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原则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作为城市周边范围。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已达到或接近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的,综合考虑该城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反映的城市建设用地分布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等因素,不跨市级行政界线,适当扩大一定范围确定城市周边范围,涵盖了该区域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的地类现状。 4.2.1.5.2 内业后处理
根据外业调查核实和自我核实举证确认结果,更新和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信息,更新自我核实举证汇交要求中的县级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汇总表、县级原非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不能划定核实举证情况汇总表、县级基本农田划出核实举证情况汇总表、县级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等表格成果,分析划入、划出、划定的基本农田。更新YJJBNTBHPK和YJJBNTBHTB矢量数据,并完成自我核实举证确认成果的汇总整理。
根据自我核实举证确认成果,参照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图件编制要求,初步编制乡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乡级永久基本农田影像套合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乡镇,保留永久基本农田图面要素前提下,突出显示示范区相关信息,编制乡级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分布图、影像套合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质量等级图、分布图。 4.2.1.5 工作组织、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包括组织情况、人员和经费拟投入情况,工作进度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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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成果组织
成果由县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组织,成果内容包含文档成果、矢量数据库成果、表格图件成果、自我举证材料和外部数据。 4.2.2.1 文档成果
政府的划定方案审核申请;XX县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自我核实举证相关文档。 4.2.2.2 矢量成果
YJJBNTBHPK和YJJBNTBHTB两层矢量数据。 4.2.2.3 表格、图件成果
按照附件7.2中表格样式分别统计“XX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汇总表”、“XX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现状汇总表”,自我核实举证中的县级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汇总表、县级原非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不能划定核实举证情况汇总表、县级基本农田划出核实举证情况汇总表、县级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乡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乡级永久基本农田影像套合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乡级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分布图、影像套合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质量等级图、分布图。
4.2.2.4 自我核实举证资料
设臵两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及内容分别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结果、自我核实举证结果,自我核实举证结果具体格式见附件7.4“自我核实举证结果汇交要求”。报部所需的6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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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其他城市周边成果放臵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结果”文件夹中,其他城市周边成果由自我核实举证结果中提取并单独组织。 4.2.2.5 外部数据
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成果、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标准农田成果、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水利部门实施农田水利标准化建成的旱涝保收农田、国家及省级公益林,以及土地审计、督查、卫片检查等一系列在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中所使用的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成果和工作资料。 4.2.3 审核确定方案
市、县级编制完成划定方案后,报有批准权限的规划审批部门开展方案审核。 4.2.3.1 数量检查
以县为行政单位,划定面积不低于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4.2.3.2 质量检查
一是坡度符合标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坡度不得大于25度,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坡度不得大于6度;二是划入耕地质量不得低于划出质量。
4.2.3.3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划定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必须为耕地(可调整),耕地(可调整)划定面积不足时,原规划、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属于“农特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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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基地的其他农用地允许继续划定。 4.2.3.4 划入划出及划定检查
一是对优质耕地应划入但未划入举证情况,主要审核尚未纳入规划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优质耕地(主要为城市周边、交通沿线)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二是对现有基本农田划出的自我举证资料。三是划定地类、等级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对属于“农特优新”农产品基地的其他农用地、坡度级别较高质量较低的耕地、实地为耕地土地利用现状为非耕地继续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检查核实。 4.2.3.5 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情况
审核划定的布局稳定程度,主要审核规划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继续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占总划定面积比例、空间合理性。 4.2.3.6 其他
组织实施、人力物力保障、宣传发动及公众参与情况。 4.3 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划定 4.3.1 补充调查
根据经批准的划定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要求补充调查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其他信息。基本农田图斑(土地质量)扩展表结构的要求,根据实地调查和借鉴其他部门提供成果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有关土地质量的信息,主要包括:有机质含量、土壤质地、耕作层厚度、灌溉保证率、耕作制度等;永久基本农田和示范区保护责任人等其他信息;原非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在自我核实举证后纳入基本农田划入、自我核实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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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中基本农田划出的数据,按建库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3.2 完善片块和图斑等信息
根据经批准的划定方案,结合补充调查成果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片块的边界,对其进行编号、记录;补充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对应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作为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地类、坡度、权属等属性,获取地类现状信息;获取基本农田数据库其他所需的信息;依规范录入永久基本农田片块与图斑属性;根据自我核实举证结果完成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层编制。 4.3.3 保护标识确定
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标识的确定,主要包括内业选址、原有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的综合分析利用、保护标志信息调查整理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录入。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须独立设臵保护标志牌。 4.3.3.1 保护标志牌
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标志牌的确定,须突其警示、公示与宣传作用。设立位臵要求在集中连片的区块,选择交通主干线或者主要出入口附近,同时不得影响日常农耕、农业机械运输生产活动。如原有基本农田保护标识选址合理并能继续利用的,重新喷涂或重新镶嵌保护信息后予以需充分利用,如原有标识设臵不合理或破损严重的需重新设立并移除原有标识物,确需新设的及时新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内容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所在区域、保护面积、保护期限(同规划期)、责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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