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照明
一期工程施工在吊盘上安装防爆照明灯,为井筒掘进时提供照明。 (3)电视监控
在井口及井底安装监控探头,把井口、井下的影像信息传输到绞车房和井口调度室,便于绞车工和调度室掌握井口、井下生产安全情况。
9、通风系统
主井井筒选用二台2315KW型对旋式风机,配备Φ600㎜高强胶质风筒,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即可满足需要,其中一台风机备用。风筒采用井壁吊挂方式。 附:主井井筒风量计算
风机选型及风量计算
(1)按井下工作面最多人数计算:
Q=4N=4315=60m3/min (2)按允许最低风速计算:
Q=AV=60319.630.15=176.67m3/min (3)按排除炮烟计算需风量Q炮:
2)按炸药量计算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
7.8 Q炮=3〔A(SL)2k〕1/3=259m3/min
60t式中:Q炮——爆破后工作面所需风量,m3/s;
t——排除炮烟时间,井筒取30分钟; A——同时爆破的炸药量,368kg; l——井筒深度,取411m; k——淋水系数,k=0.15; S——井筒净断面面积,19.6m2。
根据上述计算可知,Q炮>QV>Q人,故需风量选取其中最大值Q炮=259m3/min。取
风筒百米漏风率为1%,迎头供风量可达6003(1-1%34.1)31=575m3/min>259m3/min,满足通风要求,风筒选用Φ600 mm胶质阻燃风筒。采用压入式通风即可满足需要,其中一台风机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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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瓦斯监测
为保证安全生产,井下安装两台瓦斯传感器,布置如下。 T1——井筒回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布置在封口盘下方30mm处; 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布置在吊盘下方风筒回风侧; 其中:T1、T2为高低浓度组合式瓦斯传感器。 瓦斯报警浓度:T1≥1%CH4,T2≥1%CH4; 瓦斯断电浓度:T1≥1.5%CH4,T2≥1%CH4; 瓦斯复电浓度:T1≤0.95%CH4,T2≤0.95%CH4; 断电范围: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T1及T2瓦斯传感器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距离悬挂,经常校对以保证传感器的灵敏可靠和准确性。
11、吊盘
主井井筒施工采用二层金属吊盘,吊盘直径为4.7m,上、下层盘之间采用6根工字钢连接并用ф24的钢丝绳锁紧。上层盘为稳绳盘兼作保护盘,下层盘为操作盘,吊盘高度为4.5m,采用4台JZ-10/600型稳车悬吊,安全梯悬吊于吊盘上层盘之上,吊盘至井筒工作面设软梯,软梯长期在吊盘上备用。
第五章 劳动组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1、管理组织形式
为安全、快速、优质、高效地完成该矿井的施工任务,对主井井筒工程成立一个主井施工队,下设生产、机电、安检、技术、质检、材料、辅助、后勤、财务、人事等职能科室。 2、劳动组织和作业方式
主井井筒施工时,井下直接工分为打眼班、出矸班、砌壁班和清底班,实行专业工种、固定工序“滚班”作业制。对于主井井筒基岩段每24个小时完成一掘砌循环,每循环进尺为4.5m,正规循环率达85%以上,月进尺120m/月。地面机电运转、维护和各辅助工种实行“三八制”作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附:主井井筒基岩段掘砌循环作业图表。
第六章 施工技术管理、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第一节 技术管理措施
安全目标:副井井筒施工,争取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消灭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和煤炭行业的相关质量和技术标准,工程质量优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有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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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施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2、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技术经理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制定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切实可行的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过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所有施工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
3、在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的同时,要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下发至班组,组织认真学习。
4、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程、规范和工艺标准等。
5、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重点作业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6、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要做到双“十有”,即工程开工有报告;施工图纸有审批;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测量定位有复测;设计变更有手续;原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检查;工程竣工有档案。施工管理“十有”,即工程开工有准备;工程计划有平衡;施工有记录;质量有检查;施工工序有交接;管理有牌板;技术有责任;事故有追查;工程竣工有验收;工程质量有回访。
7、对施工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坚持每月贯彻一次,并作好记录。
8、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及时编制补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9、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工程施工各种牌板和图纸悬挂在井口位置,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节 安全技术措施
1、立井提升安全措施
(1)每天早八点由机电专职人员负责对井筒提升系统如提升绞车、凿井稳车、钢丝绳、天轮、提升钩头、吊桶、提升连接装置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记录。
(2)开车前绞车司机要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操作手柄是否在零位,检查减速机离合器是否调至正确位置,电源是否送上,停车后应切断电源。
(3)绞车必须由专职绞车司机操作,另一司机严密监视,绞车司机要熟练掌握绞车的升、降、停止信号,及时准确地按信号要求开车。
(4)绞车司机发现绞车在运行时有异常声音或仪表指示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开车时集中精力,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脱岗或睡觉。
(6)绞车司机当班应认真填写绞车运转日志和各项安全保护试验情况,运转日志要求整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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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井上、下必须固定专职把钩工、信号工,且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8)机电维护人员要根据检修制度定期对机电设备和各种机电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涉及安全运转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都要作好记录。
(9)提升绞车、凿井稳车等设备安装好后,必须经机电、安检部门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11)提升和各种悬吊钢丝绳必须按要求做定期检验,安全系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2、防瓦检安全措施
(1)加强瓦斯检查。配备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携带的瓦斯检定器必须清晰、准确,并做好记录。
(2)加强瓦斯监测管理,井下监测探头应按规每周调校一次,确保安全监测仪器灵敏、可靠。
(3)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和通风管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掘进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瓦斯变化异常,应立即撤出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退路畅通,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负责观察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如:响煤炮;井帮来压,井壁砼出现开裂;煤岩壁外鼓,煤岩壁震动,波状起伏等;打钻时卡钻、顶钻、喷煤;岩壁发凉,工作面气温降低,使人感觉发冷、困倦等;瓦斯浓度突然增大或减少;片帮严重等)。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至地面,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3、揭煤安全措施
揭双突煤层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施工,严格执行揭双突煤层六位一体的全方位安全管理:
地质预测:根据地质预想剖面图,和工作进度计划,预测揭煤位置及时间,做好探、揭煤前准备工作。
工作面距煤层10m(垂距)之前,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小于0.5m的2前探钻孔,钻孔孔径不小于φ75mm并详细记录,用以探明煤层于工作面的实际距离。为防止因构造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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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误揭煤,在探明煤层与工作面距离后实行有掘必探,超前孔距不小于3m。为防止误穿煤层,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在工作面两侧补打3个φ42mm超前钻孔,超前距不小于3m。
测压;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钻孔,请国内有资质的鉴定单位来测定二1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性系数煤的坚固性系数和放散初速度等。
防突措施
根据所测定瓦斯参数地质条件和施工设备、人员情况,在工作面揭煤中采用合适的防突措施,如瓦斯压力过高,可采用排放钻孔和金属骨架相结合或水力冲孔的防突措施。采取防治瓦斯突出的措施时,井下必须停止与此无关的其它作业。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取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来检验突出煤层是否已解除突出危险,达到安全揭煤条件。
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开或穿过煤层
当防突措施经检验有效时,可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开穿过煤层
(1)成立揭煤领导小组,成员由我公司领导、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和建设方管理人员组成。 (2)井下工作面严禁使用铁锤钉道或打击其他铁质用具应,必须坚持使用铜锤。 (3)加强防灭火管理,杜绝井下各种火源的发生。严禁用塑料管作压风管;井下搬运金属物件要避免产生撞击火花。
(4).打超前钻孔时,如遇喷孔、垮孔、顶钻、瓦斯变化异常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采取补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5)井底工作面、吊盘上各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自救系统供8人用,每人供风量0.1 m3/min,自救装置配有口罩。
(6)放炮期间,切断副井全部所有动力电源(保留井上井下信号、通讯和监控设备电源),井口附近20m范围内禁止人员走动,停止一切作业。
(7) 在井筒揭煤前,永久支护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1m,临时支护要牢固可靠。
(8).地面、井下吊盘,工作面的电话揭煤前全面检测,保证揭煤施工期间联系通畅。放震动炮前,对所有钻孔和在煤体中形成的孔洞都应封闭孔口,孔内注满水或用黄土、炮泥充实。
(9)揭煤岩眼不得打入煤层,眼底距离煤层应保持0.2m的距离,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层,必须在眼底的岩石中充填0.2m的炮泥充实。
(10).打穿煤层的炮眼在煤层段和岩层段应分段装药,并用长0.25m的炮泥隔开。 (11)震动放炮装药前,所有炮眼必须用压风将炮眼内的残渣吹净,以保证每孔装药量。打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所有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并用黄泥封满填实。
(12).所有炮眼都在炸药与封泥间装2个水炮泥,封泥都必须密实地装至孔口。
(13)放炮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实。钻孔充填长度必须超过炮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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