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4.8.11 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12 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4.8.13 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4.9.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9.1 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4.9.2 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4.9.3 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4.9.4 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4.9.5 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4.10.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10.1 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4.10.2 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4.10.3 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4.10.4 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4.10.5 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4.10.6 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4.10.7 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4.10.8 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4.10.9 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4.10.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4.10.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4.10.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4.11.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4.11.1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4.11.2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4.11.3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
4.11.4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4.12 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 5.1结构图设计检查要点
1. 目的
确保结构设计安全、经济、合理,对结构施工图的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AAAA有限公司开发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图审查。 3. 职责
结构施工图设计的审查主要由工程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协助工作;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4. 内容
4.1. 检查依据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1993年局部修订
GBJ10-89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 13-94
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及1999年局部修订条文JGJ3-91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4.2. 检查要点
4.2.1 总则
4.2.1.1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4.2.1.2检查工程设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4.2.1.3检查地震设防是否明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基本烈度、设防烈度、近震与远震、场地土类型、结构抗震等级。
4.2.1.4施工中可操作性如何,有无设计上的功能隐患,设计是否经济。
4.2.2 地基、基础及地下室
4.2.2.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在需做地基处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特点,参考周边同类建筑的地基处理模式,参考专家意见选择经济可靠的地基处理方案,对于软土地基需作地基沉降、变形计算及提出变形控制措施、建议。 4.2.2.2 桩基选型
4.2.2.2.1 可根据详勘报告并结合各类桩基的工程特性、经济性,确定可选用的 桩基类型,提出意见;
4.2.2.2.2 组织技术讨论会或研讨会,对各类可以使用的桩基类型进行技术交流,充分吸收专家和其他技术单位的意见(公司各有关部门均可参加);
4.2.2.2.3 根据建筑物四周环境条件、建筑物层高、基坑支护等条件综合考虑,最终审核桩基形式;
4.2.2.2.4 桩基的承载力取值是否合理,对预制桩可通过提前试桩来确定,对人工挖孔桩、冲砖孔桩可通过现场施工取样和地质报告相互对应来确定,持力层的确定应经济合理,施工参数的取值应合理,且施工时可操作性强。 4.2.2.3 地下室部分。 4.2.2.3.1地下室的留洞。
4.2.2.3.1.1 管道穿越地下室的外墙必须预留防水套管;
4.2.2.3.1.2 管道穿越地下室的顶板,如位置在室外时必须预留防水套管;
4.2.2.3.1.3 地下室防排烟洞口、柴油发电机排烟洞口应特别注意,这些洞口较大且在结构图上容易遗漏。
4.2.2.3.1.4 地下室的留洞在施工前,各专业应汇总校对,检查是否有会签,以防遗漏;
4.2.2.3.1.5 干管穿越地下室梁的留洞在水平方向应考虑留有较大的富裕,以避免施工误差,使管道安装困难。管道穿梁的位置是否对梁的受力不利,是否有加强处理措施。
4.2.2.3.2 地下室设备房
4.2.2.3.2.1 变配电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不宜放在较低的位置,以免被水淹;
4.2.2.3.2.2 变配电房如在地下室应考虑局部的抬高。 4.2.2.3.2.3 发电机房应考虑给排水,一般应设置排水地漏,设置环保除尘的给排水,洗手池,排水应首先考虑能自然排到地下室的排水集坑内,但不能 排到电梯集坑内。 4.2.2.3.2.4 配电房的电缆沟由于多种原因容易进水,应考虑增设排水集坑采用水泵进行排水。 4.2.2.3.3 人防
4.2.2.3.3.1 人防的洗消间应设置防暴地漏,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应委托专业公司预埋或指导;
4.2.2.3.3.2 人防的洗消间等通道应设置放暴门铃,施工时应注意;
4.2.2.3.3.3 穿越人防外墙的管道,在人防一侧必须安装放暴阀门,穿越人防分区墙的管道应在两侧增加防暴阀门;
4.2.2.3.3.4 穿越人防分区的电缆桥架应进行封堵处理,电缆周遍应用防火棉封堵,穿越人防外墙的电缆应案规范进行处理; 4.2.2.3.3.5 人防工程的防暴电井不应遗漏。
4.2.2.3.3.6 DN100以上的管道不应穿越人防顶板,如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越处做变径处理;
4.2.2.3.3.7 排水PVC管道不得穿越人防顶板和外墙;应注意人防门与结构水电的关系,避免相碰,使人防门打不开。
4.2.3 钢筋混凝土结构
4.2.3.1合理确定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抗震等级。 4.2.3.2结构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4.2.3.3结构体系布置正确合理。 4.2.3.4合理设置结构变形缝。
4.2.3.5后浇带的设置应避开水池、凸窗、卫生间等防水要求高的部位。后浇带是否有防砼开裂措施;
4.2.3.6设计说明与规范规定、施工图与计算结构应相符。 4.2.3.7结构构造应满足规范要求。 4.2.3.8正确选用现行标准图。
4.2.3.8.1 突出墙体外侧的悬挑构件如窗台板、窗式空调机盒及其他装饰挑檐应现浇;
4.2.3.8.2 楼层梁布置要考虑到客厅的方正,梁的突出部位应尽量在厨房、卫生间或小卧室内;
4.2.3.8.3 框架梁应满足梁底距本层建筑标高不小于2300;楼梯间的净高尺寸不应小于2200,如有可能则尽量设采光窗;
4.2.3.8.4 现浇板跨度超过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有其他构造或施工措施; 4.2.3.8.5 在温度影响较大的部位是否提高了配筋率; 4.2.3.8.6 内隔墙尽可能采用合适的轻质材料,内隔墙选用的材料应减少后期收缩变形较大而引起墙面裂缝的可能;
4.2.3.8.7 上部结构有大体积砼时,应有对水泥品种的选用,如转换大梁(可见地下室及外墙防水部分)
4.2.3.8.8 地面荷载应满足装饰要求; 4.2.3.8.9 楼板厚度的确定应考虑,板中预留的穿线管是否有大量集中的地方及相互交差超过2层的情况;
4.2.3.8.10 楼层转角是否设置了加强钢筋的配置;
4.2.3.8.11 部分装饰构件如玻璃幕墙、大面积通长窗等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一般要在主体结构中留预埋件来连接。
4.2.3.9. 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4.2.3.10. 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4.2.3.11. 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4.2.3.12. 面工程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 要求要求。
4.2.3.13. 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设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4.2.3.13. 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 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4.2.4 砌体结构
4.2.4.1房屋的总高度和层数、层高、长度、最大高宽比应满足规范要求。 4.2.4.2结构体系正确合理。
4.2.4.3抗震横墙的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4.2.4.4按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进行抗震验算。 4.2.4.5正确进行砌体承载力验算及构件设计。 4.2.4.6构造柱设置应符合要求。
4.2.4.7荷载传递计算准确,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提高刚度。 4.2.5 底层框架砖房
4.2.5.1底层框架砖房总高度、总层数应满足规范要求。 4.2.5.2底层框架砖房抗震墙设置应满足规范要求。
4.2.5.3框架柱的轴力应考虑地震倾覆力矩引起的附加轴力。
5.2给排***设计检查要点 1. 目的
对给排水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 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审查。 3. 职责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 4. 内容
4.1. 检查依据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15-88(97) 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97)
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7)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97)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 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97) 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4.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4.1.1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水泵隔振技术规范》CECS59:94
4.1.1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59:94 4.1.13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螺旋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94:97
4.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
4.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4.2. 审查内容
4.2.1 设计文件审查
4.2.1.1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 4.2.1.2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2.1.3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 4.2.2 消防设计审查
4.2.2.1最不利点的消防水量、水压计算; 4.2.2.2室内消防系统的设置;
4.2.2.3泵房与管网中的各种配件、阀门的选用; 4.2.2.4灭火器的配置; 4.2.2.5消防管道的敷设;
4.2.2.6消防电梯井积水坑的容积和坑中排水泵的选用。 4.2.3 给水设计审查
4.2.3.1最不利点水量、水压计算;
4.2.3.2储水池(箱)的设置位置、容积的合理性; 4.2.3.3冷、热水系统布置的合理性; 4.2.3.4地下室水泵房 4.2.3.5管道的敷设;
4.2.3.6材料的选用是否经济合理; 4.2.3.7给水管道的总平面图布置。 4.2.4 排水设计审查
4.2.4.1雨、污水量的确定; 4.2.4.2排水系统的优化; 4.2.4.3排水管道的敷设; 4.2.4.4材料的选用;
4.2.4.5室外检查井的间距及排水管的坡度; 4.2.4.6排水管道的总平面布置。 4.3. 审查要点
4.3.1 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4.3.1.1在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并满足其相应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