护龄期28天。
2、地下部分普通混凝土墙体或楼板同一施工段每100m3制作一组抗压试块,试件尺寸l00×l00×l00mm,一组3块,养护条件20±5℃,相对湿度90%以上,养护龄期28天。
3、抗渗混凝土:地下室底板和外墙每一施工段制作抗渗试块标养一组,同条件试块一组;底板连续浇筑的抗渗混凝土,每500m3做一组标养抗渗试块,同条件试块一组;抗压试块同普通混凝土。
4、同条件试块的组数:每层柱、墙及梁板留拆模同条件试块一组。同条件试块锁在铁笼内与构件同条件养护,即柱、墙及梁板混凝土试块在常温时同时浇水作
14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配套区项目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现场拆模依据,试块在现场作业面取样制作。
5、项目办公区设有养护室,试验员每天进行四次试块观察记录。
十、质量保证措施
10.1质量控制程序
15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配套区项目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10.2质量标准 10.2.1原材料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设计的要求。 2、一般项目
(1)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的规定。
(3)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10.2.2配合比设计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2、一般项目
16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配套区项目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1)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2)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10.2.3混凝土施工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2、一般项目
(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
17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配套区项目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10.2.4外观质量质量标准
混凝土工程外观质量缺陷如下表所示: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