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门诊楼两个入口处考勤。日常劳动纪律由院办组织医务科、护理部进 行督查。
四、考勤管理工作由政工人事科负责。包括各科考勤表的收集、科室考勤信
息录入、资料变更以及统计上报等具体工作。
五、下列情形的,情况属实者,经科室负责人认可并在考勤表上登记,视为
按时上下班或正常休假:
1、检查、治疗、手术、抢救危重病人等医疗业务工作尚在进行,不能按时上、 下班者;
2、外出会议、下乡、院外联系工作、报送材料等其它特殊情形者; 3、遇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如交通车辆故障在规定的考勤时段内不能按时参
加考勤,报人事科及所在科室,经查证属实者; 4、处理医疗纠纷,不便上下班按时签到的;
5、接待或陪同处理公务,不便上下班按时签到的;
6、经批准休病、丧、事、婚、产假、计生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休假的;
7、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上班,经批准后补休的;
8、其它有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
六、若无以上规定特殊情形而未在工作时限按时上班或签到的职工,视为迟
到、早退或旷工。
1、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上班或签到的;
2、经核实,属弄虚作假编造理由,未按时上班或签到的; 3、未经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学术活动或其他活动的; 4、违反《职工请休假制度》规定的。
七、凡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按相关规定处罚。凡经处罚的科室或个人在周
例会上予以通报。
职工工作牌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内职工必须佩戴医院统一订制的工作牌上岗。 二、工作牌由政工人事科负责管理。
三、当工作岗位调整、职称(职务)变更或有损坏时,到政工人事科及时更 换工作牌。
四、工作牌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
五、进修、实习人员工作牌由科教科或护理部安排和管理。 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模式:年度综合考核。
二、考核目的:决定全院在岗人员考核等级,评先、评优结论。 三、考核办法:每年度末个人考核表经科室考核后交所属部门考核,最后交
考核小组评议,公布结果。 四、考核具体内容
1、德、勤
(1)思想觉悟,政治表现。 (2)服务态度,敬业精神。 (3)劳动纪律,奉献精神。 (4)创业意识,科技兴院。 2、能、绩
根据各科室的管理目标、岗位职责内容记分,主要包括: (1)工作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情况。
(4)完成科主任、护士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 (5)与相关科室、人员的协调情况。
(6)业务学习、理论考试、操作考试成绩情况。 职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职工奖罚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职工奖
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对职工处罚,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以政治思想教育为主,
行政、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
二、医院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
1、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 绩显著的;
2、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 3、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学术论文在国家、省部刊物发表的;
5、防止和及时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5、在抢险、救灾中积极参与事迹突出的; 6、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
7、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作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三、奖励类别 1、通报表扬; 2、嘉奖; 3、记功;
4、推选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其他荣誉称号; 5、授予先进集体及其他集体荣誉称号;
6、对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和根据不同类别等次发给
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医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思想政治素质差、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 3、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的;
4、玩忽职守,严重失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以权以职谋私、在经济活动中违纪违规,损害
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6、弄虚作假、造谣生事、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决定、决议、调动安排的; 8、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9、违反社会公德,道德品质、生活作风败坏(赌博、嫖娼等行为),造成不
良影响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医院规章制度的。 五、处罚类别
l、院纪处理: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待岗待聘、年度考核评定为
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延期转正定级、取消执业资格、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辞退; 3、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触犯刑律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刑事处理。 六、相关规定
1、医院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不按所定岗位工资级别对应薪级工资标准内晋升一级工资档次;
(3)不得晋升行政职务。
2、医院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降低一个职务职级层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2)不按所定岗位工资级别对应薪级工资标准内晋升一级工资档次;
(3)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3、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医院职工l降低一个级别;
无级别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
低状况的,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4、医院职工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
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5、受处分的医院职工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
定等级。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6、医院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级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不按所定岗位工资级别对应薪级工资标准晋升工资档次;
(2)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7、医院员工在经济活动中违纪违规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8、医院员工受记过、记大过、留党察看处分及年度考核讦定为基本称职、不
称职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年。即自受处分之月起至次年同月止。
处分期满,根据当事人表现作出解除处分或延长处分期的书面决定。 七、医院职工受取消执业资格处罚的,由医院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八、医院职工受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开除辞退等处罚,本人不服的,可
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上级劳动争议仲
裁部门申诉、裁决。
九、医院相关奖罚管理制度、规定与本规定相符的,视为本规定的实施细则
一并执行。如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奖
罚规定不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奖罚规定为准。 离退休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由政工人事科负责办理离退休手续。
二、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工作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
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政工人事科提前一个月将离退休人员名单报院办,并通知离退休人员本
人。院办委托相关部门对离退休人员作离岗前谈话,并督促其做好工作移交。
四、政工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及时将退休证书、退休纪念章(牌)、
退休纪念品送达本人,并组织欢送会。
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身体能胜任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又确 因工作需要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延迟办理离退休手续。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返聘对象
1、已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 2、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人员。 二、返聘条件
1、专业学科带头人。 2、医院工作需要。 3、本人自愿。
4、身体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5、在院外未兼任有报酬收入的工作。
三、返聘人员职责与要求
l、返聘人员应履行在职时同样职责, 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3、返聘人员不得擅自外出从事医疗活动。 四、返聘人员待遇
退休返聘人员根据不同的职称(职务)级别享受除养老金外的补助标准,同
时享受在职职工的同等福利和退休人员的慰问津贴等。 五、返聘、辞聘程序及相关规定
l、返聘人员由科室向政工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湘潭县妇幼保健院
退休(内退)返聘申请表》,相关职能科室签署审核意见,报院办研究批准后,由
政工人事科下发《退休返聘通知书》聘任。
2、返聘期限一般为一年,聘期结束前返聘者未接到续聘书面通知则不再续聘。
3、提前要求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辞聘。 职工辞职管理办法
一、职工要求辞职,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本人向医院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交政工人事科,并填写辞职申请审批表;
2、院办研究后报上级主管局审批。
3、经审批同意辞职的,凭审批批复件到人事部门办理移档手续。 4、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医院将辞职申请表及批复件存入本人档案。
二、有关事宜
l、辞职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者不给予一次性经济 补偿。
三、各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许辞职
1、担任科研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工作尚未完成的; 2、选派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学科负责人;
4、聘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工作服务期限未满,医院不同意解除合同或协议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由医院出资进行专门培训的,以及医院出资引进享受安家费的,培训或引
进后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初、中级职称未满5年,高级职称未满10年)。
职工死亡丧葬管理办法
一、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的退休人员、在职工作人员,其丧葬费、遗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