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处理好所有与共有关系
教学目的:通过本单元的学习,能够正确认识物的所有权,恰当处理共有财产,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还能够知道我们日常消费、生产经营都给国家缴了哪些税,对重要的税种学会简单的计算,理解依法纳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教学方式:讲授课 教学过程:
学习任务一: 所有、共有、相邻关系的处理 【任务描述】
在我们所使用和占有的财产物资中,有些财产所有权归自己,有些不全归自己,有些是归大家共有的。如何合法取得物的所有权,对共有的财产如何处分,相邻关系如何处理,是我们此次学习所要完成的任务。
一、所有权
(一)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 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对于属于国家所有的动产与不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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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条款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三、共有
《物权法》第八章 共有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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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一百零二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学习任务2 正确处理收入与税收关系
【任务描述】
当我们在服装店买衣服付款的时候,所付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该衣服的布料、针线、洗染、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等;当我们坐车的时候,购票款中已经包含了营业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等;当我们去饭馆吃饭时,支付的饭费中已经包含了餐饮业应缴纳的各种税;我们暂不用的钱存进银行,所得到的存款利息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消费者同时也是纳税者。因此对于税收我们应采取关心、支持、顺应、主动的态度,而不能抗拒、逃避、抵制和排斥。
一、税收基本知识 (一)对税收概念的理解 (二)对税收特征的理解 (三)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四)税收的详细分类 中国的税制体系
流转税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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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制: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
资源税制:包括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财产税制: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行为税制: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筵席税。
二、税收计算 (一)征收范围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一)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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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1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个人承包比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商店,商店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才是税后利润;针对税后利润,承包人个人要上交承包费,这个承包费,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的。
【例题·计算题】李刚2010年1月1日与地处某县城的招待所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招待所经营期限3年(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承包费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更改名称,仍以招待所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上缴的承包费在每年的经营成果中支付。2010年的经营情况如下:取得客房收入280万元;自设网吧娱乐收入120万元;应扣除的经营成本(不含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210万元;年均雇用职工30人,支付年合理工资总额21.6万元;李刚每月领取工资0.4万元;招待所发生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总计41.04万元。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娱乐业适用的税率是20%,招待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税法与会计没有差异,应纳税所得额也是会计利润总额) 要求计算:李刚2010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招待所应缴纳的各种税款:41.04万元。(税一)
(1)李刚对外从事经营,所取得的客房收入和网吧娱乐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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