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记 录 审 查 结 果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安装许可证号: 盖所施工防爆电梯的相应参数 告知书编号: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2 安 装 资 料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掌握防爆电梯基础知识并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 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防爆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整机防爆标志、整机防爆合格证号、型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覆盖所施工防爆电梯的相应参数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方案编号: 证书编号: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号: 许可证号:TS 告知书编号: 清单号: 施工方案编号: 3 改 造、重 大 维 修 资 料 合格证号: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防爆电型式试验证书号: 器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 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调试证书号: (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掌握防爆电梯基础知识作业人员证: 并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 改造后的产品合格证、整机防爆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防爆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整机防爆质量证明文件号: 标志、整机防爆合格证号、防爆电梯使用登记编号、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使用登记号: 见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 监督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4 使 用 资 料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共20页 第5 页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记 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审 查 结 果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防爆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防爆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4 同 使 用 (5)按照规定配备的防爆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资 员掌握防爆电梯基础知识并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料 员证 (6)防爆电梯所在区域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或者说明资料,以及主要燃爆物质的化学名称或者防爆等级(级别、组别)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或范本 维保合同或范本 管理证号: 作业证号: 或交接备忘录号: 区域划分图或说明资料
自 检 项 目 与 结 果
序 项 号 类 检验 项目 1.1 防爆等级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1)防爆电气部件的铭牌上应至少标明型号、出厂日期、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制造厂名称或者商标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其防爆合格证号应在有效期内 (2)防爆电气部件的防爆类型、级别、组别应符合现场相应防爆等级要求。 (1)防爆电气部件外壳应光滑无损伤,透明件应无裂纹 2 1.2 外壳要求 1 防爆技术要求 1.3 本安部件 (2)接合面应紧固严密,相对运动的间隙防尘密封应严密;紧固件应无锈蚀、缺损;密封垫圈应完好 (3)防爆电气部件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应低于整机防爆标志中温度组别要求 本安型电气部件(控制柜、操纵箱、召唤箱、轿顶检修箱、接线箱盒、旋转编码器等)应设有本安标志的铭牌 (1)隔爆型电气部件应符合相应防爆要求 1.4 隔爆型设备 (2)隔爆型电气部件其电气联锁装置必须可靠,当电源接通时壳盖不应打开,而壳打开后电源不应接通。如无联锁装置则外壳上应有“断电后开盖”警告标志 (3)隔爆型电气部件的隔爆面不得有锈蚀层、机械伤痕,严禁刷漆 5 1.5 增安部件 增安型电气部件应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自 检 结 果 1 3 4 6
(1)浇封型电气部件应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1.6 浇封 (2)浇封型电气部件的浇封表面不得有裂缝、剥落,被浇封部分部件 不得外露 共20页 第6 页
序 项 号 类 检验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7 (1)油浸型电气部件应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1.7 油浸(2)油浸型电气部件必须密封良好,不允许渗漏油,油位高度在部件 规定范围内;外壳、电气和机械连接所用的螺栓、螺母以及注油、排油的螺栓塞等均需有防松措施 (1)进入正压型机房空气的进风口位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2)正压型机房通风充气系统,应有先通风后供电,先停电后停1.8 风的气电联锁装置。通风电气部件如安装在非正压型机房内,正压则应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机房 (3)正压型机房微差压继电器应装在风压、气压最低点的出口处;运行中的机房内气压低于设计要求时,微差压继电器应可靠动作 1.9 (1)敷设在防爆区域内非本安电路的电缆不允许直接连接,如必防爆须连接或分路时,应设置防爆接线盒 接线盒 (2)防爆接线盒应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8 9 10 1 防爆技术要求 (1)防爆区域内应采用橡胶电缆或铠装电缆配线 1.10 (2)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应分开,高压与低电缆压或控制电缆也应分开 配线 (3)在易发生机械损伤部位的电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1)本安电路的电缆或电线以及防护套管至少在进出端部应设有浅蓝色标 11 12 13 序 项 号 类 14 2 机 15 房 1.11 本安(2)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应当分开敷设 配线 (3)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在同一个接线箱内连接时需有绝缘板分隔或者间距应大于50mm 1.12 非本安型防爆电气部件应采用电缆密封圈式引入装置,其弹性电缆密封圈一个孔只应密封一根电缆,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引入 缆均匀地被挤紧密封,不得用胶泥或胶布替代密封圈 1.13 非本安型防爆电气部件外壳上多余的电缆引入孔应用符合出防爆厂要求的封堵件封堵 封堵 检验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自 检 结 果 2.1 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楼面高: m 通道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 和通道门 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梯子高: m 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夹角: ° 共20页 第7 页
序 项 号 类 16 (机 器 17 设 检验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自 检 结 果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门宽: m 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 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门高: m 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备 2.2机房(机器18 间) 设备)专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防爆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用 及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19 宽度为0.50 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相 2.3 2m 安全 关 20 空间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m×0.6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设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21 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备 2.4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22 地面 开口 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 mm 23 24 25 26 27 28 2.5 照明与插座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防爆型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深: m 宽: m 高: m m × m 高度: m mm (2)机房如设置2P+PE型电源插接装置,应当符合本记录防爆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如果有)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及插座装置(如果有)电路电源的防爆型开关 2.6 每台防爆电梯应当具有符合本记录防爆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的断错相断相、错相保护功能;防爆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保护 设错相保护装置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防爆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识 2 机 房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8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驱动 (3)改造、维修时,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主机 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电动机与制动器应当符合本规则防爆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 29 30 31 32 2.7 主 开 关 33 (机 共20页 第8 页
序 项 号 类 器 34 设 备 间) 及 35 相 关 设 备 检验 项目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5)电动机和减速器散热应当良好,其外表面最高温度应当低于整机防爆标志中的温度组别要求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自 检 结 果 36 37 38 39 40 41 42 (3)制动器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2.9 符合本记录防爆技术要求电气装置来实现,当防爆电梯停止时,制动 装置 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防爆电梯再运行 (4)制动部件外表最高温度应当低于整机防爆标志中温度组别要求 (5) 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符合本记录防爆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1) 防爆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手动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紧急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操作装置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应当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符合以下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要求 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2.10 紧急 操作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43 44 2 45 机 房 2.11限 速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有应急救援程序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防爆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共20页 第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