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厂区景观美化、绿化的对策与建议
考虑到绿化对恶臭物质具有吸附作用,以及对厂区噪声的消减作用,建议厂区绿化率不少于20%,以达到改善美观、驱味、减污、降噪的效果。
因此,在污水处理厂区周围合理培植乔木、灌木(应以赏花类为主)、草坪相结合的绿化带,树(草)种的选取应为四季常青的种类,四季色彩斑斓的效果。靠近曝气池的树种应为少落叶树,减少落叶飘入池中,影响感观和出水水质。绿化隔离带应不少于三个,并形成较密的树林,有效地阻挡和吸收(吸附)可能产生的恶臭和致病污水微生物气溶胶,以达到最佳除臭、降噪效果。
辅助生产区作为生产管理中心,人员相对集中,同时又是污水处理厂对外的门面,通过对厂前区合理丰富的绿化布置,营造一个优雅、安静的工作环境。
污水处理厂综合楼紧靠城市干道,为了能给人们营造一种亲切自然的氛围,结合汕头市的气候特点,绿化布置以草皮为主,同时选择适宜的树种,点缀在综合楼前的绿化广场中,使得建筑与环境融为一体,再以花卉、小品、水池做点缀,形成丰富的空间层次,塑造出一个完全不同于生产区的良好绿化环境。
厂区绿化布置因功能、性质不同作相应处理。因高大乔木的落叶飘落到水池里会给污水处理造成麻烦, 所以,生产区绿化以草皮为主,辅以低矮的灌木、花卉作点缀,沿车行道两侧种植常绿的行道树,强调大的色块变化,强化整体空间布置。对建筑物进行垂直绿化,使一些藤本植物爬满建筑物的周围,以绿叶覆盖水泥建筑物,使整个厂区形成一片绿色,增加绿地的面积。
5.1.6泵站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5.1.6.1臭气污染排放控制措施
(1)设定卫生防护距离
2个污水提升泵站的卫生防护距离均设定为50m。 建议在污水泵站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造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住宅、学校、医院等。
(2) 建议采取密封负压收集处理各泵站恶臭气味,应确保污水泵站除臭效率稳定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泵站臭气无组织排放,建议栅渣贮存于封闭建筑内,尽可能控制泵房地下集水井盖板缝隙、出水口散气井口、出水口阀门井等无组织散发的臭气。
(3) 在污水泵站周围应种植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在厂区及泵站内可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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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具有芳香味的植物。 5.1.6.2噪声影响控制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本项目各泵站厂界处的噪声预测值以及叠加值均达到相应的声环境标准,但由于预测设备声源是建立在对设备有一定要求和治理的基础上的,因此仍建议:
(1)选择低噪声设备
在设备上要选用低噪声设备(潜污泵和风机),使设备的声功率级尽量降低,实现从源头降低噪声影响。
(2)对泵房采取隔声措施
为减少水泵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议加强泵房的隔声措施,如除道路外的一侧外,其余方向的门窗在夜间要关闭。 5.1.6.3加强泵站内绿化
(1)绿化植物配置
绿化品种应选取对臭气污染物吸附性较强的树种,如黄漆木、樟树、铁冬青、夹竹桃、棕榈树等。
(2)绿化布局
合理设置泵站内绿化格局。厂区四周边界设置环状绿化,形成密实的厂界绿色防护屏障,以减少臭气和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5.2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5.2.1 污水处理厂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系统一旦发生停电和重大故障时均需进行事故排放,事故排放主要是通过设置于溢流井上的溢流渠,通过地下直接排到河道来实现的。要减少其发生机率,可通过如下措施解决:
(1)管理措施:通过设计中提高处理系统的保证率,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为此在设计中对管道衔接切换,电源回路及设备备用方面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使事故发生的机率尽可能降低。
(2)工程应急措施:建议兴建一个污水调节储存池,以备污水处理厂在可能的事故风险时,作为临时污水储存的应急方案。
(3)事故申报:发生事故时需要及时向环保、市政部门汇报,并尽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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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制定解决办法,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主要的事故风险措施详见第7章环境风险分析。
5.2.2污水输送干管的风险防范措施
通常情况下,排水管道中可燃气体产生量一般较少,排水管道中的气体通常能够通过管道检查井通气孔、雨水口、入河口排入空气当中,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不容易产生爆炸。为防止污水管道风险事故的发生,应优先考虑风险预防措施,同时必须采取的一定的应急措施:
(1)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时,工作人员将及时放气通风,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防止管道中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自燃。
(2)应严格按照汕头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有关规定,禁止向排水管道排放易燃、易爆的有机溶剂和有害的工业废液、废渣、废油、废气等。
(3)加强污水管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要在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设施周围燃放鞭炮及从事电焊、击打、扔烟头、堆放杂物和其他明火作业等活动,以免引燃、引爆排水管道中残留的沼气。
(4)事故发生时应尽快与汕头市抗灾防灾部门取得联系,尽可能多地借助于社会力量,将灾害影响减至最小。
6评价结论与建议
6.1项目概况及选址的合理性 6.1.1项目概况
汕头市南区海门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位于海门龙头山东侧,西北临规划的城市主干道,东南临海岸线。海门污水处理厂的远期总设计规模为10万m3/d,其中首期工程的处理规模为5万m3/d。厂区总征地面积100亩,围墙内占地面积87.05亩,其中一期厂区征地面积71.9亩,一期围墙内总占地面积61.34亩。
本项目厂外污水收集系统总长约为28.5km,共设北门及北新两座污水提升泵站。北门污水提升泵站征地面积约1.5亩,近期设计规模1.5万m3/d,远期设计规模3.5万m3/d,现状为荒地,无拆迁;北新污水提升泵站征地面积约1亩,近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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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规模1.0万m3/d,远期设计规模3.0万m3/d。
一期工程采用鼓风曝气完全混合型A2/O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中一级标准中的严者标准后排入广奥湾。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一体机进行浓缩脱水,脱水污泥运送到汕头市南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若本项目投产时,南区垃圾填埋场仍未投入运营,选择送往汕头市雷打石垃圾填埋场处理)。
6.1.2 选址的合法合理性
(1)根据水环境现状分析及评价,虽然近岸海域污染相对较轻、海水质量绝大部分指标达到相应功能标准,但无机氮超标的监测点位较多,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直接排放,现场调查发现,本区域流经工业区及居民聚居区的排水沟、渠污染十分严重,主要原因也是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水体。因此海门污水厂的建设迫在眉睫。
(2)本项目所选厂址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选址地为《汕头市工业经济带控制与发展规划》和《汕头·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控制的污水处理厂选址位置,厂址符合汕头市上述各规划。该厂址不属于城镇集中给水水源,且周边居民较少,可利用地面积大,首期建设和远期扩建条件较好,尾水排放方便。
(3)经模型预测和类比分析,在处理单元采取了加盖除臭工艺的条件下,应以厂界四周为界,设立200米的恶臭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各泵站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与厂址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位于本项目南面840m的洪洞村,厂界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泵站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汕头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5]659号)及《汕头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2009年),本项目排污口附近海域属于龙头山临海工业排污混合区,水环境质量管理目标适用国家《海水水质标准》的四类标准。不属于《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禁止新建排污口的特殊控制区。
由此分析海门污水厂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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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6.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在8个监测点的除北新泵站H2S超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外,其余各点H2S、NH3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全部均没有超标现象,达到全部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各测点的臭气浓度均未检出。表明评价区域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参照标准。
6.2.2海域环境质量现状
(1)海水水质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的海水质量绝大部分指标达到相应功能标准,但无机氮超标的监测点位较多,有5个监测点无机氮超标,其中4个点超标率为100%,大部分超标无机氮污染指数稍大于1,最大污染指数达到1.74。本评价海区氮超标现象主要是受沿岸城镇生活污水(由于该区域未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该水域,使该水域受到生活污水污染较为明显)和农业污染源的影响较大有关。
(2)表层沉积物质量
对4个监测点的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二类评价标准,评价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现状良好。
(3)底栖生物体残毒量分析
评价海区采集到的贝类动物重金属污染物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贝类动物的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基本符合评价标准(二类)的要求,但棒锥螺中Zn的含量偏高, 接近三类质量标准值。
6.2.3声环境质量现状
(1)拟选址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量值均小于50dB(A),夜间噪声测量值均小于40dB(A),其余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功能现状良好。
(2)各泵站评价区域各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声环境功能现状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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